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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公共財政,就是政府按社會公眾的集體意愿提供市場機制無法有效提供的公共品,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經濟活動或分配活動,它以追求公共利益為已任。由于農村區域人口居住密度小,農業基礎設施的市場化指數相對較低(見表1),農業基礎設施的提供主要由政府來完成。因此,承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是公共財政必不可少的投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最關鍵的問題是投融資方式的選擇,這不僅關系到農業基礎設施投資的效率,還決定著農業基礎設施的資金來源及其維護等問題。
根據我們的調查,近年來國家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增加較快,1994-2006年,中央累計安排農業基本建設投資總量超過4000億元,主要投向農業和農業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六小工程”建設。在國債及中央預算內投資和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當中用于大農業方面的投資比例也有所提高,目前財政資金正在成為我國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見表2)。但從整體上來看,我國農業基礎設施的投資總量仍然明顯不足,直接用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民生活條件的基礎設施的投資比重偏低。造成農業基礎設施供給不足的原因或制約農業基礎設施增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向城市傾斜的公共財政體制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給不足的體制性因素。因此,必須構建城鄉協調平衡、公平合理的基礎設施財政供給新體制。
一、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1.根據受益范圍的大小,通過調整和理順各級財政分配關系,合理劃分農業基礎設施的界限,建設基礎設施費用原則上由各地方相應層級的公共財政予以提供,中央政府根據公平均衡的原則,按貧困程度予以支持。
2.建立和完善省級政府以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由于地方政府提供的基礎設施大多具有的正外溢性,如果沒有相應的補償,這些產品的供給就會陷入不足的境地。因此,建立和完善省級政府以下轉移支付制度,由上級或鄰近地區政府對其進行適當的補助是必然選擇。從目前地方公共財政體制來看,不僅要求完善縱向轉移支付制度,還應建立健全省級以下政府間橫向轉移支付制度。
3.推進農村稅費制度改革的深化與創新。應加快城鄉統一稅制的步伐,合理確定農村稅收,逐步建立起科學、公平、合理、規范、優化的農村新稅制。同時,對農村稅費體系進行合理重構,盡快形成新的有利于增加農村基礎設施供給的籌資制度。
二、建立財政投融資機制,引導社會資金投入
籌措建設資金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采取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多種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
1.增加政府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市、縣要調整農業和農村的財政投資和支持方向,應逐步提高各級政府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把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城鎮的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要向農村延伸,特別是城鎮的垃圾處理設施、管理職能要突破城鄉界限,逐步延伸到廣大農村。
2.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參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優惠政策,在農村道路建設、橋梁建設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可以采取BOT、冠名權等形式,鼓勵、引導民營資金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可以采取以村為單位向銀行貸款,財政貼息的辦法,籌措部分資金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務員之家
三、改革和加強農業基礎設施管理機制
過去對農業基礎設施的管理主要是一種實物管理和設備管理,談不上什么資產經營管理。無償服務、無償供給、無償消費,導致供給越多而需求缺口越大。因此,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農村基礎設施管理體制就成為有效增加供給的一個重要途徑。經營性或競爭性基礎設施要逐步改造成公司制,實行現代企業制度,按一般生產企業運作,為農業生產提供服務。非經營性或非競爭性基礎設施實行以價值管理為主、以實物管理為輔的體制,可以是無償服務或低償服務,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負擔,但是也要講究經濟效益,講究責、權、利相統一。所有農業基礎設施要盡可能實行資本化和價值化管理。農業各類小型基礎設施可改建成各種合作經濟、股份經濟、股份合作經濟等形式,明晰產權,按企業化原則經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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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倫武.農業基礎設施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動態關系[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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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政府收支分類改革。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政府支出按功能分類和按經濟性質分類核算,更加清晰地反映錢從哪來、到哪去、用在何處。二是改進預算編審辦法。繼續完善分類核算的預算支出管理,不斷改進和完善部門預算編制辦法,促進財政資源在全社會范圍內的優化配置。三是夯實預算管理基礎。開展結余資金清理和非稅收入調查,推進預算管理基礎性工作。四是進一步完善定額標準體系,科學編制部門預算指標。堅持推行預算公告制度,通過社會輿論媒體的監督,增強部門預算的透明度。五是建立科學、規范、量化的績效預算評價指標體系,強化“成本一效益”評估分析,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益。
三、深化預算執行制度改革
一是繼續加快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穩步拓展政府采購規模;進一步明確縣鄉管理體制,構建“條塊結合”的全縣政府采購格局;加快建設全縣一體化的信息管理平臺,使政府采購更加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管理效率得到提升。二是繼續深化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推進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將改革范圍進一步拓展至縣域所有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同時推進縣鄉改革;在人員經費、政府采購項目、部分專項資金已經實施的基礎上,建立財政性資金國庫直撥體系,為全面實施國庫直撥改革打下基礎。三是推進區域公務卡制度改革。選擇部分財務管理基礎較好,具有代表性的部門進行試點,切實增強公務消費的透明度,從源頭上加強廉政建設。
四、探索預算績效評價
一是推進績效考評試點。協同紀檢、檢察等相關主管部門,選擇社會關注的項目開展項目績效考評試點,并逐步擴大考評范圍和領域。二是增強社會參與程度。引入中介機構和社會專家對績效考評試點項目進行評價,預算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自我考評,建立社會考評和自我考評相結合的績效考評方式。三是加強考評結果運用。探索績效考評結果公開的方式和范圍,對績效差劣或未按要求完成績效跟蹤的項目要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根據考評結果,安排、調整以后年度預算安排,建立績效對預算編制的正向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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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1.財政稅收制度存在不足我國當前的財政稅收體制仍然留有局限性,使得財政不能均勻分配,影響了宏觀調控,主要原因第一是由于財政收支沒有合理分配,呈過度集中的態勢,第二是由于非稅收收入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歸納在政府的財政收入管理體系之內,第三是由于某些重要的稅種不在征收稅負的范圍之內。
2.預算體制改革存在不足如今國內所施行的財政預算制度由于涵蓋范圍面窄且地方政府預算體制不夠先進,導致出現了嚴重的資金問題。這樣的預算體制實在是不適合國家進行宏觀調控,也與整體發展規劃格格不入。同時沒有嚴格的監管部門對財政預算進行規范的監督指導,使得某些實際問題沒有得到進展。
3.財務管理存在不足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通過采取精簡結構、精簡人員的方法來節約成本,這樣的做法缺失了部分甚至全部專業的管理財政稅收的人員,讓財政稅收在管理方面暴露出很大的漏洞,不能積極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此外,正處于轉型期的財政管理隊伍難免出現能力參差不齊的人員,容易發生事故,不能有效地管理財政稅收工作。
4.轉移支付存在不足各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可以通過中央的財政支出來調節差異。由于各地區轉移支付類型的選擇重點不同,以及缺乏監管部門強有力的監督,在轉移支付中就容易出現官員腐敗或者效率低下等不良現象,會增大不同地區的收益差別,不利于國內經濟社會的穩定。
三、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創新性建議
1.建立財政管理體系要想建立既高效又精簡的財政管理體系,首先應該逐漸實現征收稅收機構的統一化,此外建立省、市、縣甚至鄉鎮的財政管理機制,然后建立地方政府的債務解決辦法。這樣的上下一體化管理同時配以嚴格的監管力度,能夠以很高效地的工作效率進行財政管理工作,最終達到規范化。
2.建立健全預算管理體系擴大預算涵蓋范圍的同時健全包括經常性、資本性等預算的復式預算體系,最大程度地將財政收支加入到預算管理的范圍之中,從而達到大范圍多元化的預算管理,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
3.建立合理的轉移支付體系建立健全轉移支付體系,就要將一般性轉移支付與專項轉移支付相整合,首先增加前者作為支付手段的比例,將后者作為補充相結合,合理安排二者的結構比值。其次,將資金分配公開化、透明化,對轉移支付支配辦法進行改革。
4.建立健全稅收制度稅收制度的設立應該以促進科學平衡發展為基本目標,建立公平的稅收結構,合理調控宏觀稅負水平。首先不應給納稅人造成太重的負擔,確立適中的稅負水平,而在減輕納稅人稅外負擔的基礎上進行適當地提升。此外,可根據我國具體情況改變稅收結構,將營業稅或物業稅作為主要稅種,同樣也可以重置直接稅與間接稅兩者的比重,也可以選擇及時加收環境稅來合理分配資源。
5.建立健全財政體制財政體制的建立應該緊密結合我國的具體實情與發展需求,統籌兼顧,最大可能地實現財政收入與支出的穩定與平衡。要做到這樣就應該讓中央政府將部分實際權力下移至地方政府,使得地方政府能自主行使部分權力,此外在中央財政收入穩定的基礎上將其余地方政府合理分配,然后在二者財政支出比率保持合理穩定的前提下,讓中央對部分支出直接管理,緩解地方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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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規模:不斷擴大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間
1、從自身規模看,規模不斷增大,特別是近幾年規模激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財政支農的具體情況見圖1(本文所有圖表的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0)、(2007)》,《中國財政年鑒(2007)》,相關數據由此計算而得)。1950—2006年我國財政支農總共投入23691.35億元,從圖1可以看出,我國財政支農規模不斷增大,特別是近幾年規模激增。2006年的財政支農規模是1980年的21.15倍,是1990年的10.31倍,是1996年的4.53倍,是2000年的2.58倍,是2003年的1.81倍。財政支農從1978年的150.7億元增加到200億元用了10年時間,1988才達到214.1億元;又用了五年達到400億元,1993年為440.5億元;突破1000億元大關從1978年算起用了20年,1998年達1154.8億元;而突破2000億元大關用了6年,2004年達2337.6億元;突破3000億元大關只用2年,2006年達3173億元。同時,從2000年的1232.5億元激增到2006年的3173億元,2004年凈增值為583.1億元,比1995年574.9億元的規模還大;2006年凈增值為722.7億元,比1996年700.4億元的規模還大。
2、從穩定性來看,增長速度經常大幅波動,財政支農穩定性比較差
從圖2可知,總體上我國財政支農增長速度常有大幅波動,穩定性有待進一步提高進。依據波動幅度的大小,我國財政支農的變化趨勢可大致分為三階段:1978—1982年的急劇波動時期,與改革開放初期農村經濟快速發展和經濟政策多變有關;1982—1995年的相對穩定時期,與該期間農村經濟平穩發展和經濟政策相對穩定有關;1996—2006年的較大波動時期,該期間農村經濟發展面臨各種困難和壓力,改革開放的步伐明顯加快。就某年具體的波動幅度而言,在1978—2006年的29年中,有7年的波動幅度大于20%,其中有3年大于30%:1978年為39.3%、1997年為37.98%、2004年為33.23%。其中,2006年也接近30%,為29.45%。波動幅度為10%~20%的有10年,幅度絕對值低于5%的只有2005年(為4.82%)。其中有2年是負增長:1981年竟為-26.53%,1999年為-5.98%。最大的波動幅度差距為65.8%(1978年39.7%與1981年-26.53%的差額)。
3、占財政總支出比例呈下降趨勢且波動較大,近幾年有止跌上升趨勢
從圖3可以看出,財政支農占財政總支出比例的變化大致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78—1985年急劇下降階段,從1979年的13.6%降到1985年的7.7%。這一時期由于農村普遍實現,農業持續大發展,國家減少對農業的支持力度。第二階段:1985—1991年緩慢上升階段,1991年達到10.26%。第三階段:1991—2006年緩慢下降階段,除1998年和2004年的小幅增加外,大致呈下降趨勢。1998年的上升是由于1997年以來東南亞金融危機和1998年長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大洪水泛濫,國家發行國債加大對長江和淮河的投資。2004年的上升是由于農業連續多年滑坡,國家重視“三農問題”。
4、從合法合規性來看,相關支農要求常得不到有效落實
從國內的法律來看,《農業法》沒有得到充分有效地落實。1993年《農業法》施行以來的有關情況見圖1和圖4。從圖4可知,實施《農業法》以來,國家逐步提高農業投入總體水平的法律要求基本實現,只有1999年例外。1993—2006年的14年中,有9年是財政支農的增長幅度低于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沒有達到法定要求,特別是1999年財政支農增長幅度為負,所占比例竟高達64.3%;只有5年達到法定要求,所占比例僅為35.7%。1996—1998年3年是在非正常狀態下實現財政支農的增長幅度的:由于1997年爆發亞洲金融危機和1998年長江與淮河流域洪水泛濫的特殊情況,國家通過發行大量國債大幅提高對農業的投入,特別是對長江和淮河治理的投資;2004年國家提出建設新農村;2006年是2005年超低反彈,且財政支農增長幅度的穩定性也差一些。總體來看,《農業法》的一部分要求落實較好,而另外一部分要求卻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
從國際慣例來看,我國的財政支農措施遠遠沒有達到WTO協議的規定。在WTO協議框架下,“黃箱”的支持比例可以達到農業總產值的8.5%,而我們國家不到1%,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沒有很好利用“黃箱政策”的條款,更沒有充分有效利用“綠箱政策”。政府對農業部門的所有投資或支持,如對農業科技、農田水利、農業生態環保等方面的投資,由于其不會對農產品的產出結構和農產品市場發生直接顯著的扭曲性作用,因而協議根本不限制“綠箱政策”。因此,我國的財政支農政策完全不用擔心與國際規則相矛盾,應大膽根據我國的農業實際需要和財力來安排支農資金。
二、結構:明顯不盡合理,亟需較大改善
1、從內部結構來看,一級結構及二級結構明顯不合理
目前財政支農一級結構及二級結構都明顯不合理,2000—2006年我國財政支農結構的基本情況見圖5。
財政支農最大的一項是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和農林水利氣象等部門的事業費,為68%,所占比例太高。而其兩個部分結構也極不合理,由于機構膨脹、行政經費支出剛性等原因,用于農林水氣等部門事業單位人員機構經費比重大,增長速度很快;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如農業事業專項經費及為農業事業發展提供保護和服務的專項經費等支出比重較小,增長緩慢。
財政支農第二大項是農業建設基本支出,占24%,所占比例不高,其中大型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又占絕大多數,而用于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投資非常少,所占財政支農比例大致為10%。“七五”時期大型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占59.6%,“八五”時期為63.1%,“九五”時期為63.4%,實際上這些投資是全社會都收益,與農業直接生產關系不大。
農業科技三項費用絕對數額很小,所占比例過低。2000—2006年是農業科技三項費用增長最快的七年,只有99.30億元,此期間農村人均每年科技三項費用僅為0.26元,剔除物價上漲的因素會更少。據有關資料,我國目前每年對農業的科研投入約占農業總產值的0.25%,而發達國家平均為2.37%,發展中國家平均為0.7%~1%。現在發達國家科技對農業增產的貢獻率一般是60%~80%,而我國目前不足40%。要促進農業的迅速發展,我國必須加大對農業科技進步及其成果的推廣支持力度。
2、從變化趨勢來看,財政支農結構問題長期以來沒有得到完善
我國財政支農的結構變化見表1。從表1可知,我國支援農村支出及事業費規模急劇擴大,但其比例增加更為迅速,從50年代的35%一直增加到80年代的68%,增加了近一倍,之后如此高比例繼續穩定,1950—2006年的平均值高達66%。但農業建設基本支出比例卻從50年代的49%減少到80年代的23%,之后基本保持此低比例,1950—2006年的平均值僅為26%。值得注意的是,大型水利基本建設投資的比例卻逐步上升,從“六五”時期的53.8%上升到“九五”時期的63.4%,上升幅度驚人。而與農業直接相關的投入比例以更大的幅度下降,與公共財政的要求和農村實際的需要背道而馳。農業科技三項費用的基本演變是:1950—1962年沒有,1963—1967年有一點,而1968—1970年又取消,之后逐漸增多,1950—2006年總共才171.49億元,所占比例僅為1%。1950—1980年期間,由于我國的貧困人口數目較大、比例較高,農村救濟費用規模增大但是比例減少,1984—2005年則沒有,2006年突增330.88億元。總之,從縱向的各個時期相比,財政支農結構并未得到進一步的完善。
三、政策建議
由以上分析可知,雖然財政支農規模不斷增大,但是我國財政支農規模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同時,財政支農的結構性問題容易被規模不斷增大所掩蓋,問題的嚴重性沒有引起人們和國家的足夠重視,這恰恰是嚴重影響財政支農作用充分發揮的重要因素。
1、繼續擴大財政支農規模,充分發揮其積極推動作用
一方面,依照《農業法》的要求,應逐步提高農業投入的總體水平,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當高于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應結合國際慣例,借鑒他國先進經驗,在國家財力大幅增長的情況下,大幅提高支農幅度并保證支農資金穩定增長。另一方面,應依據市場原則創新財政支農方式,采用補助、貼息、擔保、稅收減免等手段,充分發揮財政支農資金的引導效應、杠桿效應、放大效應;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農業,形成支農資金多元化、多渠道的新格局。
2、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優化財政支農結構
首先,扭轉支援農村生產中農林水利等部門的事業費過高現象。如果扣除這些部門的行政事業費,直接用于支農支出資金所占財政支農支出總額比例是很低的,這些部門的事業費過高導致支農支出資金嚴重不足,嚴重阻礙了農業較快發展。建議把這些部門的行政事業費從財政支農支出中劃出去,使項目含義名副其實,更為科學合理。其次,加大與農業直接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切實改變帶有全社會普遍受益性質的水利工程、林業生態等建設占比重較大而直接用于農業的基礎設施特別是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占比重較小的局面。最后,盡快增加農業科技的投入。財政長期對農業科技投入不足,嚴重制約了農業科技的進步和農業的穩定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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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是預算單位在前一個月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資金使用計劃,向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申請次月的月度用款限額,財政國庫執行機構將批準的限額通知銀行和預算單位。由銀行從“零余額帳戶”給開戶單位打出銀行蓋章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書”,預算單位據此做帳務處理:
借:零余額帳戶用款額度1000000元
貸:教育經費撥款—財政授權支付1000000元
預算單位在本月批準的限額內使用額度時,要在國庫網上打出財政授權支付憑證和單位開據的銀行轉帳支票或電匯單一同到銀行辦理結算業務:
借:教育事業支出—XX100000元
貸:零余額用款額度100000元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不在銀行開據“零余額用款額度通知書”就做帳,這是不正確的。“零余額帳戶”與其它銀行帳戶最大的區別是:不允許該帳戶有余額,銀行每天業務終了需報省人民銀行,由省人民銀行和財政廳國庫處統一結算,再由省人民銀行給各銀行返還代墊資金。
某預算單位在使用“國庫授權支付額度”過程中,曾丟失授權額度。年底決算出納對銀行帳時,因不了解“零余額帳戶”的特殊性,認為銀行存款都是用余額對帳,年底銀行和預算單位存款余額都是零就對上帳了。3月份有經辦單位稱去年轉帳支票未拿,后用銀行對帳單和單位發生額一筆筆對賬后,確實沒有開出支票,但經國庫網上查實,此筆業務財政授權支出指令上年早已開出,授權指令還在銀行(因這一期間出納換崗造成)。經與財政廳國庫處發生額一筆筆核實此筆款,只用了額度國庫沒有顯示銀行資金劃出,確實錢還在國庫。當時上年財務決算工作已經徹底結束,主管部門也已結帳。因國庫集中支付年終與各預算單位、上下級之間賬務必須一致,還不應有未達賬項,造成用款額度丟失。
那么,單位欠經辦人上年資金應怎樣作帳務處理呢?
某單位作以下帳務處理:
摘要:購設備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50000元
貸:銀行存款—XX50000元
上年度已作賬摘要:購設備
借:教育事業支出—設備購置費50000元
固定資產—一般設備50000元
貸:固定基金50000元
零余額用款額度50000元
跨年度帳務處理,此做法欠妥;“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對修購基金有名確的表述,修購基金的來源,是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提取時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各列支50%。如果該項經濟業務跨年度再用修購基金購置設備,必須再入固定資產,必然造成重復支出和重復入固定資產。鑒于以上意外原因的發生,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年終結帳后如果發生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調整和變更,應直接通過事業基金科目進行調整,并在會計報表附加上加以說明。
借:事業基金―般基金50000元
貸:銀行存款—XX50000元
那么,對于只用了計劃,實質上未從國庫拿錢,這樣的事例我們除了應加強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宣傳力度和業務知識培訓工作外,還應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不斷加以完善,來避免和堵絕此類事情的發生,如年終增設未達賬項或在國庫軟件上增加功能等等,盡量減少基層預算單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總的來說,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非常適應我國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它體現了發展先進生產力的要求,是對現行制度的創新,是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督、防范腐敗行為發生的得力措施,它從根本上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目前國庫授權集中支付制度正在改革過程中,通過大家共同努力,國庫授權集中支付工作會做的越來越好,爭取早日實現財政管理和財政資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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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于計算機視覺技術的智能化,能快速識別出植物,判斷其覆蓋率,并確定其位置,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這不僅能能降低投入,而且對我國溫室精確種植和設施農業著重要的經濟意義和實際價值。隨著計算機軟硬件性能價格比的提高,特別是近十年來計算機技術在各個領域的滲透,利用計算機視覺技術來取得植物特征并作進一步分析已經變得切實可行[1]。
本文針對溫室大棚采集的雜草圖像進行研究,實現了一種快速植物特征提取與識別算法,能夠滿足實時地為后續變量控制提供信號的要求,為進一步的研究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2圖像處理
2.1圖像分割
利用CCD彩色攝像機獲取的圖像,通過圖像采集卡將獲取的圖像以真彩色24位位圖的格式存儲。真彩色24位位圖在存儲格式上是以3個字節表示圖像中的一個像素點。這三個字節分別存儲像素點的R、G、B顏色分量值。三個值根據RGB顏色坐標系統(見圖1)合成這個像素點的顏色值。目的一是為了獲得更多的信息量,二是為了減少圖像解壓縮的過程,加快處理速度。
圖像分割是由圖像處理到圖像分析的關鍵步驟,也是一種基本的計算機視覺技術。隨后的圖像處理,諸如特征提取和對象識別,都依賴于圖像分割的質量。圖像分割就是指把圖像分成各具特性的區域并提取感興趣目標的技術和過程[2]。盡管人們在圖像分割方面做了許多研究工作,但由于沒有通用的分割理論,現己提出的分割算法大都是針對具體問題的,并沒有一種適合所有圖像的通用分割算法[3]。這里的圖像分割,主要是指去除
植物圖像中的土壤背景及作物殘茬。為了有效的將葉面與背景區分,要對原始圖像數據進行選擇和變換,得到
最能反映分類本質的特征。在此所說的圖像特征,指的是圖像中各個點的特征,而不是整個圖像的整體特征。
對于彩色圖像分割問題,必須充分利用彩色圖像所包含的豐富的色彩信息,選擇適當的特征,使目標和背景能依據特征上的差別進行區分,利用這個顏色特征將彩色圖像轉變成灰度圖像,再確定閾值將灰度圖像二值化。
2.2RGB和HSI坐標系統
數字圖像處理中,常用的顏色坐標系統有RGB和HSI坐標系統(坐標系統圖如圖1、圖2)。RGB顏色坐標系統以紅R、綠G、藍B三種顏色為基色,其它顏色由這三種基色加權混合而成。HSI坐標系統中H表示色調(Hue),S表示飽和度(Saturation),I表示密度,對應圖像的亮度(Intensity)。面向硬件設備(如彩色顯示器和打印機等)的最常用彩色坐標系統是RGB坐標系統,而面向彩色處理的最常用顏色坐標系統是HSI坐標系統,HSI坐標系統有兩個特點:其一,I分量與圖像的彩色信息無關;其二,H和S分量與人感受顏色的方式是緊密相連的。這些特點使得HSI坐標系統非常適合于借助人的視覺系統來感知彩色特性的圖像處理算法[4]。
圖1RGB顏色坐標系統圖2HSI顏色坐標系統
從RGB坐標系統到HSI坐標系統的轉換公式如下:
在RGB顏色坐標系統中,如果不考慮光照強度,而只對色度感興趣,則只要知道R、G、B的相對值即可。相對值r、g、b稱為色度坐標,其計算公式如下:
(2)
其中,Rn、Gn、Bn分別是規范到0~l之間的RGB值,其計算公式如下:
(3)
式中的Rm、Gm、Bm分別是RGB顏色坐標系中的最大分量值。不同的彩色顯示系統有不同的取值范圍,例如,一個24位的真彩色顯示系統中,Rm=Gm=Bm,此時r、g、b可按下式計算
(4)
2.3統計實驗
物體的顏色是由它的反射光譜特性和光源特性所決定的。由于有生命的雜草的反射光譜特性不同于無生命的土壤背景,因而兩者在顏色上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但在亮度上差別不明顯。對不同土壤、土壤殘留物以及各種光照條件下的用于識別雜草顏色指數所做的研究表明,在通常情況下,植物圖像的背景即土壤有較大的r、b值,而其g值卻總小于植物本身的g值,這里r、g、b是歸一化的顏色分量,其計算公式如(4)。通過研究利用r-b、g-b、(g-b)/|r-g|和(2g-r-b)等指標來區別植物與非植物背景是非常有效的。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利用AOI(Areaofinterest,感興趣區域)測試工具對大量的包含各種類型的雜草圖像進行顏色特征的分析,采集了不同土壤、作物殘留物以及各種光照條件下溫室大棚內的雜草圖像。統計研究上述四種歸一化顏色特征參數的均值和標準偏差,以及(2G-R-B)顏色特征參數和H、S、I值的均值和標準偏差。統計的結果如下表1、表2、表3、表4。為了便于計算,作了如下規定:為了避免分母為零的情況發生,規定在(-0.01,0.01)之間的(r-g)值為0.01;有些葉子像素的g值遠大于r值,從而導致
(g-b)/|r-g|很小,為避免這種情況,當(r-g)小于-0.08時,(r-g)的值設置為0.01。(注:“殘茬土壤”為含有作物殘茬的土壤)
2.4結果分析
由表l和表2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對于r、g、b三個分量值,干土大于濕土,這是因為干土的反射率高于濕土的反射率,土壤濕度越大,則r、g、b值越低。
(2)在相同的土壤濕度下,由于有麥茬等覆蓋物的區域的反射率低于沒有覆蓋物的區域,因此,其色度坐標r、g、b較小,麥茬覆蓋率越高,則該區域的r、g、b分量值就越低。
(3)土壤、麥茬等非植物背景的紅色分量占主導地位,而植物部分的綠色分量g占主導地位,從而為植物與非植物背景的識別提供了很好的依據。
(4)植物部分的(g-b)的值比非植物部分稍高,而非植物部分的(r-g)的值稍高于植物部分,但差別都不明顯,而且偏差相對較大,不太適合于背景分割。
(5)植物部分的(g-b)/|r-g|值高于非植物部分,且差別比較明顯,所以(g-b)/|r-g|值也是背景分離的一個非常有用的顏色參數。但是(g-b)/|r-g|的值計算比較麻煩,尤其是當(r-g)的值較小時,(g-b)/|r-g|就會變得很大,從而導致其偏差較大,不利于背景分割。
(6)植物部分的過綠特征(ExcessGreen,2g-r-b)大于土壤等非植物部分,非植物部分的過綠特征值一般小于等于零,而植物部分的過綠特征值一般大于等于0.20,且過綠特征的偏差都相對較小。因此,過綠特征是雜草圖像中用于背景分離的很好的閾值參數[5]。
由表3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7)沒有歸一化的RGB值的偏差較大,主要是因為光照強度的變化所導致的。
(8)對于沒有歸一化的過綠特征(2G-R-B)而言,植物部分的值遠大于零,而非植物部分的值在零附近。雖然植物部分與非植物部分的過綠特征的偏差都相對較大,但是兩部分的過綠特征值相距甚遠,幾乎沒有重疊現象,故由沒有歸一化的RGB值所產生的過綠特征同樣可用于雜草圖像的背景分割,并且計算簡單,處理速度快。但光照強度的變化不宜過大。
由表4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9)植物部分的飽和度稍高于非植物部分,而且飽和度的偏差相對較大,兩部分的飽和度值交迭嚴重,故飽和度在雜草識別中沒有可以利用的信息。
(10)植物部分的亮度稍高于非植物部分,但差別甚微,而且相對偏差很大,不能用于雜草識別中的背景分割。
(11)植物部分的色度值遠遠高于非植物部分,土壤濕度增加時,其色度值略有增加,但幅度不大,而且色度的標準偏差相對很小,非植物部分與植物部分的色度范圍幾乎不存在重疊現象,故色度也是可以用于雜草背景分割的參數。
3結論
綜上所述,(2g-r-b)、(2G-R-B)、色度H三種顏色特征值都為雜草與土壤背景提供了足夠的對比度,有利于雜草圖像的背景分割。本文在圖像處理試驗中發現,對于由沒有歸一化的RGB分量所產生的過綠特征(2G-R-B),在室內光照強度相對比較穩定的條件下,在雜草與土壤背景之間的反差很大,因而可以用于雜草圖像的背景分割,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圖像由彩色圖像轉成灰度圖像的處理效果比采用(2g-r-b)顏色特征值的處理效果更好,結合計算機系統中采用的真彩色24位bmp圖像文件格式考慮,采用(2G-R-B)顏色特征值計算簡單,處理速度快,可以很好的將彩色圖像轉成灰度圖,并且為下一步的圖像分割作好了準備。
本系統軟件通過提取圖像中每一個像素的R、G、B三個分量值計算出(2G-R-B)顏色特征值,將彩色圖像轉變成灰度圖像顯示,因而可以利用圖像的(2G-R-B)顏色特征值進行下一步灰度圖像的閾值分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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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部門透過對相關“三農”經濟主體的貸款貼息。為促進“三農”經濟發展,增強農業龍頭企業的幅射帶動能力,財政部門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小額扶貧貸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補貼,以減輕農業企業財務負擔,促進了金融部門對農業貸款投放的刺激性。據調查,2000年以來,東營市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貼息。2003年,廣饒縣委、縣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縣財政每年拿出300萬元專項資金,通過貸款貼息、補助、獎勵等方式,用于支持重點龍頭企業。
(三)財政部門出臺鼓勵金融支農有關優惠政策。為吸引金融機構增加對農業的投入,財政部門對農村信用社直接給予財政資助,出臺了減免三年營業稅、所得稅減半征收、承諾分紅補貼等優惠政策。據調查,東營市政府為促進縣區農村信用社增資擴股工作的順利開展,對利津、墾利兩縣農村信用社的股東承諾,如信用社2年內達不到分紅比例,市財政將予股東補貼;并在政府權限范圍內,盡量減免農村信用社在抵債資產接收和處置過程中形成的各種稅費。全市涉農資金和業務全部交由農村信用社辦理,所有農口部門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基本賬戶,各級預算外資金按一定比例存放農村信用社,鄉鎮的國庫、勞動保險、醫療保險和各種行政收費由農村信用社,縣、鄉公務員和教師的工資由農村信用社,縣級財政集中支付中心設在農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清收盤活工作的具體意見。對過去行政干預的貸款和協調農村信用社購買的企業債券、各級各部門在農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貸款,由縣、鄉政府負責限期收回;對公職人員的貸款,采取紀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優質資產置換、整體“打包”等多種方式,幫助清收不良貸款。
(四)人民銀行助推,政府部門主導,積極優化縣域金融生態環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長多次在重要場合論述金融生態環境問題,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重視和關注。面對金融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各級人民銀行積極向地方政府匯報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大意義,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據調查,2005年,廣饒縣委、縣政府把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縣任組長的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領導小組,把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納入縣委、縣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開展了“金融生態示范縣”創建活動,出臺了《創建“金融生態示范縣”建設的實施意見》,研究設計了“建設金融生態示范縣”的具體指標體系,制定了《“金融生態示范縣”評價標準》,形成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規范化機制。截至2005年底,全縣已命名“文明信用鄉鎮”21個,“文明信用村”684個,“文明信用企業”61個,“文明信用戶”9.9戶,“文明信用工商戶”2333個,2006年力爭全市60%以上的村鎮、農戶達到文明信用標準。
二、當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來,廣饒縣向“三農”累計投入財政資金69億元,投入信貸資金85億元。財政投入和信貸投入的不斷擴大,有力的促進了該縣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增強了農民收入。目前廣饒縣已形成以凱銀集團、馳中集團、華譽集團為首的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長,收入結構發生明顯變化。據統計,2005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4820元,同比增長14.7%。2001年-2005年,廣饒縣農民收入年均增長10.1%。收入結構中,純粹來自農林牧漁的增幅僅為5.93%,非農產業純收入增幅高達92.45%。(一)財政金融支持重點“不到位”與“越位”并存。近年來,為發展農村經濟,地方財政不斷擴大了支農資金投入,市本級財政支農支出以20%的速度遞增。據調查,近四年來,我市投向“三農”的資金達50.7億元,2003年市級財政用于扶持“三農”的資金3.8億元,2004年達到了4.6億元,分別占這兩個年度市級財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財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傾斜的格局沒有改變,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應由財政供給經費的公共產品,財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現在對農村的基礎設施、供水設施及環境治理等社會公益性的投入相對較少。調查中,我們設計的“當前財政和金融對當地經濟的支持哪個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農項目治理部門龐雜,投資越位和缺位現象并存。由于各部門職責定位不清,沒能有效地建立起責、權、利相匹配的財政支農激勵和約束機制。既有爭項目、爭資金形成的投資越位現象,也存在互相推諉導致的投資額缺位現象。因此,項目和資金多頭治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農項目涉及的部門眾多,部分項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現同一類型支農項目存在多個部門重復立項、實施的情況。
(三)財權與事權分離的財政體制改革,使得鄉鎮、村委成為財務空殼,不能成為有效承貸載體。城鄉財稅體制改革形成財權和事權不對稱,造成越是基層政府財權越小、事權越大。但另一方面,資金鏈條長,治理困難。目前財政支農資金治理采取的是分級配套、層層下達、項目單位具體實施的做法,有些專項資金從上級財政下撥到實際使用,經過多個環節。資金在途時間長,影響了資金的及時到位,又增加了資金治理成本。一個項目,分級配套,每個級次都要考察論證,都要進行檢查驗收,需要大量的治理費用。縣級財政配套能力弱。停收鄉村公益事業金,使農民人均每年減少稅賦100多元。2004年降低農業稅率2個百分點,農民人均減負58元,今年全部取消農業稅及附加,由此所減少的鄉鎮及村級收入全部由市財政轉移支付。
(四)財政補貼在流通領域消耗太多,輕生產領域。農發行貸款目前還僅局限在糧棉流通領域,雖然對解決農民“賣糧難”、“賣棉難”問題,穩定糧棉價格,保護農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國家的補貼基本在流通領域消耗,因此農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與商業性關系模糊。政策性與商業性并存是當前信用社經營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負金融支持“三農”的職責,這具有強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經營、自擔風險”的商業企業。并且,隨著農村工業化、城鎮化的進展,商業性業務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當前信用社存在強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還不可能擺脫行政桎梏而真正成為產權清楚、政企分開、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金融企業。
(六)財政支農支出結構不合理,供給范圍“越位”與“缺位”并存。財政支農治理的領域和事務不能隨農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時調整,造成很多部門和單位仍在占用財政支農資金,而應由財政資金供給的領域和事務卻得不到應有的資金保障。主要表現在:第一,隨著廣饒縣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三產”的比重發生了很大變化,但縣級農業服務機構仍然過多,職能沒有進行較大調整,是財政資金供給范圍過寬的主要原因。如:農口設有畜牧、農業、水產、農機等幾個服務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資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費現象。如:2002年財政安排幾個中心事業發展經費各100萬元,從財政檢查的情況看,各中心事業發展的效果不明顯。
三、政策建議
一方面,貧困地區公共財政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健全的農村金融體系無法建立;另一方面,將農村金融機構作為支農的工具,進一步扭曲了農村的金融體制。分析表明,只有讓公共財政發揮應有的作用,才能進一步改革農村金融體系,形成商業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制。(謝平,公共財政、金融支農與農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農村公共財政體系。一是通過農村公共財政直接投資以改善農村的投資環境、提高農村的技術水平和對一些經濟行為給予補助。二是逐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改變目前我國長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職工才能享受社會保障的狀況。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僅包括居民生活補助和救助、基礎的生產生活設施和文化教育支出,還包括對農戶個體生產及合作組織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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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支出總量不足
從表1中我們看到,雖然從1995年以來我國的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的比重逐年遞增,但總體水平還很低。
2、教育支出結構不合理
教育支出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支出不合理。這三種教育的收益率是不同的,其外部性也不同,應該根據其特點安排教育支出的比重。國際上普遍的做法是加大對初等和中等教育的支出,減少對高等教育的支出。我國在最近幾年雖然加大了對大學等高等教育的收費力度,但是對中小學的撥款卻仍然不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二是地區、城鄉之間的義務教育支出結構不合理。教育具有正的外部性,并且這種正的外部性不會因為受教育者所處地區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國家對各個地區的義務教育水平應該是相當的。而我國目前各地區與城鄉之間義務教育支出水平嚴重不平衡,發達地區和城市的水平遠遠高于落后地區和農村的水平,這就進一步加大了收入差距,不利于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從政府對東、中、西部小學和初中生人均撥款來看,經濟發達的京津滬地區和東部地區的政府撥款遠遠高于中、西部地區,而人均GDP最少的西部地區小學和初中生人均政府撥款并不是最少的,中部地區的小學生,初中生人均政府撥款,都低于西部地區。
3、教育支出方式不合理
教育支出主要采取三種形式,即學費補助、收入補助和定額補助。學費補助不是直接補助給學生本人,而是補助給學校。收入補助實際上是政府轉移性支出的一部分,它是通過福利性開支增加某些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以相應提高其教育方面的消費。定額補助的目的,是讓居民享受到一定數額的免費教育。
不同的形式對教育支出的效率產生不同的結果。對義務教育而言,最理想的方式自然是定額補助,這樣可以使適齡兒童接受免費義務教育。而我國目前對中小學教育撥款明顯不足,家庭負擔仍然沉重,尤其是經濟落后地區,還存在失學兒童;對非義務教育而言,我國對高等教育的學費補助與其他國家相比仍然較高,國家應逐步減少對高等教育的補助,把節余下來的經費用于義務教育。
二、教育支出不足的主要原因
第一,從教育支出總量來看,總量投入受中央和地方政府財力約束。雖然近幾年GDP絕對數額直線上升,但由于我國正處于轉軌時期,需要政府投入資金的項目很多,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安排財力時也難免“捉襟見肘”。此外,重復建設、政府機構臃腫,大量政府外收入游離于預算外,造成我國財政收入占GDP比例不高,這些都是教育經費總量投入不足的原因。
第二,從投入結構來看,存在著三級教育結構不合理、地區投入比重不均衡等問題。從三級教育結構來看,基礎教育涵蓋了我國最廣泛的受教育人口群體,它在整個教育體系中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而高等教育更注重的是在此基礎上的質的提升,是所謂的“精英教育”。在實際執行中,對基礎教育投入過少,政府更多的看到的是高科技、信息化給社會帶來的收益,并且期冀能在短時間內迅速達到發展中國家領先水平,甚至超過部分發達國家,在這種目光和理念下,我們的教育正走向一個難以突破的“瓶頸”。
第三,從地區差異來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對教育投入的大小也不同。東部地區經濟發達,投入教育的經費相應較多,同時經費的其他來源也較為充裕。中西部地區,經濟相對落后,教育經費主要由財政進行撥款,而財政收入本來就不足,使得經費嚴重短缺,進一步拉大地區間教育投入的差距。
第四,從義務教育領域來看,轉移支付的平衡效應十分有限。為了緩解區域間義務教育投入和發展的不平衡,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紛紛加大對貧困地區義務教育支出的力度。但是由于原體制的一些弊端使得發達地區受益頗豐,貧困地區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范圍劃分不清,導致貧困地區的專項轉移支付應有功能沒有充分發揮。
三、完善我國財政教育支出的對策建議
1、從總量上加大對教育的投入。應加強稅收征收工作,嚴格稅收執法力度,避免逃、漏稅,保證國家稅收的足額穩定。
可以通過發行公債等方式擴大籌集教育資金的渠道,從總量上加大對教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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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機制是市場運行的實現機制,通過供求、價格、競爭等要素相互聯系,相互依存,共同發揮著合理配置社會資源的作用。但是,市場機制存在的市場失靈等問題不能有市場本身自發地控制解決,必須要由居于市場機制之上并帶有權威性和強制性的政府去解決,為滿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宏觀資源配置和調控機制,這就是公共財政。公共財政是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為主要支出內容的經濟行為,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客觀要求和必然產物,它的歷史使命就是為了支持和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和發展。公共財政的建立不僅僅是出于發揮市場機制的優勢和效率,更是由于市場本身存在缺陷。因此,國家必須運用公共財政手段來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從而實現宏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所以,公共財政是市場機制的產物。
二、當前市場機制下公共財政存在的問題
1.相對于市場機制“公共性”的要求而言,財政供給“越位”和“缺位”并存。
我們知道,實行公共財政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義務教育、公共設施和醫療保障是公共財政必須加大投資的領域,一旦公共財政遇到問題,只要是市場機制自身通過有效調控就能順利解決的,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就不應該出面干預。而如果財政超越“公共性”范圍,介入到本應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經營性和競爭性領域,這樣就會大大超出公共財政的職能范圍和財力承受水平,對市場有效競爭產生損害,進而對市場機制造成破壞。但本應由公共財政供給,真正用于滿足人們需要的,如義務教育、公共設施、醫療保障等公共項目反而得不到充足的資金保證,這就導致了財政職能不清,“越位”和“缺位”現象同時存在。
2.公共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
近年來,我國將財政支出逐步向重點領域傾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從總體上看,由于財政預算的約束力逐步下降,超出財政預算的事時有發生,財政預算資金根本無法滿足重點支出的需要,特別是醫院財政、教育等發展領域,在財政總支出中所占的比重還有較大的提高空間。與此同時,財政預算中大量的資金卻被用于許多非重點領域,導致財政對國家重點支出項目難以實施更加有力的資金保障。可以看出,公共財政支出結構不夠合理,有關方面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提高重點領域資金比重。
3.政府收入機制不規范。
政府收入機制的不規范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稅收的費化;另一個方面則是收費的“越位”問題比較嚴重。社會公共權力由于缺乏相應的制度加以制約,從而導致眾多公共權力機構直接介入到分配領域,對相關領域的良好正常運行產生了極其不利的影響。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現象屢禁不止,公共秩序得不到有效保證,公民的權利得不到有效維護,民主遇到了問題。實際上,這只稅收“缺位”和收費“越位”并存的現象,不僅僅會直接導致收費規模的擴張,而且還很有可能引發政府收入機制的混亂。還有可能會嚴重影響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資金保障來源,因此政府收入機制不規范必須引起重視。
4.公共財政監督力度不足。
公共財政監督的關鍵在于制度的透明、明確和健全。雖然近些年來,我國大力推行反腐倡廉,一直不斷地加大財政監督力度,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制度安排和制度環境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財政監督的覆蓋范圍不能適應在市場機制下公共財政發展形勢的要求,同時監督的重點是公共收入,而忽視了對公共支出的有效監督。同時,由于財政監督偏重于事后監督,并未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過程監督。因此,使得很多違法亂紀問題在既成事實后才被發現,從而不能有效遏制違法違紀現象,在給國家經濟造成重大損失的同時還嚴重影響了公共財政職能作用的發揮。
三、在市場機制下加強公共財政的對策與建議
1.減少對市場的干預。
今后財政資金應突出公共性,及時從那些經營性和競爭性領域中退出來,促進市場作用的充分發揮,只要是市場能夠辦得了,并且能夠辦得好的,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就不應該出手干預。盲目出手干預只會影響市場這只無形的手作用的發揮,甚至會影響公共財政。所以,今后財政資金需逐步退出應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經營性和競爭性領域,逐步轉向能夠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方面來,進而逐步提高財政對醫療、教育文化、科學事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2.改善財政支出結構。
財政支出結構合理化是國家財政支出中必須重點關注的一個問題,我們應嚴格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對公共財政支出的范圍進行明確界定,進而對公共財政支出的方向和規模做出規定,同時還應加大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避免重點領域資金缺乏,非重點領域資金反而充足現象的發生,進行財政支出結構改革,應當首先滿足社會公共需求,特別是科學、教育、醫療保障等重點方向,以基礎設施建設為補充的財政支出管理體系。從而使財政管理更加規范,促進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這對公共財政作用的發揮是極為有利的。
3.規范收入機制。
規范政府收入機制不僅有利于規范稅收的費化,同時還有利于解決收費的“越位”問題。我們要優先保證社會公共需求得到有效滿足,確定公共財政收入的規模、形勢和結構,建立健全以各項稅收收入為主,必要的政府規費為輔的財政收入管理體制,并確保國家財政收入體系規范透明化。同時,政府征收稅時要做到嚴法治稅,做到應收盡收,避免稅收的費化,以及收費“越位”問題的出現,為各類企業開展競爭創造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
4.加強財政監督。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與完善,公共財政改革力度的進一步加大,審計監督作為財政監督的主要形式在監督體系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通過審計監督,能夠獲得政府使用和管理公共資源的效率的真實信息,打擊貪污、資金轉移等不法行為,確保專款專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損害,社會公共需要得到滿足,從而保證政府行為規范,會促進公共財政體制規范化的建立。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公共財政是市場機制的客觀要求和必然產物,然而,當前市場體制下,公共財政還存在財政供給“越位”和“缺位”并存、公共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政府收入機制不規范以及公共財政監督力度不足等問題,嚴重阻礙了市場機制的發展,也無法確保公共財政滿足人們的現實需要,基于此,必須通過減少對市場的干預,促進市場這只無形的手的作用的發揮,改善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障教育、醫療等重點領域,促進財政支出結構合理化;規范收入機制;同時加強財政監督,只有這樣,公共財政的職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發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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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預算管理體制存在很多不足
對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來說,其各部分改革的進程存在著相應差距。與收支管理體制改革尤其是稅收體系和財政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相比,我國預算管理體制的改革具有相當程度上的滯后性。雖然目前我國在預算管理體制的改革方面取得了相應發展,但預算體制覆蓋范圍小,缺乏有力的監督管理機制的問題仍沒有解決。一方面,財政預算無法完全被政府財政收支工作涵蓋;另一方面,內部約束無法成立,財政預算管理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監管,使得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實質性問題得不到解決。
2.2財政稅收體系和財政收入分配體制存在局限性
就目前我國的情況而言,政府收入體系并不十分完善,而財政稅收體制結構也存在相應不足。根據目前各級政府收入分配情況來看,大致呈現“向上集中”的趨勢,地方政府與中央收入劃分的缺陷,不利于地方財政收入的持續增長和宏觀調控的實現。同時,目前的地方財政稅收體系并不完善,其結構也不合理。地方稅收受中央稅收政策調整的影響較大,導致其穩定性較低,且地方稅收入的規模也相對較小。
2.3民主管理不夠完善
政務公開、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是新時期黨的建設工作中的一項核心任務。這一制度的關鍵內容是財務公開、民主理財。但目前政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在我國的部分單位和地方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雖然在我國許多地方和單位都成立了民主理財的領導小組,但其成員很多都是由領導指定的,并不是通過民主選舉的,根本無法起到監督的作用。
3加強我國稅收體制改革的決策
3.1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財政稅收體制
財政體制改革應與各級政府的事權相對應,并結合我國現階段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明確各級政府層級的前提下,必須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事權和支出責任。首先,從財政支出的角度來講,要使各級地方政府與中央的支出比重變得合理化,就應適當地增加省級政府和中央的直接支出責任,達到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和支出責任的目的。其次,從財政收入角度來看,應合理劃分各級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科學合理地提高中央政府的收入比重。
3.2建立完善的財政預算體制
建立完善的財政預算體系,關鍵在于將財政預算方案的執行與預算的編制進行有效分離,有效地預算和規劃好國家的長遠發展目標,協調好短期預算規劃與中長期預算規劃,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財政預算體制。逐步調整和擴大預算范圍,完善財政預算管理體系,以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要想建立完善的預算體制,還必須增加社會保障方面的預算和社會資本預算等方面的內容,在財政預算管理體制中納入各級政府部門所涉及的財政稅收活動,以達到保證財政預算,真實反映政府部門的實際財政稅收的收支狀況的目的。
3.3健全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建立分級分權財政體制
要想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一方面應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例,合理搭配專項轉移支付與一般性轉移支付,妥善處理轉移支付的結構比例;另一方面,還應改革轉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造合理公平的資金分配體系。建立分級分權財政體制對推動我國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來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應合理劃分各級政府以及政府部門之前的分級分權財政體制,加大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和直接支出,減輕地方政府的財務管理壓力;規范管理地方政府的支出,給予適當的財政權力,控制好財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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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相關法律不夠完善我國現行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法治建設工作較為弱化,很少具備較為完善的法律機制,從而導致了我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財政稅收管理方面的權限劃分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此外,我國財政稅收管理人員也缺乏必要的管理監督機制,他們在某些領域中享有過于自由的裁量權,嚴重損害了我國財政稅收司法機關的執法權威性。這些都是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缺乏可靠的法律保障的集中體現。
(三)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中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機制我國現行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中不僅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時還缺乏必要的強有力的監管機制來提供監督與管理工作。此外,我國現有的財政稅收管理人員的素質仍然有著較大的差異性,缺乏強烈的工作責任心與使命感,對于一些違法違紀現象常常會監督不力。當然,我國最近這些年來也在對財政稅收監管機構進行人員精簡工作,從而大大削弱了一些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與主動性,嚴重影響到了我國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另外,我國財政稅收管理機構對于財政稅收轉移支付方面也存在著監管不力的問題,從而無法對我國財政稅收事業的均衡發展發揮出積極的作用,也無法促進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
(四)國稅與地稅機構的分設而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中,對于稅務機構的設置是有著不同的區分的,基本上都是設置為國稅和地稅。但實際上,這種稅務機構的分設反而增加了我國的稅收征收成本提高,因為這是分設的機構必須配備一定的辦公設施與工作人員。此外,國稅與地稅由于各自不同的利益而對納稅人有著不同的征稅要求與標準,反而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有時還會出現重復征稅的問題,大大降低了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不利于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
二、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問題的解決路徑
鑒于以上的突出問題,我們必須盡快對現行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進行改革,選擇一個合適的問題解決路徑,從而促進我國財政稅收管理事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一)進一步完善我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由于我國現行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還不夠健全和完善,從而導致了該管理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各種突出問題。因此,我們必須盡快擺脫掉傳統集權、分權循環的不良體制影響,強化自身的法律意識,降低人為的作用力,適當的放權,尤其是要把中央的集權適當的分散到地方政府的手中進行管理,只是地方政府在實行財政稅收管理工作時,應該以中央的稅收政策作為主要導向,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收政策制定與實施權利。當然,中央政府在放權的過程中,也應該做到適當有度,切不可過大,也不過小,要讓中央與地方之間形成一種默契的財政稅收管理機制,避免出現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讓中央與地方處于一種健康、和諧的財政稅收管理關系之中,讓中央與地方的財政稅收管理權限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據,從而促進我國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健康運行。
(二)提升財政稅收管理人員的綜合素養在我國財政稅收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到稅收管理工作的效率與效果,因為他們是直接的參與者與實際執行者。那么,這就需要我們盡快提升財政稅收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這就需要我們首先建立一個較為規范的財政稅收內部秩序,強化對財政稅收管理人員的教育與培訓工作,增強這些管理人員的責任感、使命感,并努力提升他們的專業能力,避免各種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此外,我們還需要對這些財政稅收管理人員實施績效評估措施,優化其知識結構,建立相關的評估管理政策,讓他們在工作中能夠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我國現有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效率與效果,為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營造出一個更為寬松的財政發展環境,讓這些財政稅收管理人員獲得更佳的工作環境,及時鞏固自我發展的能力,真正為人民提供優質的財政稅收服務。
(三)建立一個合理的財政稅收管理與服務體系這就是說,我們應該合理界定并不斷擴大財政稅收的收支范圍,建立一個一體化的管理與服務體系,充分利用好各種社會經濟資源來強化對人力資源的開發工作,并結合我國實際的經濟發展狀況來重新調整財政稅收收支的范圍,科學劃定稅負的比例,把我國財政稅收的管理工作納入到預算管理范圍以內,調整各種不公現象,降低各種不良因素對財政稅收收入的影響力,建立一個較為長期有效的健康發展的財政稅收管理與服務體系,并建立一個合理的財政稅收轉移支付體系,讓一般支付和專項支付實現二者的合理搭配,不僅可以合理分配資金,還可以穩定資金來源,并通過建立一個資金分配體系來確保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合理、公平和公開。
(四)建立資金協調機制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我國財政稅收資金很多情況下都是應用在公共事業方面,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發展,我國必須盡快提高財政稅收資金的使用效益。這就需要我們的財政稅收管理部門和機構整合各種財政稅收資源,盡可能的對各項財政稅收項目進行公開、透明化的管理,并加大對相關事業的扶持力度,利用財政稅收管理的優勢來實現資源和信息的共享,提升財政稅收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效率與效益。此外,我們還應該建立一個相關的資金整合協調機制,通過現代化信息技術的支持與使用來對資金使用狀況進行全程式的跟蹤與管理,切實讓財政稅收資金得到切實有效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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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7日,國家審計署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萬億元,比2008年底余額增長了一倍。和財政收支的對比,2010年整個財政收支規模大概在9萬億。在宏觀緊縮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現金流減少,以云南為代表的一些地方政府性債務發生違約,引發了各界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關注和討論。由于80%的地方債來自銀行,人們對1990年代的大規模銀行不良貸款記憶猶新,再加上這部分債務是公眾以前接觸不到、無從獲知的債務,用途上也不為公眾知悉。因此對潛在金融風險和經濟緊縮的擔心,也就隨之而來。2009年開始以希臘為代表的歐洲國家債務較多,我國是否也存在相應的問題,風險控制是否存在更大的問題?因此,2011年看空中國的調子非常高,主流觀點認為中國經濟沒有不著陸的可能性。
一、地方債“短債長投”
根據國家審計署的相關資料(見表1),2010年底10.7萬億的地方債余額中,已經支出部分為9.6萬億,其中投向市政建設、交通運輸、土地收儲、農林水利這四項基礎設施的部分為7.4萬億,占到77%。再加上教科文衛和保障性住房支出,金額達到8.3萬億,占到87%。若把教科文衛支出看作軟性基礎設施投資,則總體上地方政府債務主要投向基礎設施。例如,高鐵、地鐵、高速公路均屬于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周期較慢,而且建設完成后也不一定能立即產生效益,出口入口配套設施等一些軟體設施還需設計,不一定能馬上投入使用,這也意味著地方政府性債務所進行投資的現金流回收周期相對來說應該是較長的。
接下來要考察的是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償債要求問題。表2顯示,至2010年底,1/4的債務1年內到期,超過1/2的債務3年內到期。這與前文所說的基礎設施投資的回收期長產生了矛盾。一般來說,基礎設施投資在3年內產生現金流比較困難,很多工程可能都還難以完成。這意味著這些債務的還本付息都要通過其他財政收入來源來支付。倘若這些基礎設施是必要的,那么如此短的還款期限就是不合理的。即便這些債從長期來看不存在問題,但是償還期限過短,暴露了融資投向和現金流的不匹配問題。
地方政府性債務反映出來的另外一個問題是中央對地方政府的長債限制,地方政府無發債權的問題。2009年開始,有由財政部的2000億地方債券額度,與基礎設施投資的6萬億比較,這是個很小的額度。圖1是美國州和地方政府地方債余額和投資的比例的趨勢圖。這一比例在20世紀50年代時大概是4~5倍,現在到了8~9倍左右。比較中國的情形,如果按每年6萬億地方政府投資,那么債務余額可以為30萬億左右。從這個角度來看,10萬億地方政府性債務就不是一個特別大的數字了。
二、我國公共債負并不高
那么,如此高的債務是否會對經濟產生沖擊?風險有多大?為了回答這一問題,需要看看政府的資產負債表。圖2考察了財政收入和GDP的關系。1998-2011年13年的數據表明,財政收入比GDP增幅快。這里又形成一個悖論,一般人們是不擔心富人借債的,但是我國政府似乎是個例外:一方面其收入增長迅速,而且掌握了大量的經濟資源,而另一方面人們卻很擔心政府的債務負擔。這一擔心,在直覺上是有悖常理的。因為從數據上看,政府的債務因其收入增長較快,應不會構成債務危機的問題。
再從債務余額的角度進行分析,圖3為政府部門債務余額占GDP的比重,債務余額包括了中央和地方的負債。大約自2002年以來,中央部門負債一直保持在一個較平穩的水平。地方債務是由審計署直接報告結果的,從這個結果可以看出,地方的債務近幾年有所上漲。從總體上看,我國政府債務負擔近年來略有上升,總體債務從2005年的37%上升到2011年的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