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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看出,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只是會計工作的責任發生了轉移,沒有改變單位的財務主體資格和財務責任,也沒有改變單位負責人的《會計法》規定責任。因此,無論是對納入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還是對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以及會計中心相對應的會計責任,以及會計中心相應的會計責任,都離不開政府審計的監督。
二、會計集中核算對審計的影響
1、對審計對象的影響。由于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沒有改變納入單位的財務主體資格和財務責任,只是單位會計工作的責任部分發生了轉移,所以,納入單位作為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被審計對象的地位沒有變化,單位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被審計對象地位也沒有變化。根據《審計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都應當接受審計監督,根據中央兩辦關于《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暫行規定》,在會計集中核算后,政府審計不僅要把納入單位作為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審計對象,把單位負責人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對象,同時還要把會計中心納入審計監督的對象。
2、對審計目標的影響。會計集中核算影響到單位部分會計責任的轉移,相應的影響到審計目標的調整。新的《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有責任”。一方面,會計集中核算,與原有會計管理形式相比較,使得單位原有的會計利益的一致化和會計責任的完整化格局被打破。主要是會計和出納人員不現是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開展會計工作,而是依法、獨立的行使會計工作職責,如果出現了會計監督不力、核算不規范、甚至出現違反《會計法》和《審計法》的行為,會計中心及其有關會計人員要承擔相應的會計工作責任,這種責任是不能推脫的。另一方面,會計集中核算,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被審計單位及其單位負責人仍然負有完全責任。如果單位制造虛假的會計信息,提交虛假的會計資料,造成會計信息失真,會計核算不準確,單位負責人和財務主管人員則應承擔相應的會計法律責任,如果對審計結論的真實性造成了影響,還要承擔審計法律責任。因此,在審計中,審計不僅要查清被審計對象的會計責任,還要分清會計中心的工作責任,任何否定相應會計責任的獨立性,或者否定會計責任的聯系性,都不能算作完整的審計。因此,會計集中核算后,政府審計應當及時調整審計目標。
3、對審計內容和審計重點的影響。審計目標決定審計內容,會計管理方式決定審計重點。由于會計集中核算運作存在著階段性,決定著審計在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有所不同。會計工作移交階段。審計要把納入單位的財產清理、財務清理和會計移交手續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同時按照政府要求,審計要擔任好會計移交工作的“監交人”。會計中心運行初期。審計需要針對會計、出納不在納入單位工作,身份發生變化,情況不熟悉,會計核算與單位財務脫節,會計核算不準確的問題加強三個方面的監督:一是要圍繞與單位職能相關的專項資金和重點問題展開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執行國家經濟政策的情況;二是要圍繞單位預算內、外收入開展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的情況;三是要圍繞單位各項支出以及發放津補貼開展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有關會計集中核算紀律的情況。會計中心穩定運行時期。審計要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情況實行全方位的審計監督,其目的是維護財政經濟秩序,保障會計集中核算體制的健康運行。
4、對審計方式和方法的影響。由于會計集中核算,與原會計管理模式比較,開展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在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增加了會計中心這個中間環節,它使得審計程序執行環節增加,審計方式方法得到調整。如,會計資料的收集和取得、審計方案的制定、審計準備、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形式、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的下達方式、審計罰款資金的收繳,審計決定、建議督促落實方式、審計的工作方法等都帶來了影響。對此,政府審計及其審計人員需要更新觀念,增強開拓創新意識,一方面要依照審計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審計,另一方面,要積極探索新的審計模式和審計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為會計改革服務。
三、審計應采取的對策
1、建立健全審計制度,為審計監督提供法律保障。為了支持會計改革,審計要建立健全與會計集中核算方式相適應的審計法律制度。以法規形式明確,審計機關有權依法對進入會計中心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同時,明確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責任;明確被審計單位的義務和責任;明確審計中會計中心的義務和責任。使得審計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依法審計。
2、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會計集中核算方式下,更加需要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加強審計風險的防范。與原會計管理方式相比較開展審計,審計需要不再是從被審計單位提取會計資料,而是從會計中心取得被審計單位的帳薄,憑證等會計資料,審計在環節上、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上難度增大。取消了被審計單位的銀行賬戶、被審計單位失去資金管理權,也對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有否賬外收支、資金體外循環等問題的難度和風險。因此,執行審計程序,審計人員應當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審計對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同時也要抄送會計核算中心;履行審計承諾手續,審計應當與被審計單位和會計中心分別簽訂承諾書,承諾書的內容要符合針對性和合法性要求。二是審計報告要向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涉及相關內容要求會計中心有關人員參加;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在主送被審計單位的同時,審計機關認為需要的,可以抄送會計中心;審計對涉及問題的處理意見和處罰款額的收繳,由于被審計單位的資金集中在會計中心管理,這樣,在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后,審計應當要求會計中心積極配合審計決定的執行、審計處罰款額的清繳,以及審計決定和意見的落實。三是對會計中心業務質量方面的問題,審計機關應當下達審計建議書,并督促其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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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會計核算的內容
《會計法》第十條規定:“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2)財物收發增減和使用;(3)債權債務的發生的結算;(4)資本、基金的增減;(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7)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這是對會計核算內容的具體規定,
三、會計年度
《會計法》第十一條規定:“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這是對我國會計年度的規定。
四、記賬本位幣
《會計法》第十二條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貨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這是對我國記財本位幣的規定。
五、會計憑證
《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辦理本法第十條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件或音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這是對會計憑證的種類、填制與取得、審核、更正的有關規定。
六、會計帳薄
《會計法》第十五條規定:“會計帳薄登記,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帳薄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帳薄。會計帳薄應當按照連續編號的頁碼順序登記。會計帳薄記錄發生錯誤或隔頁、缺號、跳行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帳薄的登記、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帳薄的登記、更正,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各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帳薄上統一登記、核算。”這是對會計帳薄設置、登記、更正以及違法設置帳薄等問題作出的基本規定。
七、帳目核對
《會計法》第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帳薄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帳薄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帳薄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帳薄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帳薄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這是對帳目核對的規定。
八、會計處理方法
《會計法》第十八條規定:“各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這是對會計處理方法的規定。
九、或有事項的披露
《會計法》第十九條規定:“單位提出的擔保、未決拆訟薄或有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說明。”這是對或有事項的披露的規定。
十、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法》第十二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依據經過審核的會計帳薄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并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提供對象和提供期限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
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依據應當一致。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提供。”第二十一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這是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組成、編制依據、注冊會計師審計、簽章程序作出的規定。
十一、會計記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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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審核礦業權的成本的時候與新頒布的會計準則不相符,不能進行對比在當下施行的規定當中,是把為了取得礦業權所花費得費用和后期持續發生的費用都算作了當期所產生的成本中。可是什么時候進行礦業權的轉讓卻不能夠確定,這使得出讓的收入和結轉的收入不能夠行成對應。如果出讓了勘探權,那么主要花費的費用就結轉了,這樣利潤就顯得非常的高,使得稅費就非常的高,這就是為什么有些勘探單位沒有依照規定進行審核收入,而采用其他手段進財務進行處理。
3.沒有計提減值這方面的法律依據在進行地質勘探尋找礦產資源時,投資風險是十分高的。因此探礦權的價值也不能夠準確確認,所以應該不定時開展減值測試,這項工作的進行要依據會計審核的相關要求。和勘探權一樣采礦權如果要進行出讓,也必須開展減值測試。
4.缺乏取消勘探礦產資源權利方面的規定現有的規定沒有對取消勘探權的原因及類別進行考慮,只是把在地質勘探方面取得的成果轉成了了成果科目,沒有形成的就當成了這一期的損失。
上面敘述的只是一部分不合理的現象,還有就是現在一些勘探單位,沒有法律觀念,稅法意識淡薄,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經營,也不按照規定繳納稅款,同時一些稅務部門和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利,導致一部分地質勘探單位不按規定對礦業權進行審核,也不及時對收入進行結轉,有的甚至還有兩個賬目的存在,更有的還有偷稅漏稅的行為,這使得國家蒙受了很大的損失,因此需要盡快填補這方面的空白。
二、提高礦業權審核和計算的方法
1.對勘探礦產資源所需成本審核計算勘探礦產資源的權利屬于無形資產,我們要對開始取得勘探權所需成本,取得探礦權后的成本還有地質勘探的成果進行審核和計算,并進行資本化。
2.對開采權所需成本進行審核計算地質勘探單位在獲取開采權利后,應該進行資本化。要想取得開采礦產的權利必須繳納一定的費用,這部分費用應該直接算作無形資產。如果國家也投入了資金,那么必須對獲取開采權進行繳納價款,這可以采取應該繳納的費用來進行處理。如過是對開采的權利進行了購買,那么所花費的資金應該直接算作無形資產。
3.要按照一定的時間比例進行減值測試勘探礦產資源的權利是一種壽命不能肯定的資產,因為我們沒有辦法預知這項權利什么時候能給勘探單位帶來經濟效益,《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這個準則指出要進行減值測試,假如通過測試證明已經減值了,那么要做一些相對應的準備。所以對于勘探開發權這個無形的資產要在每一年的開始和結束都要進行審核。假如能夠收回的資金小于它的賬上的價值,那么要進行減值準備。對于這個損失如果進行了確認,那么以后在進行會計審核時候也不能將其轉回了。開采礦產資源的權利,假如要進行轉讓,那么它也是一種不定的無形資產,應該照著勘探權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如果是自己進行開發的,那么這個就可以確定其能夠使用的壽命,要在礦產進行產出的那天進行定期的攤銷。
4.取消勘探礦產資源時的審核和計算取消進行地質勘探有很多的原因,可能是勘探沒有結果,也可能是超過了規定的期限,還可能是要進行出讓。如果出讓勘探的權利所取得收入就應該歸為主要的業務收入來進行審核計算。如過國家也進行了投資,那么就要看國家出資的比例,按照相應的比例增加國家基金,剩下的都要按照一定的方法把它們算作主要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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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要求對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貸款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對貸款分應計貸款與非應計貸款予以列示。非應計貸款指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的貸款,應計貸款指非應計貸款以外的貸款。對貸款的這一劃分,實際已對商業銀行的損益核算產生了影響。
2.貸款利息的核算
貸款利息的逾期天數是作為貸款分類列示的標準之一,這即說明貸款利息的確認與核算同樣是按時間來確認和核算的。按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發放的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并確認收入。但若貸款到期(含展期)90天尚未收回的,便應停止計息,納入表外核算。已計提的應收利息,貸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應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沖減原已計入損益的利息收入,并轉作表外核算。
3.貸款損失準備的提取
貸款損失準備包括專項準備和特種準備兩種。這兩種準備都是根據對可能產生的貸款的預計,由金融企業按貸款的風險程度與可能性合理確定。專項貸款則是針對風險貸款提取的,在會計制度別提出要按照貸款五級分類結果及時、足額計提。特種準備是對特定國家發放貸款所提取的損失準備。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二、貸款五級分類與"一逾兩呆"式分類在會計核算中并存的影響
1.貸款五級分類管理與"一逾兩呆"式會計核算
國際上,一般貸款逾期90天以上才認定為不良貸款。因此,在新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也采用了90天的期限作為劃分應計貸款與非應計貸款的標準。相對2002年作為劃分逾期貸款時間標準的180天,實際已更體現了會計核算上的謹慎性原則。而且,以貸款本金及利息的逾期時間為準進行會計核算,比較直觀簡單,有便于操作的優點。但是,以時間作為貸款的劃分標準,存在著對信貸資產質量認定滯后的問題。未到期的貸款不一定是正常的,企業經營狀況可能在貸款期內已經發生變化,甚至喪失了還貸能力,但仍按正常貸款管理,不利于及早發現和防范信用風險,這既是對貸款進行五級分類管理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按時間劃分對貸款進行會計披露的缺欠所在--沒有充分體現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與可靠性原則
2.表內數據缺乏相關性,不利于進行財務分析
對于貸款,相關的數據指標主要有貸款本金、利息收入與貸款損失準備金。但是由于在會計核算上,同時使用了兩種劃分標準,使貸款本金、貸款利息收入與貸款損失準備金這三個本來具有勾稽關系的數據失去了內在的相關性,這使得信息使用者難以使用報表數據進行有效的財務分析。尤其是難以從資產結構上分析企業的盈利能力。當前,存貸業務仍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貸款利息收入則是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而由于貸款業務中普遍存在不良資產高比例的現狀,使得根據五級分類提取的專項準備金對商業銀行的損益影響較大(《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第五條:"銀行可參照發下比例按季計提專項準備:關注級貸款,計提比例為2%;對于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對于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對于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其中,次級和可疑類貸款的損失準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撥備前利潤與撥備后利潤存在著較大差異。而與此同時,會計報表的列示上,及與凈利潤相關的盈利資產的結構、利息收入的結構,其劃分的口徑與相關費用項目是不一致的,由此,就難以從資產結構上對企業的盈利能力進行分析。
3.會計信息缺乏相關性,會進一步加劇商業銀行內外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也不利于加強金融監管的需要
由以上可知,貸款本金、利息收入、貸款損失準備的會計核算劃分標準不一致,造成了會計報表本身數據的缺陷,使會計報表披露的會計信息缺乏相關性,即會計報表的披露不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對于商業銀行的內部管理者而言,可以通過內部途徑獲取管理所需要的貸款五級分類的相關信息。但對外部信息需求者而言,商業銀行的主要經營風險來自其主要的業務--存貸業務。對風險的分析則通過會計報表數據進行信用風險分析與資本風險分析。但是,按目前的會計報表披露的信息,外部信息需求者無法了解風險貸款(可疑類與損失類貸款總額)占資產總額的比例,也無法從所有者權益與風險資產的比較分析中來衡量風險。同樣的,銀行對貸款進行五級分類管理,管理的狀況,管理的效果如何,也無法從信息披露中得到了,也無從掌握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效率。無形中,這樣的會計信息披露方式反而加劇了商業銀行內外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對監管者而言,需要商業銀行單獨就貸款五級分類管理情況報送資料,實際增加了財務核算的成本
三、實現貸款五級分類管理與會計上貸款五級分類核算的統一
1.對貸款實現會計五級分類核算的條件已經具備
首先,在貸款的管理工作上已具備了進行貸款五級分類核算的基礎
自1998年人民銀行《貸款風險分類原則<試行>》以來,各商業銀行在推行貸款五級分類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且,經過試行到全面施行,已實現了從一逾兩呆分類管理向五級分類管理的過渡。貸款五級分類的標準、判別指標在各商業銀行的摸索、實踐中漸漸得到了完善,銀行就貸款分類的操作、認定、審核等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以及相關部門在分類工作中的職責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從內部控制上實現了貸款五級分類會計核算的基礎
其次,自從1999年4月由財政部出資100億元人民幣成立了第一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以來,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相繼掛牌成立,以獨立國有公司的形式,收購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貸款,然后通過重整業務、出售債務、資產證券化、債權轉股權等方式進行不良資產的處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清理,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比例過大的壓力,實際上,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采用五級分類的形式披露貸款信息所帶來的壓力
此外,進入WTO后,金融市場的開放對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求信息的公開披露,又要求公開披露的信息更具有真實性、可靠性、相關性。采用貸款五級分類會計核算是勢所必然的。這不僅是內部管理的需要,也是解決商業銀行內外部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需要。:
2.貸款五級分類的會計核算內容
(1)按五級分類的要求對貸款進行科目設置,并在資產負債表按五級分類的形式對貸款進行列示
(2)對于利息收入,按五級分類予以確認、核算,在披露上,可將正常類貸款、關注類貸款的應收利算收入列入表內核算,對次級類貸款、可疑類貸款和損失類貸款的應收利息收入則列入表外核算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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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會計核算與統計核算目標的差異
會計核算目標是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而統計核算則是運用一系列統計指標對國民經濟某方面或某部門進行集中、全面、綜合地反映,主要是為各種宏觀經濟分析、政策制定和決策服務的。
1.2會計核算與統計核算確認的差異
會計核算是按權責發生制原則來核算生產經營成果,凡是屬于本期取得的收入和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實際收到或付出,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是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統計核算則按生產原則來計算生產經營成果。如對本期生產但未銷售的產品都計算產值,會計核算則不計入銷售收入。
1.3會計核算與統計核算配比的差異
會計核算要求在核算當期盈虧時,要依照各期間內的相關收入和費用進行正確配比。這首先表現在因果配比,即收入是由于一定費用耗費而產生;其次是時間配比,即屬于某期間的費用必須與相同受益期的收入相配比。統計核算在計算增加值時,強調要保持中間消耗和總產出相結合,中間消耗的計算范圍要與總產出保持一致,以保證準確反映當期經濟活動、成果。配比在統計核算是建立在生產基礎上而不是銷售基礎上。
1.4會計核算與統計核算計價的差異
一般情況下,對于會計要素的計量采用歷史成本計量,以所購入資產發生的實際成本作為資產計量的金額。采用實際成本(歷史成本)計價,使核算具有客觀性。但這樣核算的資產是不同時期購買價的混合量,經營費用也是資產混合量的當期派生流量,而收入則是以當期價格計算。統計核算對各種經濟交易均以當期價格而不是歷史各期的價格,是以市場價格而不是生產成本作為估價基礎。
2會計核算與統計核算的補充
2.1統計方法在會計方面的應用
在財務會計方面,會計核算是從會計的三個靜態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和三個動態要素即收入、費用、利潤這一基礎上展開的,靜態三要素反映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的存量分布也就是期末余額,這實際上是統計所講的時點指標;而動態三要素反映資金的流量規模也就是本期發生額,這實際上是統計上所說的時期指標。統計時期和時點指標關于數的特性和計算特點,對會計存量核算和流量核算的區別提供了理論依據。另外,在財務會計中的存貨計量的移動平均法、加權平均法,其基本原理是由統計平均數闡述的。
在管理會計方面,統計方法在管理會計的預測、決策、控制分析中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如混合成本分解所采用的相關和回歸分析、銷售預測和成本預測所采用的趨勢預測模型、短期經營決策中所用的概率決策、長期投資決策中有關風險價值的標準差系數計算、不確定性決策中的區間估計、全面預算中的概率預算、以及標準成本差異分析中對統計指數因素分析方法的運用,從而使得對不確定條件下的管理會計問題研究分析有了支持工具,可見統計方法是管理會計中必不可少的系統方法。
在財務管理方面,風險的衡量指標主要有方差、標準差和標準離差率等統計分析方法,籌資的資金需要量預測采用了統計中的回歸分析法和長期趨勢預測法。再如綜合資金成本和資本結構,財務分析中運用的趨勢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其基本原理是由統計相對數所提供的。
2.2會計資料在統計方面的應用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從對經濟活動的結果進行記錄、計量和報告,發展到對企業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控制和監督,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長期決策,為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和調控提供重要的信息。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及時性,使會計信息符合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方面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能及時的將信息提供給使用者,并使會計信息清晰、簡明,便于理解和利用。會計的復式記帳法,以及賬賬、賬證、賬實相互一致,為會計信息嚴肅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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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礦區聯合經營概述
(一)礦區聯合經營的內涵
礦區聯合經營是指二個或二個以上從事礦產資源采掘的企業將資本、知識和技術集合在一個經營區域內,在這個共同擁有的區域內從事資源的勘探、開發和生產活動。因為礦產資源開采活動需要大量的投資,但是這種投資帶來的結果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有可能會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也有可能發現了探明儲量,但不具有經濟可開采價值,還有可能找不到任何礦藏,而巨大的成本與風險往往單靠一個企業的力量是不可能完全承擔的,所以就會有多個從事采掘業的企業聯合各自的資本、知識與技術,來共同進行礦產資源的開采,形成共擔成本與風險、共享收益的聯合體。在石油、天然氣企業的聯合經營中通常采取的聯合經營形式有:租出、結轉權益、產量分成合同以及合并一體。
(二)礦區聯合經營的實質
礦區聯合經營實際上就是一個資產、權益的聯合體,往往由從事礦產資源開采企業的雙方提供某種形式的資產,或者一方提供資產、另一方從事礦產資源的開發與開采,然后共擔風險、共享收益。但是這種聯合體又不同于共同出資、共同經營、按投資比例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企業法人,聯合體合作各方之間是按契約關系聯結在一起的,并不是一種投資合作的關系。由于聯合體不能對外獨立享有民事權利、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往往不具有法人資格;另外,這個聯合體通常是多個企業對各自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延伸后形成的,所以也不能形成按照傳統的會計核算方法對其進行會計核算。總之,這個聯合體從本質上來看,既不是一個法人主體,也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會計主體。
(三)礦區聯合經營與合伙企業的區別
礦區聯合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聯合體特性看起來似乎與合伙企業有點相似,但實質上是不同的。二者的主要區別表現在:(1)合伙企業的出資人往往會有出資行為,但是礦區聯合經營是提供一組相類似的資產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是提供生產條件,和傳統的出資行為存在一定的差異;(2)合伙企業能夠按照傳統的會計核算方法進行獨立的經濟核算,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會計主體,但礦區聯合經營形成的聯合體不能按照常規方法進行會計核算,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會計主體,其有自己獨特的核算體系與方法;(3)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礦區聯合經營的各個合作者卻并不承擔無限責任。
二、礦區聯合經營的會計核算問題
(一)聯合賬簿的設置
為了正確核算礦區聯合經營各方應當分享的石油產量,需要采用一定的標準,而確定標準的基礎,通常是合作各方承擔的成本數額,這就需要正確核算礦區聯合經營期間合作各方投入的資產、聯合礦區發生的成本、以及合作各方應承擔的成本數額,而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設置聯合賬簿,其設置的目的是為合作各方的產量分成提供詳細真實的基礎數據資料。但是由于礦區聯合經營不同于一般的會計核算主體,也不是一個需要獨立核算損益的納稅主體,所以其核算方法也不同于一般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其不需要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而是有自己獨特的會計核算方法,且需遵循合作各方有關財務條款的約定。其核算的主要內容包括:投資及投資回收的核算、各種成本費用的核算、產量分成的核算等。
(二)具體核算方法
1.投入資產的損益確認問題
從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聯合體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一個會計主體,并不能按照常規方法對其進行核算,另外,聯合體往往被看成是多個企業各自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延伸后形成的集合體,當資產從企業轉出時,只是資產的存放地點發生了變化,其還是處于企業的控制之中(與其他企業聯合控制),該資產實質上并沒有發生控制權的轉移,與該資產有關的風險與報酬并沒有發生轉移,所以當轉出資產的協議價值與其成本之間產生差異時,既不確認利得,也不確認損失。另外,這種聯合體還可以看成是一種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相類似的資產交換,這種交換并不需要確認利得與損失,美國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就規定以下兩種情況不確認利得與損失:(1)轉讓在石油天然氣生產活動中使用的資產用以交換也在石油天然氣生產活動中使用的其他資產;(2)將資產聚集在一個聯合體中,以便在一個特定區塊或一組區塊中發現、開發或生產天然氣。
2.各方貢獻的資產或服務的會計核算
由于礦區聯合經營的特點是“聯合控制各風險投資者匯集的資產”,并不能形成獨立經營的經濟實體,但為了明確各個企業應承擔的費用,以及投資支出情況等內容,可以通過設置聯合賬簿的方式來進行核算,但是這種聯合賬簿并不需要遵循公認會計準則,其主要功能是核算合作各方的成本承擔情況,并為產量分成提供詳細真實的數據資料。由于聯合賬簿主要是為產量分成服務的,所以對于各企業貢獻的資產只需要在其中按照協議確定的金額進行登記就可以了,其作用相當于一個備查簿的作用。
3.聯合經營期間費用的核算
聯合經營期間聯合體發生的費用與各個企業自身發生的勘探、開發與開采費用的核算方法大致相同,只不過是由于各個階段投資方式的不同,不同階段費用的回收方式也不同,所以作業者應單獨設置與保存各個階段的聯合賬簿,即分別設置勘探費用賬、開發費用賬和生產作業費用賬。而非作業者則是根據每個月從作業者處獲得的聯合權益賬單,并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內容與性質對費用進行分類后計入相應的會計科目。
4.聯合經營期間收入的核算
礦區聯合經營期間各個合作企業的收入往往是根據聯合賬簿所提供的產量分成表來確定的。產量分成表根據合作協議規定的分成原則與分成順序,根據各合作伙伴承擔的費用比例將產量分配給各合作伙伴,各合作伙伴根據產量分成表獲得相應的產量分成后,再根據各個合作企業的實際銷售價格來確定當期獲得的收入。
5.聯合報表
聯合報表主要是為了反映礦區聯合經營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各方資金支出的情況以及產量分成情況的報表,主要包括聯合賬簿費用表與產量分成表。聯合賬簿費用表,主要是反映聯合經營期間聯合體所發生的各類費用,由于各種費用回收的順序有所不同,所以該報表往往按回收的順序對費用進行分類列示。產量分成表,是按照既定的分成規則與分成順序,對產量進行分類列示。可見,聯合礦區的會計報告也不同于一般企業的會計報告,其不包括通常意義上的收入、費用、利潤以及股東權益的概念,當然也就不存在損益表、利潤分配表、股東權益表等一般企業填制的報表。
三、建議
石油天然氣會計準則按照石油天然氣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對各個階段的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但是卻沒有涉及到聯合經營這種重要的石油天然氣生產經營方式,從會計準則的完整性角度出發,也應把聯合經營的會計處理加入到石油天然氣會計準則中。2006年頒布的石油天然氣會計準則只涉及到了礦區權益的貨幣性轉讓,卻沒有涉及到礦區權益的非貨幣性轉讓(聯合經營),也沒有專門針對聯合經營如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做出規范,但是由于礦產資源的勘探、開發與開采活動成本大、風險高,企業為了分散風險,往往會與其他企業進行合作,采用聯合經營的方式,而聯合經營方式的會計核算在國外已經有了較為成熟與完整的會計處理方法,我們可以在借鑒其方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對聯合經營的會計核算做出規范,以便于聯合經營的企業據此進行會計處理。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S].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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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預計總成本計算難
水電工程的實際施工經常會受到項目當地地質環境和氣候條件變化等的影響,加上合同外用材市場價格的波動等不可抗因素,都給合同預計總成本的合理計算帶來了難度,使其不確定性增加。
3.完工進度(百分比)掌握難
建造合同準則中有明確規定,在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時可采用三種方法: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和預計作品能完成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在當前的水電施工企業中,會計人員通常會采用第一種較為簡單的核算方法。第二種方法因合同總收入和已完成合同的實際工作量難確定等一般不會被采用。而第三種方法則多應用在水下施工等特殊的工程建造中,需有專業人員現場測量,但靠會計人員的核算是不能完成的,因此該方法只有在上述前兩種方法不能實現時,才采用該方法,其中的問題該處暫不作細述。
4.企業納稅難題多
建造合同準則在執行中給水電施工企業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納稅。包括營業稅和所得稅。由于合同總收入和實際收入之間的不同步,及稅法確認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準則確認的收入存在較大差額等,都嚴重影響了企業營業稅和所得稅的繳納。
二、解決建造合同會計核算實務問題的合理措施
1.加強水電施工企業建造合同的管理
建造合同核算的關鍵在于能否合理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要使其更準確,需要全部門的配合,在加強建造合同管理工作的同時,健全成本核算體系,明確收入、成本管理制度。將工作重點放在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預計上,立足實際,科學預測。
2.合理預計合同總收入和總成本
合同收入除了合同中規定之外,還包括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此間要將事實和相關證據等結合起來,比如建造合同的經濟業務量、實際收取工程價款等對施工進展合理預計,及時調整合同預計收入。通過建造合同專業領導小組或專門委員會的形式,對合同預計總成本和預計總收入有實時動態的監控管理,充分利用軟件的計算功能,輸入變量,對進行中的施工成本進行合理調整,能有效預計損失,做好提前防范準備,從而降低企業施工風險。
3.會計要合理確定完工進度(百分比)
在水電施工項目中,建造合同的開工日期和完工日期很少在同一會計年份,這就要求會計人員在核算中必須將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進行配比,準確地將其分配計入施工工程的各個會計年度中。將簡單、直觀的投入衡量法和產出衡量法來確定完工進度(百分比)。通常在實際的工程項目中,經常會發生無效率的投入,為避免該情況發生,會計人員需每期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對合同總成本進行合理預計。
4.將建造合同對納稅影響降到最低的方法
我們都知道,準則和稅法在營業收入的最終金額確認上是一致的,對企業納稅的影響主要源于工期內時間的確認上,就拿解決時間差的會計核算來說,需在每月申報營業稅時,按稅法規定以當期辦理的工程結算額申報繳納,將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記為借方;而按建造合同準則確認的合同收入計提營業稅時,將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記為貸方,這樣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即在辦理完工結算前,累計確認的合同收入和工程結算收入不對等,該處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下出現的借方或貸方余額,只需要等工程完工并辦理結算時,就會平衡,自然該科目下的余額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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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要提高公司人員的素質
人是公司的血液,沒有人員的工作,企業也就沒辦法運作。公司間的較量實質上就是人才的競爭。 企業要擴大新員工的招聘途徑,擴大人才的吸收途徑,對于企業已招聘的人員,要定期進行企業培訓,通過培訓可以增強企業員工的滿足感,可以實現員工的自我價值,減少員工在工作中的失誤,從而降低企業的損失。企業可以提議員工組成小組共同學習,相互促進,共同進步,促進企業員工的合作協助能力,促進員工互相交換知識見解,企業員工除了要虛心學習,還要虛心接受同事的批評建議,對自己所在的公司有信心,服從上司的命令,通過培訓還可以培養員工的專業技能,提高員工的工作素質,倡導員工愛崗敬業。會計人才對財務管理的運作更為熟悉,企業要了解員工的性格,清楚每個崗位需要什么樣的人,做到合適的崗位配合適的人,才能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員工對企業頒布的政策更加服從和支持,有利于企業加強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也有利于一個和諧統一的企業形成。
(二)營造企業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和氛圍
環境對人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營造一個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很重要,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能把企業文化慢慢融入到員工的血液當中,這對于日后企業落實內部控制的政策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只有在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下,員工才會更加主動地配合企業領導者的管理,保證工程項目財務管理中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也更方便企業領導者對內部控制的管理,減少員工與員工之間的矛盾。企業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和氛圍是工程項目財務管理中內部控制實施的基礎,有時候甚至會直接影響內部控制的結果。企業要營造良好的內控氛圍和內控環境后,積極主動地與員工接觸,時刻調整員工關于內部控制的理解。
(三)企業管理人員要有內部控制的意識
企業的領導者對員工有言傳身教的責任,因此一個好的企業領導者要有自己的主見和判斷力,先樹立內部控制的意識,認清自己的管理目標,實行目標管理,要做好職務工時分析,做到人員合理化配置、工作標準化、人員合理化。作為企業的領導者除了要管理好下屬,還要與時俱進,不斷學習,不能固步自封,要走出企業,不時與其他企業的領導者交流經驗,吸收新的內部控制的思想和方法,不斷研究如何改進自己的工作,才能更好地制定適合企業本身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然而有的企業領導者只著眼于市場的利益,忽視企業內部控制,導致企業長期發展出現外強中干的現象。只有企業領導者先以身作則,重視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樹立內部控制的管理意識,對企業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深化管理,才能更加準確快速地掌握市場動態,更新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信息,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使企業走的更好,走的更遠。
(四)提高企業資金合理率,重視企業資金管理
資金是企業運營的前提,對企業的工程開展有重要作用,一個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高低體現在資金周轉效率的高低,企業的收益也與企業資金流轉有著莫大的聯系。因此項目施工過程中要以財務管理為重,密切留意資金的流動,提高資金的合理利用,實現企業的資本有效循環利用,加強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和財務管理,做好企業長期合理規劃,在適當的時候擴大企業規模,使閑置的資金得到利用,擴大企業的首頁,從而實現企業項目管理目標。同時對于企業中的落后淘汰的設備要進行更新和維護,從而減少舊設備造成的企業更大的損失,實行企業的節能減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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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團往往相對規模較大,各個子公司之間的會計核算通常存在著一些差別,若是沒有對其進行統一標準規定,那么必然將造成子公司財務監督的缺失,所以,會計共享中心建立起來后,會計核算達成了統一標準,進而加強了對子公司財務的監督。現在企業集團的經營以及管理并不是簡單的企業管理,必須實現多方因素的財務資源整合,保證集團的快速發展。會計核算工作只是一個較為基礎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同質性,能夠幫助企業集團實現經營成本的減低以及管理效率的提升。會計核算共享中心的構建并不只是為企業集團帶來一系列組織架構的革新,同時還能在財務管理方面加強力度,保證企業從戰略上達成經營目標,并將其歸結到企業的業務流程當中,進而完成會計核算共享中心所能達成的理念更新。反過來,財務共享中心也能吸收到先進企業的管理理念,進而實現更大范圍的財務管理模式共享,實現更大規模的經濟發展。
三、會計核算共享中心的相關建立流程
會計核算共享中心建立的模式主要是:企業集團通過對共享服務中心的應用向各大子公司提供會計核算的服務,并且對子公司的相關會計核算業務進行科學、有效的整合,從而實現流程的逐漸標準化與日益精簡化。因此,會計核算共享中心的建立包括一系列的環節,分別為申報、入賬、核算以及監督這四個環節。申報環節。由于會計核算共享中心是與企業集團的子公司相互獨立而建成的,因此,在進行相關業務處理的環節中,前提是必須由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進行簽字或者批復,并且向會計核算共享中心就相關業務憑證進行申報。會計核算共享中心的相關業務憑證申報分為兩種,分別為紙質申報與影印申報,相比之下,影印申報更加的快速便捷。入賬環節。子公司將業務報告傳送給會計核算共享中心,專門工作人員審核以后,便可以進行入賬,同時完成相應的登記以及審核。在這期間,一旦共享中心發現企業報賬出現問題,那么要及時聯系子公司,進而對其進行合理的處理。核算環節。會計核算共享中心在核算階段要對各個企業集團進行統一處理,子公司申報、工作人員專門審核、再到會計核算共享中心進行統一核算,就不需要子公司進行單獨核算。因此,核算流程也是會計核算共享中心建立的初衷。監督環節。會計核算共享中心的建立因其會計核算業務的統一與整合特點,方便了企業集團的會計核算,同時,也使共享中心的風險被提升了。所以,企業集團在共享中心進行業務操作時,要格外注重風險的監督管理,及時控制,保證風險事件不會出現。
四、有關會計核算共享中心的發展狀況分析
在歐美的一些國家,會計核算共享中心在建立與應用方面比較成熟,以中國的某家知名國企為典例進行分析。該國企通過對富士施樂的相關外包服務構建了對應的會計核算共享中心,從而開拓出新的工作模式。相關財務人員只需每天將需要的票據以電子文件的方式進行掃描,再適當添加可供搜索的關鍵字,然后上傳到對應的管理服務平臺,隨后系統便會自動生成電子憑證,從而開始財務審批環節。會計核算共享中心建立不僅對企業的效率進行了提升,對管理的運營進行了優化,還使得相關企業對于核心業務拓展工作更加重視,從而推動企業的快速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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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核算對象要素的比較
1.FASB的會計要素。
FASB在1985年12月發表的第6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SFACNO.6)中,將會計核算對象要素劃分為10個,即資產、負債、權益或凈資產、業主投資、派給業主款、收入、費用、利得、損失、全面收益。其中,"業主投資"與"派給業主款"是企業與其作為業主的所有人之間的交易。業主投資表現為企業收到業主投入的各種資產(投入的也可以是勞務,或抵償、轉換了的企業負債),其結果是"增加其在企業中的業主利益或權益",但新業主受讓舊業主的交易,不屬于"業主投資"的內容;派給業主款則是指企業向業主轉交資產或承擔負債而"減少企業里的業主利益或權益"的交易。顯然,就經濟實質而言,業主投資要素和派結業主款要素是對權益要素內容的進一步深化。
FASB使用了狹義概念的"收入"和"費用"要素。收入僅指正常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的收入,依據的是"流轉過程收入理論",強調收入實現的完整過程。費用則僅指正話經營費用或支出,依據的是配比性和應計制會計原則,強調費用產生的因果關系和費用責任的合理歸屬。對于非正常經營收入,FASB單獨設立了"利得"要素加以反映,因為利得實質上是一"偶發性"、"邊緣性"的"凈收益"。設立"損失"要素反映非正常經常活動的支出,因為損失實質上是一種"偶發性"、"邊緣性"的"凈虧損"。利得與損失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毋需按配比性原則加以確認。"全面收益"僅僅是將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定期匯總的結果。
2.IASC的會計要素。
IASC在1989年的"關于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的框架"中,將會計要素確定為資產、負債、產權、收人和費用等5個。
IASC依據收入確認的"流人量理論",選擇了廣義的"收入"要素概念。IASC認為,利得與收入一樣,都代表"經濟利益之增加",它們在性質上沒有什么不同,因而不將收入和利得作為不同的會計要素。與廣義收入要素相對應的是廣義的"費用"要素。按IASC的理解,費用既包括"在企業日常活動中發生的費用";也"包括了損失",并且,由于損失是指"經濟利益之減少""和其他費用在性質上沒有差別",因而也不把損失視作獨立的會計要素。
IASC進一步認為,從會計確認與計量方面看,收入和費用的確認和計量也就是利潤的確認和計量,因此不必單獨設立類似"利潤"的會計要素。
3.我國的會計要素。
中國在1992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首次明確確立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等6大會計要素。按《收入》具體準則的解釋,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顯然,該收入要家為狹義概念,僅僅包括企業持續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企業會計準則》將費用定義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意味著費用只包括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生產經營費用,而不包括"投資費用"、"營業外支出"等非生產經營費用。中國單獨設立了"利潤"要素,并規定其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等內容。該利潤要素,既包括其他要素的匯總結果,又含有自身的特定內容,與FASB的"全面收益"尚有區別。
4.幾點比較結果。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FASB、IASC和中國所確立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或稱權益、產權)要素在本質界定和內容規范等方面基本相同。區別僅在于:FASB十分重視業主(投資者)權益的變動,因而,針對企業與業主之間交易所導致?quot;權益增加"與"權益減少",還單獨設立了"業主投資"和"派給業主款"要素加以反映。
區別較大的是關于收入、費用、利潤等要素的設立:
(1)FASB和中國的會計準則以"流轉過程收入理論"為依據,強調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
費用的因果關系,選擇了狹義的收入要素概念。但不同的是,在界定收入要素的內容時,FASB
是依據交易的重要性(如"其持續的、主要或核心業務"),而中國則是直觀地依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我國基本會計準則與"收入"具體準則所界定的收人內容有差異--作者注)。
(2)與FASB和中國不同的是,IASC是依據"流人量理論"確立包括營業收入和利得的
"收入"要素,選擇了廣義的收入要素概念。其原因是,IASC認為收入與利得性質相同,都是"經濟利益的增加",故不必分開設立單獨的會計要素。
(3)與收入要素的確立相對應,FASB和中國采用了狹義的"費用"要素概念。但FASB同
樣強調產生費用交易的重要性,認為能列入費用要素的是指企業"持續的、主要或核心業務"所發生的費用,而中國則將費用要素限定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IASC則采用了廣義的"費用"要素概念。
(4)對因發生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的交易而產生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即我國通常所言"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基于其"邊緣性或偶發性"、收支間無因果關系等特征,FASB單獨設立了"利得"和"損失"要素,而中國將其直接納人單獨的"利潤"要素,視為企業利潤的直接組成部分。然而,IASC卻將它們分別作為"收入"要素和"費用"要素的內容。
(5)對于企業在特定期間所取得的經營業績,FASB單獨設立了"全面收益"要素,并將其內容規定為"(收入一費用)十利得一損失",中國設立了"利潤"要素加以反映,其包括的內容在結果上與FASB的"全面收益"相同。IASC雖然未設立單獨的"利潤"要素,但其將收入與費用的確認與計量等同于利潤的確認與計量,因此,IASC所認定的經營業績(即利潤)的內容實質上相同于前述"利潤"或"全面收益"。在企業經營業績的確定上,FASB、IASC和中國都采用了"損益滿計觀(或稱全面收益觀)"。
二、會計核算對象要素的改進
總體上看,FASB、IASC和中國之會計要素確立各有千秋。三者均確立了會計核算對象的"基本要素",但卻忽略了其他層次要素的界定。在所確立的基本要素中,IASC的結果較為合理。FASB盡管涉及到次級層次要素的確立,如"業主投資"等,但全部要素之間的內在關聯性卻無法加以解釋。中國會計準則基本吸收了FASB和IASC的長處。
然而,筆者認為,上述會計要素確立存在兩大方面的缺陷:理論上的缺陷是忽略了影響會計要素確立的決定因素;實務中的缺陷是現有會計要素無法為會計方法提供理論說明(如各種財務報表的理論依據)且會計要素缺乏應有的內在邏輯關系。
會計要素的確立主要取決于實體的經濟活動特征和投資者等對企業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要求。確立會計要素,目的在于規范對會計核算對象及其規律(表現為會計核算對象要素及其內在聯系)的認識,為會計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奠定基礎。會計對象要素及其關系是各種會計方法建立和應用的理論基礎。包括帳戶、復式記帳、會計確認與計量、財務報表等,而會計方法的運用又直接關系到企業投資者等對會計信息需求的滿足。因此,會計對象要素的界定,既影響會計方法的選擇與運用,又關系到會計目標的實現程度。
經濟環境和企業經濟活動的特點,影響到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盈利組織與非盈利組織經濟活動的目標和特征等均有較大差別,因而其會計對象要素的設立也不相同。非持續經營企業的經濟活動特征、具體會計目標等有別于持續經營企業,其所確立的會計對象要素亦有差別。比如,清算企業的會計對象要素是清算資產、清算債務、清算凈權益、清算利得和清算損失。
會計目標是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報告所要達到的目的,它是會計系統與社會經濟環境的聯結點,體現著企業經濟環境對會計的客觀要求和投資者對會計信息的內在需要。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深受會計目標的影響,由于會計目標的內含與外延總是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遷而不斷變化與深化,故會計對象要家的劃分以及不同要素的重要程度等,均非一成不變。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以及其他新型交易的迅速發展,使得投資者對企業會計信息的需求在廣度和深度上均有很大程度的拓展。相應地,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也在發生深刻變化。1992年10月,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SB)發表第3號"財務報告準則"(ARSNO.3),針對傳統財務會計系統下損益表只揭示"已實現、已確認"收益而不能滿足投資者對"真實與公允"信息的需求的缺陷,提出了確認"全面收益"的思想。該份準則將損益表包括的內容,從"已實現、已確認"項目擴大到"未實現、已確認"項目,并以"利得"和"損失"要素以廣義的解釋,認為利得是"除涉及所有者投資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在內容上包括收入和其他利得;而損失是"除涉及分派給所有者款項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在內容上包括費用和其他損失。無獨有偶。美國于1997年公布的第13C導"財務會計準則公告"(SFASNO.130)要求報告企業的"全面收益",實際上也是類似作法。因此,我們應以發展和變化的觀念去認識會計對象要素及其確立問題。
經濟環境和會計目標變化對會計要素的影響結果,主要體現在會計要素結構體系的完善和會計要素內涵的延伸(如利得、全面收益等要素內涵的"擴容")。
筆者以為,會計對象要家實質上是一個包括多層次結構的整體概念,在這個結構整體中,
靜態要家與動態要素相統一,存量要家與流量要素相結合,基本要素、次要素、支要素分三個層次相互關聯。
整個會計核算對象首先被劃分為若干"基本要家呼有資產、負債、權益、收入和費用·。它們是整個會計對象要素概念體系的"骨架"。對各基本要素作進一步劃分,便產生"次要素",如資產次要素現金、應收帳款、存貨、固定資產等,負債次要素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股利、長期借款等,權益次要素實收資本、留存收益等,收入次要素營業收入、其他收入等,費用次要素生產成本、期間費用等,它們是基本要素的細目,用來說明基本要素的具體內容。"支要索"是次要素的合理延伸,重在揭示次要素的變動過程,而不僅僅是變化結果。如將"現金"次要素進一步區分為現金流人和現金流出支要素,可以揭示現金的流轉過程,而將"實收資本"次要素進一步區分為業主投資和公司退資本要素,將"留存收益"次要素進一步區分為利潤和利潤分派支要素,可以更詳細揭示業益的具體變化情況。其他資產等要素皆可如此劃分。
存量會計要素重在反映資金的實際狀態,流量會計要素重在反映資金的流動過程。資產、負債和權益等靜態基本要素及其各"次要素",一般為"存量要素",而其"支要家"和各動態要素一般為"流量要素"。存量要素和流量要素所包含的內容不同,其提供的會計信息也不一樣。
在"基本要素"層次,筆者主張取消原有"利潤"要素。主要理由在于,利潤的形成實際是收入和費用對比的結果,而對比前的"利潤"體現在所獲得的收入和所發生的費用中,對比后?quot;利潤"實質上已經成為所有者權益的一項內容。因此,筆者認為"利潤"應歸于權益要素的支要素,"利潤"作為基本要素存在缺乏企業實際的經濟交易這個依據。同時,筆者還主張設立廣義概念的"收入"和"費用"要素,以便從理論上給予會計對象要素概念體系以科學解釋,從現實上使其與國際會計慣例保持一致,增強其適用性。
前已述及,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不僅關系到企業會計目標的實現,而且也影響會計方法的運用。眾所周知,編制財務報表是會計的基本方法,然而,理論界對于財務報表建立的"理論基礎"問題卻一致眾說紛云。盡管人們對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作為資產負債表的理論基礎、收入、費用和利潤作為損益表的理論基礎已經認同,但?quot;現金流量"作為現金流量表的理論基礎卻一直心存疑義。主要原因是:"現金流量"憑空而來,讓人難以置信;同樣作為財務報表的理論依據,"現金流量"與資產、負債等"平起乎坐",讓人難以接受。筆者認為,各種財務報表建立的理論依據都是會計對象要素及其內在聯系,只是不同的財務報表以不同的要素及其關系為理論基礎。基本要素可以作為財務報表的理論基礎,次要素、支要素同樣可以。如現金流量表建立的理論基礎就是"現金流人"、"現金流出"支要素和"現金(存量)"次要毒及其關系。
應當指出,作為財務報表理論基礎的要素,既可以是處于同一層次的要素(如資產負債個表),也可以是處于不同層次的要素(如現金流量表以及損益表等);既可以是某一單一內容的要素(如現金流量表),也可以是幾項不同內容的要家的組合,如原來的財務狀況變動表就是以所有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內容的次、支要素為基礎的。
按照筆者提出的會計對象要素框架結構理解,財務報表所反映的無非是資產、負傷、權益、收入和費用等內容,主要反映"基本要素"內容的財務報表是企業基本的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一般而言,以基本要素為基礎建立的財務報表具有相對穩定性,而以次要素或支要素建立的財務報表其可變性較大,現金流量表取代財務狀況變動表即是證明。當然,為適應經濟環境和會計目標的變化,企業的財務報表體系與結構將不斷變革,但其理論基礎仍將是上述會計對象要素框架結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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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資產的價值不易確定由于公路建成之后無法進行分割、移動,因此公路資產其實和普通的固定資產是不同的,是一種不存在價值補償和更新問題而是需要保養和維修使用的特殊資產,其價值無法準確計算。同時,由于單位會計核算時賬面上并不反映公路資產,而是在交付使用時進行核銷,因此無法從賬面確定其實際價值。公路行業屬于壟斷行業,無法根據市場環境確定價值,其資產并不以盈利為目的,建設和維護資金也無需單位負擔而是由財政劃撥,不存在投資回報問題。另外,公路資產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即使收費還貸公路對通行者收取通行費用,也與資產自身價值無直接關系。
(二)公路資產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的意義不大由于公路資產屬于特殊資產,如果把資產估值后納入會計核算中,單位內的會計賬戶和報表中將出現巨額數字,而在公路建設及養護過程中,單位有專門的財政補貼及財政收入,這些收入一般直接列支,即便將資產計入固定資產后,僅僅是將賬戶數值增加,并沒有實際意義。
(三)管理與核算缺乏規范性雖然各省在結合省內現狀的情況下制定了公路養護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在實踐過程中不斷的探索完善,但由此形成了各省公路管理制度不同,會計核算制度局限性太大,缺乏規范性,無法有效的滿足統一性要求的情況,進而影響了國家公路行業的發展。同時由于公路養護單位會計核算制度并不完善,缺乏國家級的統一制作,單位會計人員在核算過程中容易出現以下兩種情況:首先,養護單位財務人員對于預算外資金的概念沒有充分了解,沒有意識到預算外資金也是財政性資金的一種,即便在國家會計核算改革之后,一些單位對于預算外資金仍然沒有正確歸類,仍然當作是內部資金使用;其次,養護單位沒有根據實際財政情況設置財政資金沒有設立專戶管理,其會計科目設置不規范,在進行會計核算時,無疑增加了財政人員錯用、混用等出錯行為的概率,導致財政資金的實際流動情況無法在賬面上準確體現。
三、會計核算的問題對策
(一)改進會計核算方法根據公路養護單位的管理特點以及財務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的需求,遵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于公路資產的價值核算以及是否計入固定資產,計入后是否要計提折舊等做出明確規定,進而改進資產核算方法,在不增加財務人員工作量的基礎上,優化如公路大中修、改建工程成本表等報表,利用電算化軟件提高工作人員工作效率。此外,對于單位的預算管理進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增加預算剛性,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明晰成本指標計劃、費用開支等內容,促使養護單位自覺的有效規劃預算使用,而年度財務預算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由下向上編制或是由上向下的管理的模式,完善預算規劃。
(二)管理與核算規范化由于公路養護過程中資金投入較大,因此除了財政及審計部門監督檢查以外,還需要養護單位進行規范的管理和會計核算,加強公路日常養護中的資金監管工作,明確單位的資金開支標準,規范財政收入的支出途徑,同時規范收入管理,設立專用賬戶記錄資金收入。其次,要加大公路養護單位的對內控制力度,設立監督小組,完善會計賬目設計,建立健全的財務監管體系,同時加大預算執行、采購等工作的檢查及監督力度,全面提高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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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對固定資產的確認和計量產生較大影響,主要表現在:
1、賬面價值與實物價值背離
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賬面原值與凈值差異明顯,并隨時間推移越來越大,以固定資產賬面原值反映固定基金,即虛增凈資產又背離了固定資產實際使用情況。
2、成本核算不完整
對跨期建造固定資產,其建設期間的資本化利息沒納入成本范圍,僅以利息列入事業支出,導致資產成本不全面。固定資產損耗價值不在成本核算中體現,虛增了報廢前的價值和凈資產價值,同時不計提減值準備也掩蓋了資產減值的事實,導致會計記錄不真實,成本費用支出不完整。
3、弱化了日常管理
固定資產在報廢、損毀、丟失時,按原值沖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不能如實反映實際的損失和劃清責任,加大了日常管理的難度。而權責發生制下,學校基建融資發生的利息支出可根據歸屬期加以確認。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利息支出實質上構成固定資產價值的應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對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予以費用化,列入事業支出。
(二)存貨資產按收付期確認造成管理滯后
學校存貨是指在業務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備的各種資產,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器具、工具(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對存貨采用收付實現制,由于學校多采用賒購方式取得存貨,款項不及時支付,相關結算票據財務無從知曉,具體采購費用和使用量財務無法監督,造成材料使用人為浪費,浪費嚴重。實行權責發生制,按存貨資產的購入歸屬期加以確認資產和相關負債,及時反映學校存貨和負債的增加,將會計要素加以確認、計量,并賬簿中進行登記,既加強存貨的日常管理又完整反映了學校的債務負擔。
(三)負債核算的不足及差異分析
學校對負債核算最主要的是負債的確認不及時、不完整。按支付期間確認相關的支出和負債,在資金嚴重緊張的情況下,容易對借入款項、賒購資產確認不及時。通常是多計資產少計負債,掩蓋了真實的財務狀況。中小學校實行收付實現制行,會計核算時對應由當期承擔各種應付款項沒有予以反映,不在財務賬面體現,從而致使事實存在的債務當期沒有進行確認和反映,使債務滯后順延,成為隱性債務。而權責發生制下,只要當期承擔的經濟義務都必須加以確認,在賬面上反映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從而做到真正的賬實相符。
(四)支出核算不足及差異分析
學校借入款項發生的利息支出,在收付實現制下,只有在相關款項支出時才加以確認,人為加重支付期的利息負擔,違背了受益期和負擔期相互配比的原則,難以真正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同時學校除基建借款外,有大部分墊付未核銷賬目,這實際上已形成了事業支出。如購入的教學設備已投入使用,由于受收付實現制約束,款項尚未付清,不能列支事業支出。在權責發生制下,根據配比原則和成本核算的需要,把支出劃為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并在各自的受益期在受益對象中進行分配,支出核算更為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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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入類新舊會計科目轉換會計分錄1.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對教育、科研、其他三類撥款進行余額分析:(1)屬同級財政補助項目支出結轉的余額,借記“教育經費撥款或科研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科目,貸記“財政補助結轉”科目;(2)屬同級財政補助項目支出結余的余額,借記“教育經費撥款(或科研經費、其他經費)”科目,貸記“財政補助結余”科目;(3)屬非同級財政補助結轉的余額,借記“教育經費撥款(或科研經費、其他經費)”科目,貸記“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4)剩余額:借記“教育經費撥款(或科研經費、其他經費撥款)”科目,貸記“事業基金”科目。2.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對教育、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進行余額分析。(1)屬非財政補助結轉的余額借記“教育事業收入(或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2)剩余額借記“教育事業收入(或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事業基金”科目。3.附屬單位繳款。對附屬單位補助余額,停止使用此科目。4.撥出經費。結轉自籌基建無余額,停止使用此科目。5.其余收入類科目無余額按新制度科目及編碼直接啟用。
(四)支出類會計科目按新制度科目及編碼直接啟用
二、會計核算流程的重構
《新制度》的六大變化,帶來了財務部門組織機構和內部分工的變化,財務在不增加人員的情況下進行內部資源的整合。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公務卡結算,使財務會計核算體系復雜化,單獨的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嵌入”在原會計核算基礎之上,使高校資金在“企業網銀”和“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兩條渠道上并行運轉,構成現行高校會計核算運行機制。新舊會計核算流程變化如上頁圖1、圖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