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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法律碩士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實用型職業人才,現實卻是目標單位并不買法律碩士“職業化教育”的賬。因此,在沒有證實法律碩士教育是個好資源好選擇的時候,使其泛濫化,并不是明智的選擇。危險是我們在試圖追求既理論又實踐的同時,我們卻一無所獲。因而我們將會擁有這樣一種——既不夠理論,也不夠實際的——法律碩士教育。有學者指出在美國,JD教育是絕對主導型的法學教育模式,但在中國,本科教育是主導性的法學教育模式,法律碩士教育只是一種輔的。雖然現在模擬法庭、法律援助活動在法律碩士教育中也得到普遍實行,法律碩士教育的應用色彩也不斷加強。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法律碩士教育在教學方式等方面與法學本科教育并沒有什么兩樣,甚至可以說是法學本科教育的翻版。給法律碩士上課的老師同時也是給法學本科生和法學碩士授課的老師,在當代大學普遍重視科研的情況下,教師對科研的投入通常超過了對實務的參與與關注,這就進一步導致了我國法律碩士教育的教學方式遠沒有美國的JD教育那樣帶有濃厚的職業教育色彩。
法律碩士教育課程設置的現狀與不足
美國J.D.教育在課程設置方面職業教育特點突出,不開設非法學的通才教育和素質教育課程。而我國法律碩士教育則體現了過于理論化,不夠職業化的特點。我國教育部對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提出指導性培養方案,培養方案以學分制為導向(總75分),詳細規定了必修課、選修課、社會實踐課。其結果是學校自主發揮的空間變得很小。目前大多數高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已改為3年,實踐中大部分法律碩士學生在研究生二年級下學期就開始實習,然后為找工作做準備,真正的學習時間也就是研究生一年級和二年級上半年的時間。再加上大部分學生有參加司法考試的需要,因此課程設置顯得尤為重要,對時間緊湊度以及課程先后順序設置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1.法律碩士專業方向的劃分。在分析課程設置順序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確一個問題——劃分專業方向,因為它關系到課程設置的所設課程以及設置順序。文章選取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為研究對象,前三所高校都是對法律碩士教育又細分了方向,以北大為例,北大法律碩士截止2011年,其細化方向達到了15個之多,包括國際公法、知識產權等。如此龐大的體系是建構在北大豐富的法學資源基礎之上的,不是每一所開設法律碩士專業的學校都可以企及的,但是其至少為其他高校提供借鑒。
2.課程設置與司法考試的矛盾。盡管我們選取了上面講到的北大等四個樣板高校,實際實施中我們也關注了其他高校的基本情況,像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這樣實行大班教學、不劃分專業方向的學校還是占到了絕大多數,比如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對于沒有進行專業細分的高校,我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碩士(非法學)2011級85名同學做了簡單的畢業意向調查,其中有意向繼續讀博深造的同學僅僅1人,也就是絕大多數同學畢業后即步入社會。首當其沖,未來的工作就業問題成為大家普遍關心和關注的。隨著司法通過率的提高,水漲船高,工作招聘中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通過司法考試幾乎成為法學畢業生尤其是碩士畢業生就業的必須條件,因此,課程設置向司法考試傾斜,課程安排為司法考試讓路也無可厚非。
我們面對的很現實的問題是非法學同學大多都是參加研究生二年級上學期的這次司法考試,在司法考試之前,學校仍然安排了很多課程,但效果其實并不好,一方面學生忙于應對司法考試無暇課程,另一方面老師也因為上課學生稀少而大為惱火,結果是老師費力講課,學生并沒有接收到應學習的知識。因此適當改變課程安排顯得非常重要。
3.大、小課時制的現狀與優劣。開設法律碩士教育的大部分高校都采用大課時制,也就是說整個上午或者下午都是一個老師的課程,這種方式可以讓老師有足夠的時間做好一個專題,可以集中講述某章節的內容,同時大課時制也減少了老師和同學們頻繁更換教室的麻煩。
對于劃分專業方向的高校,就北大、人大、華東政法而言,其研究生一年級課程設置就相對緊張,每天的課程基本都會安排滿檔,對于和司法考試相關的主干課基本上都會開設。而且其對英語教學尤其重視,在華東政法大學,學院根據學生入學英語成績分不同班級,按照小班制進行法律英語的學習。華東政法大學沿用了大學期間小課時制,這一點不同于其他高校,盡管給老師和學生帶來了不便(要協調好課程安排和奔波于不同教學樓),但是實踐中卻是延長了每天的課時時間,提高了學生學習效率。
法律碩士教育導師選擇的現狀與不足
1.各高校導師選擇的基本現狀。研究生實行導師責任制一直是業內經常討論的話題,不管怎樣,導師的選擇到學生的學習成長尤為重要。對法律碩士(非法學)學生而言,因為其專業的特殊性,對導師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F實問題是在大多數高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學生導師與法學碩士都是一樣的,學校并沒有給予特殊考慮,再加上近年法律碩士招生的不多增加,學校對待導師選擇問題更加有心無力了。按照教育部要求,對法律碩士的教育要體現其職業性,要安排具有法律實踐的老師或者法官、律師參與教學。因為平時實際教學中缺乏職業教育,學校很少或者沒有能力聘用校外具有法學實踐的兼職教師,因此教學模式就雷同與法學碩士。同一個老師一個時間設計兩套不同方案,這顯然是不太科學的。我們宣傳的既注重理論又注重實踐,二者并重,培養符合型人才的希冀很難達到,而且事實也是培養出的畢業生要實踐沒實踐要學術沒學術。
2.導師選擇中的困境。在實踐操作中,大部分高校都會在研究生一年級階段給每位法律碩士研究生配備一名學習指導老師,而在研究生二年級開始再重新分配一次論文指導老師,即三年中會分別有兩位導師對學生進行學習上和論文上的指導(也可能三年是一個導師,只是由學習指導老師轉換為論文指導老師)。因為老師同時帶有學術性法學碩士和專業性法律碩士的學生,因此會出現不同的情況。好的情形是導師不會對所帶學生區別對待,即以一套標準要求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這樣做的優點是對法律碩士學生學術上高要求,可以有效提升學生的理論素養;不好的方面是這種做法忽視了法律碩士教育職業化的特性,不能有效培養其實踐能力。另一種情形是導師對所帶學生區別對待,對法律碩士學生降低要求,但結果是學術上降低標準,實踐上仍然沒有太多改變。
課程設置的改進與完善
1.劃分專業方向。從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三所高校的經驗看,細分專業方向優勢非常明顯。當然我們要看到劃分專業方向背后需要的條件,像北京大學一樣,每設置一個專業方向必須要有專門的研究中心或者學院作為基礎或依附。要達到北京大學那樣的規模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注意到,目前我國有118所高校開設法律碩士教育,這其中大多數都是211工程院校,因此大部分高校還是相對有實力的,建立與自身法學院相協調的法律碩士專業方向是完全可行的。再者,大多數高校法律碩士的招生規模并不是很大,適當建立幾個專業方向也是切實可操作的。尤其是那些實力相對強勁的高校,應當做好模范帶頭作用,積極進行法律碩士專業方向的劃分。
2.優化課程時間和科目安排。根據法律碩士不同于法學碩士的特性,我們應該適當調整課程時間和科目安排。這里我們可以借鑒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做法,從教學安排上,“社科法碩”教學計劃安排與司法考試之間的良性互動,把每一學年第二學期(也即當年考生司考復習的主要時間段)的課程安排為司法考試的主干科目,組織由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生具有司法考試命題經驗的老師主講,既保證了教學效果,又提高了司法考試的通過率。為保證學生專心參見司法考試,“社科法碩”在不減少總課時量的前提下,多年來一直堅持將每一學年第一學期的開學時間確定在當年司法考試結束之后的做法。
前文已經論述過三年研究生生活中主要的學習時間基本集中在研一和研二上,而研二上又有司法考試的壓力。因此在學生可以接受的范圍內,適當增加研究生一年級的課時,盡量把課安排滿檔是有必要的。與美國J.D.教育相比,我國課時數量要少得多,大多數學生還是相對自由的。筆者認為在學習緊張度上研究生教育應該與本科教育應該有所區別,適當的壓力對學生的學習以及以后的職業發展都是有好處的。目前很多高校晚上是開課的,這樣肯定會增加老師和學生的負擔,但是付出總有回報,高強度的學習肯定會獲得更大的知識。
3.其他問題的完善
(1)專業教材的使用。因為法律碩士(非法學)本科階段都沒有系統的接觸過法學知識,因此有必要輔以法律碩士專用教材來加強法律碩士的理論學習。這一點可以借鑒中國政法大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這兩所高校都編制了專門的法律碩士專用教材。再者學生都習慣了本科階段有教材的學習方式,突然的改變讓很多學生無法適應,單純靠記錄筆記學習的效果并不理想。有條件的高校編制專業教材,沒有條件的高??梢赃x擇使用其他高校學者編制的教材,即使老師講課并不完全按照教材進行,但至少對教材的學習是一種基礎性的保障。
(2)增加選修課比例。因為法律碩士(非法學)沒有系統學習過法學知識的背景,很多高校選擇直接給學生規定選修課的方式,即把選修課改成了必修課的形式。這樣就造成了法律碩士學生基本沒有自由選擇課程的自由。法律碩士學生大都是因為對法學的喜愛,選擇了此專業,每個學生都有自己偏愛的方向,有的喜歡實體法,有的可能更喜歡學習程序法。加大選修課比例有助于法律碩士的自主學習,有利于其未來的職業定位,因此切實增加選修課比重是非常有必要的。
(3)調整實務課與理論課的比例。筆者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碩士中做過簡單統計,在法律實務課和理論課中,法律實務課的出勤率明顯高于理論課,學生對法律實務的追求熱度還是高于對理論探索的。而且結合法律碩士教育本身職業性的特點,適當增加法律實務課的科目和課時是完全符合法律碩士教育培養目標的,因此調整法律實務課與理論課的比例對法律碩士教育的發展是有積極意義的。
導師選擇的改進
1.實行雙導師制。高校通過聘請有豐富法學實踐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校外兼職教授,為每一位法律碩士研究生配備雙導師:一位校內學術導師,以為校外兼職教授,實行雙導師制,一方面使學生在基礎理論學習上不落后,另一方面又可以讓學生充分接觸法學實踐,真正做到了學術與職業教育的結合,對未來法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2.區別對待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在暫時不能完全實現雙導師制的情況下,導師區別對待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非常必要。這樣對導師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兼顧法律碩士學生的學術學習,更要加強對其進行職業化教育。加強導師責任制,發揮指導老師的積極作用,建立導師與學生的固定聯系制度,嘗試讓學生參與導師的研究和處理案件的活動中,給法律碩士學生最大幫助。
另外在選擇指導老師和專業方向方面,學校應該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性,而不是靠抽簽或指定的形式。在平時的學習指導中,導師應該有意識側重職業素養的培養,給學生增加例如案例教學等的內容,保證對法律碩士學生進行復合型、實務性的培養。
結語
篇2
上海大學法律碩士從2008年開始招生,截至2013年7月,已有三屆畢業生,分別于2011、2012和2013年畢業。學生就業情況與社會經濟狀況相關,與前兩年相比,2013年學生整體就業下滑,在就業競爭中無明顯優勢。這與我們實行統一培養模式有關,每一屆學生人數近百,實行大班授課,對所有學生實行同一化教育,培養模式單一,在培養時未結合學生本科所學專業以及學生自身發展的規律因材施教。在國民經濟繁榮的年份,學生就業不會有問題,整體經濟不景氣時,學生就業難的問題就凸現出來了。
一、法律碩士人才培養問題分析
上海大學法律碩士發展歷史較短,學生培養處于不斷摸索中,通過總結經驗,完善方法,以期培養適應社會需要的優秀學生。上海大學法學院在培養學生過程中存在著一些不足。
(一)缺乏個性化職業規劃導向
在2012級法律碩士實務課上,一名實務專家問同學們,將來畢業有何計劃?80%以上的學生一臉茫然,沒有職業規劃和職業目標。這是中國高校的常態,很多學生沒有很好地規劃自己,無明確的目標,在畢業找工作時,實行廣撒網捕魚式,在經濟景氣時,人才市場沒有供過于求,學生就業不成問題,但一旦經濟出現危機,市場緊縮,問題就凸顯出來。有著明確的人生規劃的學生,與那些在學校沒有職業規劃的學生相比,具備明顯的優勢。
職業規劃于人生而言,好比大海航行中的燈塔,引領你朝著某個方向前進。而學生對職業規劃重視不夠,緣由何在?首先,在學校沒有引起重視,未引導學生規劃自己的人生。學院無專人負責學生職業規劃教育,新生入學后,無人對學生的職業規劃進行引導,也沒有請專家為在校生做職業規劃講座。其次,學生沒有意識到職業規劃的重要性,對市場激烈競爭沒有危機感。
學生選擇就業時,首選公務員,相繼參加各地公務員筆試。而企業每年招聘高峰都在年前,等公務員考試失敗后,再找其他工作,為時晚矣。有的學生是兼顧公務員考試和其他工作機會,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可能同時還要撰寫論文,完成學業,很難兼顧。如果有自己的職業規劃,集中精力,有備而戰,容易成功。學生在選擇工作地點時,大部分首選留在上海,其次是除上海以外的一線城市。就讀于外地學校的莘莘學子也希望在上海就業,因此,上海就業機會多,競爭也最激烈。學生根據自己的競爭實力,選擇城市,上海、北京等一線城市房價偏高,如果父母沒有能力支持,將面臨巨大的生活壓力;若選擇回家鄉,生活成本相對不高,工作待遇在同等條件下也較好,生活質量提高的同時,支援了家鄉建設。
(二)與實踐人才需求脫節
法律碩士教育的培養目標是面向法律實務部門的通用人才,換句話說,法律碩士生畢業去向是到立法、司法、行政執法等實務部門從事法律職業工作。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要求是畢業生具有寬口徑、復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專業知識,能夠獨立進行法律實務工作。①在培養過程中關于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培養極為重要。上海大學法律碩士是依據上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計劃和規定招生和培養,學制三年,在培養時考慮社會的發展和需求還不夠,課程設置與現實脫節,學生入學前兩年是專業課程安排,包含實踐課程,以課堂講課的方式進行,對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提升作用不明顯。
除此之外,第二學年的實習,按照學生自主選擇和學院相結合的原則,確定學生的實習單位。學院安排的實習單位為法院和檢察院,學院和實習單位之間的合作未以任何書面形式確定下來,具有隨機性。在學生實習期間,具體如何做,聽從實習單位的安排,但是學生實習需要學會哪些本領,實習單位需要教給學生哪些能力,皆無明確的界定,學院與實習單位之間缺乏長效機制。學生自主選擇實習,有些學生通過熟人,直接獲取單位提供的實習鑒定材料,而未真正參與實習;有的通過投遞簡歷,找到實習單位,做些行政事務性工作,實習結束了,對法律實務工作還是一無所知,實習效果大打折扣。
社會需要的法律人才除掌握法律知識之外,還要具有較強的法律實踐能力,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法律問題,而我們在法律碩士人才培養過程中,更注重的是法律知識的傳授,法律方法的學習等,對如何提高法律實踐能力,如何將所學法律知識運用到實踐中解決現實法律問題,在法律碩士培養過程沒引起足夠的重視,人才培養機制與社會需求脫節,人才培養規格與社會需求不盡相符,學生素質、能力也不符合公司企業的要求。
(三)與學術型混同培養
上海大學法學碩士已有十多年的歷史,培養機制成熟,培養方案設置科學,培養目標明確,導師對學生的指導得心應手,培養的學生具有高層次、高素質的法學職業培養體系。法律碩士從2008年開始招生,2011年第一屆學生畢業,尚處于不斷摸索中,雖然有很多其他高校的成功例子可供借鑒,但想在激烈競爭的環境下,占有一席之地,必須有自己的特色。法律碩士的培養機制不完善,體制尚不健全,在法律碩士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和教學內容等方面都在某種程度上仿照了法學碩士,指導教師指導論文時,按照法學碩士的要求和標準來要求法律碩士;任課教師或按照法學碩士教學模式教學,效果不佳。專業碩士和學術碩士的基礎不一樣,培養目標也不相同,按照學術型的培養模式培養專業型研究生,顯然混同了專業碩士和學術碩士的培養目標,無法實現專業碩士法律實務人才的培養目標。
二、法律碩士(非法學)特色教育改革嘗試
法律碩士(非法學)在培養中存在著諸多問題,為實現法律碩士的教育目標,我們做了一下特色教育教學改革嘗試。
(一)重視職業規劃教育
學校充分重視學生職業規劃教育,從招生與就業專項費用中建立職業規劃教育專項基金,用于各學院開展職業規劃教育系列活動支出。學院由專人負責學生職業規劃教育,利用校內資源和校外資源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在校內建立學生職業規劃聯系人制度,由實踐經驗豐富的資深教師擔任,根據學生的知識背景和個性能力,引導學生正確建立自己的職業規劃。學生在建立自己的職業規劃時,結合本科專業和法律專業,將兩種不同的知識背景融合起來,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尋找適合自己的職業方向,并有目的有重點地圍繞自己的職業規劃開展學習,為自己將來的職業打下堅實的基礎。另外,學校和學院聘請相關行業資深人力資源部經理,不定期舉辦職業規劃講座,從不同行業、不同層次尋找主講人,使學生化被動為主動,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真正明白建立職業規劃的重要性,并及早地進行職業規劃,實現教育的真正目的,培養社會需要的棟梁人才。
(二)職業化
法律碩士以市場法律人才需求為導向,實行職業化教育,改變現有的培養思路,根據法律實務人才的需求方向確定法律職業方向,設置公司金融法務、刑事司法、知識產權、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政府法制六大方向,招生時優先選擇有初步學業規劃的學生,按照類別定向招生,分類培養教育,減少課堂式教學,延長專業實踐的時間,專業實習充分利用寒暑假期間,不短于一年,建立實習長效機制,通過制度規范實習,提高實習的質量和價值。課堂教學放在第一學年,實踐課程由相應行業的單位負責,如檢察實務類課程由檢察院負責,審判實務類課程由法院負責等,由學院和相關單位以協議方式確認,學院對教學質量進行監控。專業實踐由原來的兩個月延長到一年,按照門類和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協議,確定實習的內容、學生實習需要學會的本領以及實習單位的責任,要求實習單位為每個學生配備帶教老師,指導學生實踐,協助學生解決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通過專業實踐,真正提升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使學生將來就業時,縮短適應時間,真正提高法律實踐能力。
(三)特色化
篇3
山大法律碩士介紹:
法律碩士是專業型碩士學位之一,自1996年試辦法律碩士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規定設置,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法律碩士共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其中法學碩士,只能由法學類專業本科生就讀,法律碩士只能由其他專業的本科生就讀;
考試的難易程度不是由大學專業決定,而是由個人能力決定。
(來源:文章屋網 )
篇4
(一)知識產權的課程特點及優勢
知識產權本身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知識產權除了包涵深厚的理論基礎和復雜的法律制度內容之外,又兼具其他學科知識背景(管理學、經濟學、文獻檢索技術等)、學科體系擴展更新迅速以及國際化、現代化程度高的特點。知識產權課程相比其他理論學科,應用診所式教學方法,具有自身的優勢。知識產權學科內容的發展變化與其他學科相比要快的多,其對學生其他學科知識背景的要求要更高,而法學教科書的內容一般只停留在法學領域內,而對涉及其他學科知識的內容是甚少提及的,所以這就要求學生應該在實踐中培養如何結合案例擴展知識背景的能力。
(二)法律碩士培養目標和學生職業需求
無論是法學碩士教育,還是法律碩士教育,作為培養法律專業人才,其教育方式和教育目標上有共性。法學教育不僅僅是學歷教育和通識教育,無論是法學碩士還是法律碩士,都注重能力的培養,只是二者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在教學上,區別于側重理論和研究的學術型學位,法律碩士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遵循培養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人才的要求,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從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來看,授課模式應該區別于側重理論研究的法學學位,法律碩士以技能培養為導向,注重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和推理能力,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法律職業對象的特殊性,法律執業活動的特殊性和法律職業發展道路的特殊性決定了法律職業要求的特殊性。法律碩士的就業方向主要是律師或企業法律顧問等,其大部分是以訴訟律師職為業起點的。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定教學內容的過程中,應該更多的考慮學生的職業發展需求。我國是成文法國家,較之西方判例法國家的教學,我們現在的教科書更多是將結論性內容講解給學生,不重視學生對法律內容的邏輯分析推理過程,這就導致學生在實踐過程中思維僵化,只知法律規定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甚至對法律的理解存在較大偏差。
(三)法學本科診所式法律教育的鋪墊
診所式法律教育自引入我國以來,在很多院校的法學本科教學中作為一門選修課廣泛開展,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和社會評價。這為研究生開展診所教學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因為診所教學方法是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占有主動地位,所以對學生的學習能力和知識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而法律碩士經歷了本科學歷教育后,有了較強的自學能力,所以可以讓診所教學模式的優勢發揮更加充分。
篇5
1995年4月召開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確立了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制度,明確了法律碩士(非法學)學位是具體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是專業學位之一,其專業定位為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金融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1]。法律碩士最初設立的目的是為非法學本科專業(或同等學歷)背景學生提供新平臺、新機遇、新選擇,但2009年新增加了法律碩士(法學)方向,其招生對象則是本科專業為法學的學生,其目標是全面培養法律方面的實務型人才。
二北京工商大學法律碩士培養工作發展概況
北京工商大學于2009年取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是第八批新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并本著培養高水平、高層次的復合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和服務人才的目標不斷加強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的建設。從2010年開始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來,共計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321名,其中已經畢業202人,現在校生119人。幾年來,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教育在師資隊伍建設、課程教學、實踐教學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經驗,尤其是在法律碩士專業實踐性教學的改革與發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突出地表現在法學教育實習基地建設、實踐課程教學及模擬法庭教學方式改革、雙導師培養機制的完善等特色教學活動方面。
(一)診所法律教育概況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歷來強調“以法條為準繩,以案例為素材”的實踐教學模式,自2006年3月起,學院在本科生教學中就已經開展法律診所教育項目,注意培養法學本科生準確、熟練運用法條解決現實法律問題的能力。自2009年獲批法碩學位點后,法律診所課程先后被確定為我校法律碩士研究生的選修和必須課程,有效地延續了我院法科學生培養的傳統特色和教學優勢。目前,我院已經開設了刑事、民事、法律咨詢等三個方向的診所教育模式。其中刑事、民事方向的診所教育主要通過校內課程學習與校外受理、咨詢案件的方式展開。法律咨詢方向則是通過與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合作,建立長期固定的法律診所教育實踐基地來進行,要求每一名法碩學生必須在實踐基地連續值班兩個星期以上,通過向立案當事人提供訴前咨詢、引導、協助調解等方式來鍛煉、檢驗和提高法律知識的掌握和應用水平,同時培養了學生服務社會、獻身公益的意識。
(二)實踐教學體系概況1.實務訓練課我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要求設置實務訓練課程的科目,其課程在劃分為法律職業規范與倫理、實踐必修環節和實務實習三大模塊的基礎上,又進一步細分為法律文書、模擬法庭訓練、法律談判等具體課程。而在每一門課程中,又分別將內容劃分為民事業務、刑事業務、行政業務、國際業務四個組成部分,分別由相關專業老師完成授課,達到了對實務訓練課程門數多、分類細的要求。2.模擬法庭訓練模擬法庭訓練是我院法律碩士實踐性教學的核心內容,在內容上既包括學生自行開展的刑事、民事、行政、涉外案件的模擬庭審演練[2],也包括校外實踐導師親自主持的庭審演示和現場實操,其靈活多樣的授課方式既提高了課程內容的吸引力,也最大程度地將拉近學生與司法實踐之間的距離,極大地提高了課程的教學效果。此外,為配合《模擬法庭》的課程教學,學院還購買了“北大法寶”、“北大法益”模擬審判系統,學生可以隨時、多次通過網絡系統選擇不同的法律角色來進行虛擬辦案。網絡模擬審判系統的引進擺脫了傳統教學方式在授課時間、授課地點、授課人數和授課次數等方面的限制性,可以使學生反復嘗試多種不同法律角色在法律案件中所擁有的權利、義務,以及所要遵循的不同辦案流程和相關手續,無疑是線下模擬法庭課程的有效補充。3.與區域(行業)部門合作建設實習基地我院一直積極與各司法實踐部門進行合作,先后建立了平谷區人民法院、豐臺區人民法院、房山區人民法院、通州區人民法院、誦盈律師事務所等二十三個正式實踐教學基地,并長期保持著良好、密切的合作關系。學生既有在不同法律業務領域之間的充分選擇空間,也能夠在任一實踐基地獲得足夠的實習時間和真正的業務指導[3]。此外,我院還從各實踐基地聘請了多名高水平的校外實踐導師,通過開設講座、合作授課、案例研討、論文指導、競賽培訓等多種方式向法律碩士傳授其寶貴的司法實踐工作經驗,極大地擴展在校學生的法律視野,全面鍛煉和培養學生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所需要的邏輯思維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文書寫作能力及較高的法律職業道德素養。
三當前我院在診所法律教育與實踐教學體系方面的不足
(一)學生身份限制診所教育的發展法律診所的主要教學方式是通過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來鍛煉、提高法學學生的法律知識運用能力,雖然根據我國《法律援助條款》中第八條的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但在校學生這一特殊身份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法律診所教學的實際效果。一方面,負責向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的學生本身也仍然處于法律知識的學習階段,其法律專業水平還未得到正式的官方認可。而法律問題又與人民群眾的權利、義務息息相關,一旦由學生提供法律咨詢、建議出現錯誤,將會造成重大的損失。另一方面,即便部分學生已經取得了司法職業資格,但根據學校的規定還無法從事正式的法律執業活動,因此其所能提供的法律援助方式也因此變得相對有限,無法使其各方面知識得到完整的鍛煉。
(二)理論知識與實踐之間銜接性不足提升實踐能力是法律碩士培養的第一要務。我院法學實踐教學課程在教學方式上與實踐所需求的仍有所差距,如實務訓練課基本上仍圍繞著傳統的民事法律實務、刑事法律實務、行政法律實務、國際法律實務四個組成部分展開,模擬法庭課程亦為傳統的刑事、民事、行政、涉外案件的模擬庭審演練,而這些似乎已滿足不了學生日益增長的對拓展應用能力的需要。模擬與實踐,正如演習與實戰一樣,必然存在著差距與不確定性,我們傳統的模式教育與學生畢業就業后的社會實踐銜接還是不夠緊密,使學生在某些問題上不能找到問題癥結、“對癥開方”[4]。又如理論學習的各類案例,我們或許在實踐中碰到一樣的能夠輕松應對,但若遇到疑似或者復雜些的就把握不準重點和關鍵,就像“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了,勢必無從下手。
(三)實習效果達不到預期目標我院對于每一名法碩學生實習的硬性要求是必須在合作法院實踐基地連續值班兩個星期以上,或者到合作律師事務所實踐基地實習連續兩個月以上,通過實習了解法院或律師事務所的工作流程與工作環境。而法律碩士研究生實習的目的是要找到與未來職業相一致單位,在實習單位中學習實務知識、了解行業規則、積累工作經驗,以便在畢業找工作時能更快地找到理想、合適工作并能快速地適應工作、融入工作[5]。然而,并不是所有法律碩士學生畢業后都想或者都可以進入法院、律師事務所工作,選擇法院、律所實習或許可以一定程度上培養法律素養、拓寬法律視野,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更多畢業生傾向于企業、檢察院、公證處等其他單位就業的融入適應問題??梢?,基地實習環節對學生日后就業走上工作崗位非常重要,實習要兼顧學生的職業生涯規劃,否則就達不到預期效果。
四診所法律教育與實踐教學體系的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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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介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坐落于中國廣州市,是我國華南地區唯一的省屬語言類重點大學。該校于1995年6月由廣東外國語學院和廣州對外貿易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是培養國際化人才和外國語言文化、國際化戰略研究的重要基地,其專業特色鮮明、外語優勢突出,注重文學、經濟學、法學、工學五大學科的相互滲透,著重培養一專多能、思想素質高、專業水平高、外語實踐能力強和信息技術運用能力強的復合型人才。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下設法律系、民商法學系、外交學系、國際經濟法學系和國際政治系,還設有校級科研機構國際問題研究所及教育法制研究所等六個院級科研機構,形成了“五系六所”的架構。在教育培養上,法學院融外語教學和法律專業教學于一體,注重理論聯系實際,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教育。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于2009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設立,隸屬于法學院,學院領導非常重視法律碩士辦學工作,以“厚德明法、博稽中西”為辦學理念,不斷在探索中進行培養模式完善改革,強化法律與外語相結合的特色,致力于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實務型法律人才。
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律碩士特色教育優勢分析
(一)區位優勢
廣東省是中國第一經濟大省,地區生產總值等多項經濟指標都列各省第一位,人均GDP總量在全國前列,是最具有市場活力和投資吸引力的地區之一,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所處的廣州市是廣東省的省會,是我國華南地區的金融中心。從經濟發展來看,廣東省多年保持了持續的高速增長態勢,經濟的繁榮必然會催生出大量的經濟糾紛案件,這就為懂法律、懂經濟的法律從業者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從地理區位來看,廣州市位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心,毗鄰香港、澳門,與東南亞地區隔海相望,靠近海上國際航線,對外交通方便,是我國的南大門。隨著與港澳地區及東南亞國家的各項交往合作日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糾紛也日益增多,這又相應形成了對不僅懂法律、懂經濟,還要懂外語的高素質復合型法律人才缺口。獨特的區位優勢為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律碩士的培養提供了有利條件,也為其培養模式、培養方案的制定完善指明了方向。
(二)專業優勢
1. 以英語專業優勢為視角。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共有18個外語語種,是華南地區外語語種最多的學校,其英語、法語、日語及其他小語種專業在全國排名靠前,英語專業屬八個省級名牌專業之一,英語教學師資實力強勁。法律碩士教育中心的研究培養方案時,因校置宜,依托該校外語優勢,開設了四個學期的法律英語聽、說、讀、寫課程。法律碩士專業有著面向實踐的定位,這一定位體現在教學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之中,法律英語的教學也不列外。法律專業的實踐性和英語語言的工具性決定了法律英語專業其本身就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課程,法律英語的教學肩負著訓練語言能力和掌握法學專業知識的雙重任務,基本的語言能力培養與法學專業知識的掌握相結合,這才能真正體現法律專業英語教學的價值。
廣外法碩在法律英語的教學過程中,注意區分學生在入學時英語水平及專業背景的差異,因才施教,積極進行教學方法的調節,重視課堂練習,鍛煉學生在一次次的presentation和模擬法庭練習中提高自己的應變能力和表達能力,將老師被動教學變為學生主動求學,盡量確保每一屆學生掌握扎實法律基礎知識的同時具備過硬的法律英語聽、說、讀、寫能力,為將來處理涉外法律事務中準確、流利的運用英語表達自己的觀點提供了保障。
2. 以經貿專業優勢為視角。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名字中有“外貿”二字,這就代表了它不僅僅是一所因外語而聞名的院校,其在經貿專業上也具有自己的獨特優勢。廣外的國際貿易、經融學、會計學專業也跟英語一樣位于8個省級名牌專業之列,國際貿易課程還入選了省級精品課程,這都是廣外在辦學過程中已經形成的既有優勢,為法學教育與經貿類學科之間的相互交叉滲透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法學院的教育往往只是法律理念、法律規則與法律操作的傳授,這對學生畢業以后的工作實踐來說是遠遠不夠的,重實務的法律碩士學子們運用起這些有限的知識來,更是有些捉襟見肘。要彌補法學院系在教學資源上的不足,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辦出自己的特色,就廣外法律碩士的培養教育來說,我們不能守著自己已有的優勢而不加以利用,向經貿院系求助絕對不失為一個明智之舉。
三、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律碩士特色教育未來發展之路的建議
(一)注重對學生法律思維模式的培養
法律教育人才培養的思維模式對一個國家法律人才培養的意義重大,大陸法系國家以學術法律人為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重在訓練學生像“學者” 那樣思考;而英美法系國家則以實務法律人為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重在訓練學生像“法官”那樣思考。學術法律人和實務法律人并非完全對立,兩種思維方式都有其可取之處,但重實務的法律碩士教育應該更側重于訓練學生像“法官”一樣思維,因此,廣外法碩在法律碩士人才培養的過程中,應該更加注重實踐環節的教育,貫徹職業化教育的思維方式,更多的加入模擬法庭、引入案例等教學方式,注重對學生分析法律問題、解決疑難法律問題能力的培養,來提高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和獨立處理法律事務的思維能力。
(二)合理優化課程設置
如前文所訴,彌補法學院系教育資源的不足,可以向經貿院系求助,要很好的做到這樣學科之間的交叉滲透,就必須要構建完善的課程體系,在法學基礎課程之外還可開設專業特色課程供學生選修。廣外法碩在體現外語專業特色方面已經做得非常好了,但在體現經貿專業特色方面仍有改進空間,為體現經貿專業特色,可開設會計學原理與實務、國際經融、國際貿易等課程,由這些專業的優秀師資教學,在課堂教學上采取專題講授和案例研討相結合的方式,同時,這些專業的教學也不能僅局限于書本,理論聯系實際的方式能更好的讓學生對知識進行深入透徹的理解。
(三)進一步落實完善雙導師制
目前廣外在針對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實行雙導師制的實施上已經做出了較好的努力,其在加強校內現有骨干教師的培訓與管理之外,還積極為學生遴選了21位校外導師,從校外導師的構成看來,這些導師主要來自于法院、檢察院和律所等司法實務部門,為體現經貿特色,還可以聘請財稅、金融和經貿等部門的實務專家參與教學工作,拓展法碩學子的知識視野。雙導師制的貫徹落實,需要校內外導師的通力合作,確保教學培養工作正常進行,還需要學生加強與老師的溝通交流,積極對學習中存在的問題和學習成果進行反饋,以便導師及時調整教學方法。
(四)增加學生參加司法實踐的機會
模擬法庭雖然能將實踐內容貫穿到學習過程中,但真正的庭審往往更能使學生獲得直觀的認識和體驗,因此,組織法律碩士研究生到法院觀摩、學習各種案件的審判也顯得尤為重要,除此之外,法律碩士教育中心還應該積極與省內法律實務部門建立聯系,在省內各級人民法院、各級人民檢察院設立實踐基地,為更多的法碩學子提供實習機會,采取集中期間實習與周末、寒暑假分散期間實習的方式,確保實習時長,提高實習的質量和價值,達到真正提升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的目的,使學生在就業時能更快的適應到具體工作中去。
四、結語
目前,全國舉辦法律碩士研究生教育的院校多達110余所,不同院校之間無疑形成了激烈的競爭局面,傳統政法院校一直占據著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體系的主導地位,法學教育能否在激烈的競爭中求得生存、求得發展,還取決于該院校的法學教育能否在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自身優勢辦出特色。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律碩士特色教育要想在這場競爭中取勝,必須找準自己的定位、利用自身資源優勢發揮自己的特色,在此基礎上努力求得進步。
參考文獻
[1] 莫莉莉.專門用途英語教學與研究[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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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08年,我國司法JM(Jufisprudence Master)(法律碩士)教育已開設了13周年。13年來,法律碩士(本文僅指全日制法律碩士)教育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碩士教育制度和培養體系。在逐漸健全的法律碩士培養體制中,對法律碩士的信息素質教育卻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這不僅影響著法律碩士教育的未來發展方向,更影響著我國能否培養出適應信息化社會的新型法律人才。有鑒于此,進一步闡明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的特征,分析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存在的問題以及找出提高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的途徑,對于仍處于研究和探索中的法律碩士教育的發展十分必要。
1 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的特征
1.1 教育階段:非法律本科后階段的教育
我們常說“以本為本”是法學教育的一個基本原則。這是因為法學專業基礎知識的教育都是在本科階段完成的,而法學碩士、博士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的深化。與法學碩士相同,法律碩士教育是一種本科后教育,即屬于同研究生階段的教育,與法學碩士教育屬于同一層次、同一規格(但教育類型不同),屬于一種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碩士僅限于招收非法律專業的本科畢業生,他們具有非法律本科專業背景,事先掌握的僅僅是法律專業幾門最基礎的知識,并未系統地接受過法學教育。成為法律碩士后,首次系統地接受法學教育,最終獲得第一個法學學位。美國法學院一般把法律碩士界定為“the first degree in law”,準確地揭示了作為非法律本科的法律碩士的內涵。
處在這樣一個階段的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其特征與法學碩士相比必然會有所區別。由于本科階段的學科背景不同,對法學專業知識缺乏系統的了解,法律碩士不可能與法學碩士一樣,對法學信息資源的社會職能和分布規律的認知有一定的了解,即便能了解,也無足夠的能力有意識地運用一定的標準來確定該信息與其他來源的信息相左或相證,把紛雜無序的信息轉化成有序知識,并對知識進行創新。可以說,法律碩士更為直接的信息素質是多元化的素質,而不是法律信息素質本身,是以多元化的信息素質來支撐法律信息素質。
1.2 教育內容:應用型的法律信息素質教育
應用型人才是相對于學術型人才而言的。一般來講,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培養法律人。法律碩士教育的培養目標,不是把他們培養成一般的具有法律知識的人,更不是培養具有良好法律素質的公民,而是要把他們培養成為“理實兼備”、能直接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特定意義上的法律人,以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等法律工作崗位為其直接的服務對象。法律碩士所培養的人才類型重在“應用”、“實務”或“職業道德與職業能力”,典型的如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廣義上還包括公證、仲裁、調解、法律顧問及法律教師等),一般統稱為“法律職業”。
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決定了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的內容設置。相對于法學碩士重理論研究而言,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更應重視應用型信息素質的培養。兩者都是研究生教育,但研究生教育并不僅僅是“研究型教育”,而且是職業教育。法律碩士教育就是職業教育,因此其信息素質教育應該體現職業教育的特色,即側重于法律規則使用的有關信息素質,在檢索法律信息資源中注意檢索軌跡:規則形成信息一規則局限性信息一規則未來趨勢信息――規則如何運用于個案信息。這些信息素質的內容體現了法律碩士特有的應用型的特征。
1.3 培養目標:復合型人才的信息素質教育
在信息化的社會里,法律碩士發展的前途在于學科交叉與知識融合,當不同領域的知識和經驗融合交叉時,就會出現新的知識生長點,出現知識創新。把法律碩士培養成復合型人才是為了適應法制建設而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律碩士限招非法律專業的本科生,因此它是一種跨學科教育。鑒于法律碩士不同的專業背景,具備不同的專業知識,他們在知識、素養、技能和方法上更具有適應當今社會發展和全面推進法治化進程急需的復合型法律人才的特質。
復合型人才與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的培養目標直接關聯。法律碩士的直接優勢在于有多元化的學科背景,這意味著法律碩士具備有多元化的知識背景去支撐法學學習。法律之外的任何信息對于領悟法律不是多余的,都可以通過它們與法學有機相結合解決實際問題。所以對于復合型的法律碩士,應該強調培養他們對不同學科信息的選擇、處理、分析、運用等綜合能力,在掌握法律知識與相關知識時,能依據自己的經驗和知識判斷信息價值,理解并接受。只有如此,才能全面性、創造性、多思路地解決問題。
2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般來說,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信息意識、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
2.1 信息意識
信息意識是人腦對信息在社會發展中的性質、地位、價值和功能的認識和反應,它決定人們捕捉、判斷和利用信息的自覺程度。法律碩士在獲取信息過程當中,明顯地表現為對信息的敏感程度感到不足,即捕捉、判斷并及時獲取有用信息的自覺程度不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與學科背景有關。由于是非法律本科教育,本科段的學科體系與法學并無多大關聯,所以沒有一定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沒有對法律信息源潛意識的需求,這是法律碩士的通??;二是高校明知法律碩士的通病,卻缺乏針對性的課程教育,陳舊、死板、一成不變的教學方式,基本生搬硬套本科段法學教學的課程安排,大大影響了法律碩士對信息意識的培養;三是在我國目前極度缺乏英美法體系案例教學的教師隊伍。雖然我國法學界已經充分意識到案例式教育的重要性,在形式上也逐步在靠近,例如設置案例式教學研究所和教室,但實質上并未具體實施,真正的原因就在于缺乏能進行案例式教育的師資隊伍,無法有效地進行理論兼職業教育的培養方案。
2.2 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包括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圖書館基礎應用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第二層次是基于學科的信息能力,是對學科知識進行識別、檢索、評價的能力,是適用于學生所在學科的專門的信息素質能力。第二層次的能力建立在第一層次基礎上,以第一層次的能力為基礎。
在本科階段,法律碩士已經具備了第一層次的基礎能力,即具備了圖書館基礎使用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也因為有了這些能力,他們基本掌握了本科段的學科知識。但他們缺少了基于法學學科的信息能力。原因是:進入法律碩士
后,因為沒有系統的法學學科的理論背景,面對浩瀚的法律信息源,他們往往沒有能力對法律信息資源進行識別、篩選,更別說對多種類型與格式的潛在信息源進行檢索、利用和評價。所以薄弱的法學學科信息能力影響了他們對法學理論的深入和鉆研,無法對有價值的法律信息與創造性思維進行有機結合,再次升華為新的有價值的法律信息資源。
2.3 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是指人們在信息行為實施過程中必須要遵循的社會法律法規、倫理道德體系。它對信息素質有重要的影響。由于法律碩士屬于高等教育,所以學校對他們的畢業要求與法學碩士幾乎相同。但他們在法碩期間所接受的教育與本科生相差無幾,本科生雷同的教學安排與研究生教學課程相矛盾,以本科生的知識系統來完成法律碩士的研究生教育顯然有悖研究生培養目標。
為了順利畢業,完成學校科研成果的要求,法律碩士就有可能急功近利,在信息道德上容易走向誤區,即便是了解信息與信息技術使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倫理道德體系,在存取、使用信息資源時,有些法律碩士仍不能夠遵守有關知識產權法規以及約定俗成的一些規則。如在研究過程中,輕者對引用的成果未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感謝,重者剽竊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
3 提高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的基本途徑
從以上三方面的主要問題可看出,只有重視和提高法律碩士信息素質教育,才能使法律碩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識,培養法律碩士的創新能力,成為應用型和復合型人才。
3.1 課程建設
在美國,法律碩士是法學的第一學位,入學考試不考法律,認為讓從來沒有學過法律的人去考法律既違反常理,也沒有任何評估價值。但在中國,報考法律碩士要考民法、刑法、憲法、訴訟法等,盡管報考學生從來沒有受過法律教育,但還是要考這些法律。所以學生在入學后就自然給我國高校的課程設置帶來困惑,也給法律碩士的法律信息素質教育帶來難題:是開展本科課程的信息素質教育還是開展研究生課程的信息素質教育?目前課程設置問題在我國高校還未得到妥善解決。
筆者認為,不管高校如何設計課程,是接近本科還是接近研究生,始終要圍繞一個問題進行: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既然要把法律碩士培養成應用型、復合型的人才,課程設置就應該建立在法學理論和實踐性教學基礎上,而信息素質教育也應該與之相配套,做到有的放矢,否則法律碩士就難以成才,也難以提高信息意識和信息能力,最終會出現上文所提到的信息道德問題。
3.2 實踐性教學
法律碩士的實踐性教學主要包括案例教學、庭審實務教學、法律咨詢、社會調查、專題辯論、模擬法庭、疑案辯論和實習等。這些實踐性教學,能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與實務能力。通過校內實踐性教學和校外實習等方式增加法律實踐的機會,一方面培養了法律碩士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法律碩士了解現實的法律生活,增強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這也體現了職業教育的特色。
實踐性教學不僅是培養法律碩士實踐能力、職業道德的重要方式,也是增強法律碩士獲取信息資源主動性的重要途徑。比如案例教學,必須針對某一法學理論或法律規范檢索到與之相符的典型司法判例加以剖析,從而加深對該法律和法律規范的認識及理解。這種英美法系的教學方法,著重培養法律碩士掌握法律信息資源的主動性,促使學生在課前大量閱讀法律資料,掌握與案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線索一。在有限的時間把握有效的法律信息資源,法律碩士必然非常注重法律信息的檢索方法和檢索途徑,這對法律信息意識和能力的培養將有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以后的法律職業生涯打下了信息檢索手段的良好基礎。
3.3 師資建設
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是成為應用型人才。它不僅要求法律碩士掌握法學理論,而且更為重視實踐能力的培養。但我們的法學教師大多是從學校到學校,對法律的認知大都來自于書本,知識結構一般為純理論性知識,缺乏法律實踐工作經驗。法學教師這種宣揚只有“深邃”的法學理論才是法學教育的基礎和根本的思想和做法,導致在掌握法律信息資源方面和檢索內容方面,他們過多重視法學理論到理論的信息檢索,而忽視了大量的司法案例的檢索,這必然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教學效果,法律碩士法律實踐性信息能力就難以在他們的指導下提高。所以要培養法律碩士信息素質的全面性,首先要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只有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將經典案例與法學理論有機結合,通過教授法律碩士如何通過文獻資源、數據庫資源、網絡信息資源檢索法學理論信息和案例信息,才能真正培養出擁有全面信息素質能力的職業型、應用型和復合型人才。
另外,教師可以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引導法律碩士對案例進行討論。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即利用多媒體技術和網絡技術,將收集的各種與案例分析有關的資料素材、課程中的相關內容設置鏈接,并在網上設立教師資料區等,使法律碩士進入教師資料庫,查閱一些必要的參考資料,對相應的思考題進行分析,要把自己放到案例的情景中去,根據情景提出相關的問題。這種網絡環境下情景式的法學案例教學對教師和法律碩士的信息素質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3.4 法律信息檢索課
除了法律碩士本人的努力和法學專業教師的指導,法律碩士信息素質的提高與圖書館的專業館員分不開。圖書館館員不僅要承擔收集資料(館藏發展及管理)、組織資料(編目)、保存資料(收藏及保護資料)及檢索(提供目錄檢索和使用參考出版物等)的任務,還要承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為學生提供法律信息檢索課。通過開設法律信息檢索課,幫助他們了解法律信息資源的內容、分類,提高他們法律信息檢索的能力。針對法律碩士的特點,開設的信息檢索課主要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制定檢索策略。指導法律碩士如何準確、方便的檢索系統,培養他們對檢索語言的分析能力、檢索式的確定能力、檢索途徑的選擇能力和對檢索結果的評價能力。
?法律信息資源判斷。指導法律碩士評估館藏資源的內容、形式及其檢索性,評價不同法律數據的質量,確保他們使用良好的數據庫。
?法律信息處理。幫助他們通過檢索手段尋找法學理論與案件的矛盾焦點,迅速查找所分析案件需要的法律法規和各種司法解釋。
?法律信息交流。培養他們運用現代信息檢索手段和多媒體技術,積極參與網絡環境下的法學案例教學。
3.5 圖書館館藏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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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實踐型”法律碩士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實踐要求。法律碩士的設置,原本是為了解決我國法律實踐人才的稀缺,但從近些年的實際情況來看,法律碩士并沒有很好地解決我國社會實踐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問題。眾多單位和行業反映,法律碩士盡管有其一定的交叉學科的優勢,然而在向社會輸送專業“法律知識”產品時尚顯稚嫩。從法檢系統、律師事務所、公司企業等實踐單位對于法律碩士的反饋來看,法律碩士普遍存在法學理論功底不深、法律思維方式欠缺以及法律信仰不堅定等缺陷。而實踐中出現的這些問題一方面說明了法律碩士并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實踐需求,另一方面也凸顯了對法學碩士的需求。在現代社會中,法律是一種專業化程度高且實踐性、獨立性強的職業,需要在大學教育基礎上進行系統的專門職業培訓后,才能進入其職業,擔負起職業所要求的職責。法律碩士此等困境也正是說明法律學科是一門需要長時間專門訓練的學科,沒有長年累月的法律理論熏陶,僅僅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是不可能形成縝密的法律思維和具備堅定的法律信仰的,也不可能成為優秀的法律專業人才。此外,法律碩士的實務性訓練也沒有達到預想效果,大多數實踐性的教學僅僅停留在表面形式之上,很難幫助學生取得先機。
第三,法科研究生人才“假性過?!爆F象嚴重。一方面,法科類研究生招生規模一直在擴大,就業形勢卻十分嚴峻,《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就業藍皮書)顯示法學本科就業率連續3年墊底,法科人才供過于求,造成形式上的“人才過剩”現象;而問題的另一面卻是過度擴張培養的法科研究生并不能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對創新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從公司企業等用人單位的普遍反映看,我國法科研究生教育存在諸如缺乏現代法治精神,法學教育與社會實踐脫節、學生的實踐能力不強等問題。這種現象凸顯了我國法科研究生教育與實踐的錯位,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的培養定位存在問題。具體就法學碩士來說,其主觀上“理論型”培養的定位,必然會導致法學碩士人才的過剩。法學碩士理論型定位,是為高校、科研單位儲備優秀的教學科研人員,但對于此種需求的具體情況(如人才需求的容量、結構、層次等)沒有深入了解,使得培養教育與社會實踐之間存在脫節。從當前我國法學碩士的培養情況來看,每年法學碩士的招生規模與法律碩士的招生規模基本相當,而社會對實踐型人才的需求與對理論型人才的需求則不成比例,實踐型人才的需求遠遠大于理論型人才的需求,如果法學碩士堅持單一“理論型”培養定位,就必然會導致大量法學碩士與社會需求脫節,法學碩士“人才過剩”。
二、反思:法學碩士打破單一“理論型”培養定位之必然性
法科研究生教育定位上的“理論型”與“實踐型”區分,反映了人們對于事物認知的傳統觀念,即“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認知理念。然而正如美國學者伯爾曼所說,“新的時代將是一個‘綜合的時代’,在這個時代里面,‘非此即彼’讓位于‘亦此亦彼’,不再是主體反對客體,而是主體與客體交互作用,……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克服滲入了一切分析形式的二元對立思維模式,才能在更高水準上達到辯證的綜合?!狈▽W高等教育也應有此精神,要辯證地看待職業性與學術性、理論型與實踐型,不能過分強調兩者之區別。當前我國法學教育存在諸多的困境,不僅從法學培養過程中可以發現,也可從社會實踐中得到證實。針對這些問題,考慮到當前我國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長期并存的現狀,以及社會對實踐人才與理論人才的需求結構的不同,我們認為有必要打破單一的“理論型”定位,在注重理論的同時注重實踐性教育,強調法學碩士的培養定位多元化,在健全法律人格的基礎上開展多元培養定位。
第一,符合法學碩士教育實際情況。注重法學碩士培養多元化,符合當前我國法學碩士的教育實情。首先,從法學碩士生的意愿來看,學生們對自己的職業規劃有著不同打算,許多法學碩士生都是朝著實踐部門進發。對于這些法學碩士生,應該鼓勵他們多元化發展,加強實踐學習以便更好地走向實踐崗位,追求自我價值最大化。其次,從法學碩士的培養過程看,鼓勵法學碩士多元化定位培養也是符合實情的,法學碩士一方面會去進行深層次理論上的學習,在導師的帶領下進行科研活動,另一方面大多數法學碩士生也要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而且實踐時間并不短。最后,這也符合法學碩士就業需求。單一的理論型定位,并不利于法學碩士的就業,因為社會對于理論型人才的需求是有限的;現實情況是大多數法學碩士最終都會走向實踐崗位,如果僅僅強調“理論型”人才培養定位,大多數法學碩士將很難適應社會需求。
第二,能更好地滿足社會實踐要求。作為一種社會活動,研究生教育產生于社會對專業知識和專門人才的需求。專門人才與社會需求之間的差距,是促成研究生教育發生的動力源泉。法學碩士教育也應該回應社會實踐的需求,而今天的社會對于法律實踐人才的需求是巨大的,遠遠大于對理論型人才的需求。當前,法律碩士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實踐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凸顯了社會對于法學碩士的需求,法學碩士教育應該正視這個需求。相對于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在許多方面都具有優勢。法學碩士學習法律一般都超過六年,其法學理論功底較法律碩士更為深厚,且經歷長期的法律氛圍的熏陶,具備縝密的法律思維以及堅定的法律信仰,這些優勢都使得法學碩士在實踐中具有天然的優勢反映了相關用人單位對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的選擇意向)。法學碩士的教育,應該打破單一的“理論型”定位模式,強調多元化培養,加強法學碩士的實踐性培養,以符合社會實踐要求。
第三,符合法學學科應用性和理論性雙重本質屬性。法學學科是一門理論性很強的學科,但同時也具有實踐性的本質屬性,霍姆斯說“法律的生命從來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從某種程度上也說明實踐性是法學本質屬性之一。法律從其起源、發展到最終的目的,都與實踐有莫大的關系,可以說法律本質是實踐性的。學習法律知識,固然要重視理論學習,但也要具有實踐性的屬性和使命,我們不能脫離社會實踐去研究純法學理論,更不能用脫離實踐的法學理論來指導實踐。“法之理在法外”,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學習法學理論是為了滿足社會實踐的要求,其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發展的要求。法學碩士是掌握法律知識的專業人才,強調其多元化培養符合法學應用性和理論性的雙重本質屬性。第四,符合高等教育“理論型”與“實踐型”相融合的趨勢。19世紀至今,人類經歷了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以及知識社會的巨變,高等教育從關注人的理智發展、滿足學者“閑暇的好奇”到適應社會特別是經濟發展的需求,從遠離社會的“象牙塔”到游離于經濟社會的邊沿再到走入社會的中心,其適應性在逐步增強。具體從理論型與實踐型教育的發展趨勢看,以二戰為分水嶺,二戰前的研究生教育,強調兩者截然區分,理論型研究生“只進行純知識、純學理的探求”,而實踐型研究生則主要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然而,二戰后的研究生教育,在經歷單一的學術性獨霸天下的時代和職業性逐漸顯現直至居于主流的時代后,進入理論性與職業性的共生融合時代。從兩者最初的矛盾沖突到后來的和諧共處,是研究生教育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表現。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也應該順應此趨勢,加強兩者的融合,在理論扎實的基礎上注重實踐性培養。
三、出路:法學碩士應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礎上實行多元化定位
高等法學教育非常重要。法治的完善、社會的進步、法治國家的理想等一切都根植于社會生活中的現實需要,都是法學研究生教育發生的邏輯前提?!耙驗檫@一切的實現不僅需要完備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實現該制度的主體,……法治的實現有賴于法律家群體的才能?!睆倪@個意義上說,法學院對于法學人才的培養定位很重要。對此,我們認為法學碩士培養定位要辯證地看待,既要認識到培養定位的確定,有利于幫助學生進行自我定位,學生質量的提高,能對社會需求起到結構化調整的作用,也應看到定位的開放性與多元性,不能僅僅依據公權力、學校單方面的主觀定位,還要兼顧學生的主體意愿、社會現實需求等因素。對于法學碩士的培養定位,應在保證具備健全法律人格的基礎上,鼓勵個體差異化發展,實現自我價值最大化。
(一)培養定位:健全法律人格基礎上的多元化定位首先,法學碩士應該具備健全的法律人格。我們認為一個優秀的法律人才首先要具備健全的法律人格,不管其今后從事什么樣的工作,都必須以此為基礎。健全的人格教育,是法學院履行社會責任、成為“令人尊重的法學院”的前提。無論是學術型還是職業型法律人才,最重要的素質是具備法律人的職業倫理與道德。健全的法律人格,應該包括三個方面,即法律學問、法律思維和法律信仰。關于法律學問,孫曉樓先生曾說過“我以為法律人才,第一要有法律學問;其次是法律道德;其三是社會常識?!狈芍R是法學碩士生所必須具備的前提素質,也是區分法學碩士與其他專業乃至法律碩士的重要標準,其本身的特點決定法學碩士應該具備較為深厚的法學理論;說到法律思維,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法律是一門專業性非常強的學科,沒有經過專門的訓練是不可能應對好法律問題的,因此,“像法律人一樣思考”是非常重要的;至于法律信仰,需要強調的是,擁有健全法律人格的法律人應該是擁有法律信仰的。當然,法律信仰不僅僅是一種理念、一句口號,更重要的是要落實到行動上。這就要求我們培養的學生,未來在成為政府公務員以后,要學會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作為一名法官、檢察官或者律師,應當恪盡法律職守,認真辦理每一件案件;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應當依法理性表達法律訴求,依法解決面臨的矛盾糾紛。此外,法學碩士生還應該承擔起傳播法治,讓更多人認識法治意義的任務。其次,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礎上定位多元化。法學碩士的培養定位,一定程度上也在考驗法學院究竟應該具備什么樣的作用和功能,是培養學術型人才,還是社會實踐型人才?從現代社會來看,法學院的功能應該是多元化的,任何單一的定位都可能既不符合社會實踐也不足以引導社會向前發展。正如國際法律中心(ILC)在《時代變遷中的法學教育》中強調的“法學院,被視為多功能的中心,他們可以開發鞏固法律體系所需的人力資源及其理念;他們可以確定研究及智力成果開發的方向;他們可以解決從到刑事司法領域的各類問題;他們可以將土著語言作為法律執行的工具以促進其發展;他們可以幫助其他機構培訓法律助手;他們可以為公民在學校的普法教育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支持以及幫助媒體更為智慧地對待法律;他們還可以為需要取得特許技能的法律職業者組織或者幫助其組織高級的專業法律培訓。”對于法學碩士的培養定位也應該多元化,一方面,現代社會對于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元化的,既需要學術型人才,也需要實踐型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需要理論型人才,公司、律所等單位對于實踐型人才十分渴求。從發展趨勢來看,傳統上對人才類型需求單一的單位,現在對人才的要求也逐漸豐富起來,律所、公司等單位在青睞實踐型人才的同時,也注重理論人才的儲備,高校、科研單位等對實踐型人才也十分感興趣。另一方面,這也是對個體差異性的尊重。個體對于事物的看法、喜好是不同的,我們不能按照一個預先統一不變的標準去要求具有差異性的個體。法學碩士在進入碩士階段學習后,其將來的方向應與其興趣能力掛鉤,而不是預先設定。實現法學碩士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礎上的定位多元化,是尊重個體差異性的表現,這樣才能夠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各展其長,實現個體才能最大化、價值最大化。圖1給出了法學碩士的1+N定位模式。
(二)培養方式:以健全人格為基礎的多元化培養
1.課程設置:法律倫理教育與專業課并重如前所述,法學院應強調人才多元化培養,但前提是保證人才輸出質量,首要的是健全法律人格的培養。法學碩士健全法律人格的培養至關重要,包括法學知識、法律思維和法律信仰。首先,在法學知識方面,社會對于法學碩士首要的期望就是具備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在法學碩士的培養過程中,也一定要加強法學理論的學習,設置必修的專業課就是幫助學生加強法學理論學習。同時,開設大量的選修課,讓學生有大量的選課空間,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選擇適合自己的課程。我國高校對于法學碩士生的專業課程設置并不是十分合理,應該參照其他國家、地區高校先進經驗加以改進。其次,在法律思維方面,法律思維就是要求學生“像法律人一樣思考”,從法律人的角度去認知世界,這是對法學知識的更深層次的要求,法學碩士的培養應該開設一些法律思維培養的課程,重點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最后,在法律信仰的培育上,法律信仰不能抽象化,而應該落實到具體的社會實踐之中,將抽象的法律信仰轉為具體的行為規則。如課堂上的角色模擬,讓學生體驗法官、律師、檢察官等不同法律人角色,從而更好地把握法律信仰的深意。
2.教學方式多樣化法學碩士的課程教學應該多樣化,不應局限于課堂老師講課。研究生的培養說到底還是要落實到具體的教學之中,而教學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教學的效果,進而影響培養目標的實現程度。當前,許多老師迫于評職稱、評優等現實壓力,都偏重于科研而輕視教學,對于授課沒有很多興趣。教學的方式非常單一,基本上是以老師的講授為主,還停留在本科教學的套路上。對于能夠調動學生積極性的一些教學方法,如案例教學、分組討論、角色模擬等方式,都視而不見或全然不會;教學過于以自己為中心,授課的內容多半是根據自己最近研究內容來定,方式更多的是個人演繹,很難保證學生聽課效果。為此,有必要創新教學方式,在教學過程中以學生為中心,突出學生的聽課效果,廣泛地運用討論式教學和案例教學等新型教學方式。在這一方面,澳大利亞的法學教育非常有借鑒意義。當代澳大利亞法學教育方式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從以教師為中心轉向以學生為中心。他們強調教學應該以學生為中心,教學的方法應該是學生能夠感興趣的、能激發學生學習的動力的方法,注重傳授學習的技巧和能力,認為這個遠遠重要于學習知識本身。通過學生積極參與學習的方式,學習的效果得到保證,老師只是起到輔助作用。這種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案,不僅僅應體現在課堂之上,還應體現在教材的設計、教學課程的安排、教學場地的布置等各方面,真正做到一切為了學生。
3.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法學具有很強的應用性,法學教育不應該局限于學校,還應擴張到學校之外,加強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聯系。這樣既能讓學校教育有更加堅實的實踐基礎,也有利于學生的全面發展。法學碩士中選擇從事實踐性事業或者對此有興趣的學生,可以利用社會實踐的機會,進一步加強對實踐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走向崗位,或者通過實踐來判明自己是否適合實踐之路。理論指向與實踐指向的研究性教學在教育過程中交融在一起,互相影響彼此促進,理論研究有利于實際問題的準確發現和合理解決,為學生的未來孕育發展潛力;而實踐指向的探究又有助于理論研究的深入,為理論難題的破解尋找對策。實踐與理論相互補充,彼此呼應。此外,我們在強調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同時,也要體現在對于法學碩士的評估上。當前我國高校對于法學碩士的評估存在形式化、單一化和片面化的問題,大多數評估手段還停留在所修課程的期末成績上,沒有發揮評估的激勵作用和讓學生發現自我的目的,相反很多學生為了評估刻意迎合。一個優秀的評估系統應該更多地激勵學生反思未來職業道路、優缺點,指導學生獲得相關的學習機會;激勵并引導學生在整個法學院學習期間逐漸進行復雜的工作,積極承擔更多的責任。為此,我們應該從多方面對學生進行評估,以促進學生自我發現、自我激勵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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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異地辦學條件下法律碩士就業指導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及遇到的特殊情況
1.就業指導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問題――法律碩士對于可能從事的職業及職業前景的困惑和迷茫。雖然法律碩士都已經經歷了大學本科的教育,但是由于他們來自不同的學校,本科專業均為非法學專業,同時又有著不同的本科專業背景,并不是每個人都接受過職業生涯規劃方面的學習和培訓,再加上每個人報考法律碩士的不同初衷,因此大多數人在學習了法律專業之后,對自己將來可以從事的職業前景也是困惑和迷茫的。這也說明大多數人對于自己的職業生涯其實是沒有規劃的,這一點也在與同學的接觸和了解中得到了證實。
2.就業指導工作遇到的特殊情況――法律碩士求職活動的特殊性。按照培養計劃,法律碩士第三學年將回到北京,在校本部完成學業。這就意味著,法律碩士的求職活動也基本發生在北京,大多數同學會在北京一邊完成剩余課程的學習及學位論文,一邊求職;只有少數同學會到深圳求職,但他們也大多是會在北京和深圳兩地往返,有時可能會在深圳停留一段時間。這也就是說對于法律碩士在深圳求職活動的指導不是主要的,但又是必要的。
二、探索異地辦學條件下的法律碩士就業指導工作
1.就業指導工作重點放在職業生涯規劃方面的輔導。生涯發展理論起源于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職業生涯是一個人一生連續從事的職業及承擔的職業角色的發展道路,它是由個體的自我概念、職業興趣和愛好、職業意向、職業角色、職業行為、專業和工作的匹配等組成的有機整體。一個人的職業生涯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成長:幻想、興趣、能力階段;探索:明確、細化、實施階段;確立:穩定、鞏固、進步階段;維持:把握、更新、改革階段;脫離:減速、退出階段。而職業生涯探索階段恰好是大學教育階段,這一階段對個人職業生涯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2.職業生涯規劃的輔導目標及內容。職業生涯規劃的輔導目標:職業生涯規劃意識的建立,幫助同學了解職業生涯規劃的含義和重要性;職業生涯規劃基本方法的了解,幫助同學能夠應用生涯規劃的理論和方法促進和管理自己的研究生生活,為今后的求職及職業發展奠定基礎。職業生涯規劃輔導的內容:自我分析與認知,職業環境探索,確認職業目標,正確自我定位,形成職業規劃。
3.職業生涯規劃輔導的具體措施。(1)完善就業資訊和溝通交流渠道。在學院網頁上增設就業專欄,將搜集到的就業資訊(招聘信息、就業政策、求職技巧等)及時上傳網站,供同學瀏覽、學習;開設了專用FTP,將就業資訊特別是職業生涯規劃、就業政策、求職技巧等方面的內容分類保存,供同學下載、學習;編制《就業指導手冊》,從就業一般程序、重要的時間點、如何收集就業信息、如何準備求職材料、筆試、面試技巧、院校相關部門聯系方式等全面、系統地提示畢業生一些應注意和關注的問題;設立了專用郵箱,利用郵件發送就業資訊,將就業資訊根據內容分類,有選擇性地發送給不同的同學;對于非畢業生主要是一些職業生涯規劃方面的資料,而應屆畢業生則偏重于招聘信息、求職技巧等方面的信息;建立職業交流QQ群,便于與同學及時溝通和交流;向深圳地區的用人單位郵寄聯系函,爭取并加強與深圳當地用人單位的聯系;同時與在深圳校友保持聯系,希望能從校友處得到就業資訊及支持。(2)建立和完善畢業生數據庫。每學年初,建立當年畢業生數據庫;學年末,整理統計畢業生數據庫,以便更好地為畢業生服務。(3)舉辦就業指導講座及座談。邀請專業人士和校友,舉辦就業指導講座及座談會。(4)組織同學參加企業宣講會、招聘會。
根據法律碩士的特點,并結合深圳研究生院的情況,除了一些常規的就業指導工作之外,將完善職業生涯規劃輔導作為工作重點。而在職業生涯規劃輔導中,又將重點放在了自我探索和職業環境探索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的具體措施:(1)邀請校本部就業中心的老師在深圳開設《研究生職業素質拓展訓練》課程,為同學提供系統的職業生涯規劃輔導,讓同學有機會系統學習并掌握職業生涯規劃的理論與方法。(2)開設職業生涯咨詢輔導。根據生涯規劃的理論,為了幫助同學更好地了解自己,準確自我定位,引導同學們科學規劃人生,理智做出自己的職業選擇,開展職業生涯咨詢輔導活動,由深圳研究生院心理中心老師通過一對一或團體輔導的方式來進行。(3)推出“職業導師計劃”,促進學生對職業環境的探索,全面提升就業競爭力。本著培養“國際性、創新型、復合式”高層次人才的育人目標;根據學校引導學生“立大志、入主流、上大舞臺、成大事業”的總體就業指導方針要求,同時也是根據深圳研究生院“根系清華,立足深圳”的辦學要求,結合深圳地區擁有眾多優秀校友這一優勢,2007年4月深圳研究生院正式推出了面向在校研究生實施的職業發展指導實踐項目――“職業導師計劃”?!奥殬I導師計劃”旨在聘請院外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的校友或用人單位的中高層管理者或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士,擔任在校研究生的職業指導師,為學生的個人職業生涯提供指導和幫助,就自身工作成果及成功經驗提供學生交流分享,幫助學生培養職業意識,更深入地了解職業環境,尋求最佳職業發展方向,全面提升學生的就業競爭力,力所能及地為學生推薦就業和實習、實踐機會,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及成才。
深圳研究生院在很多方面與校本部各院系存在著相當多差別,其中就業指導工作的實際開展相對于校本部各院系,更要求要有自己的特殊性。盡管已經開展了一些工作,但是仍存在一些問題,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如何發揮深圳優勢,并根據深圳研究生院的特殊性,在遠離校本部的深圳,在異地辦學條件下對法律碩士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指導工作、做好就業指導工作,是在將來工作中要繼續深入探索和研究的。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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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的迅猛發展、社會的日益進步,以及紛繁復雜的國際形勢使得人們對依法治國的期望越來越強烈,如此,必然要求有大量各行各業的復合型、應用型高級法律人才來滿足社會期待。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開設法律本科專業的院校已有640余所,在校生的總人數約為35萬人。不同水平的院校紛紛設立法學專業,招收大量法學本科生。就遼寧省而言,具有法學專業的院校共計20所,在校生總量為1萬余人。很多非法學專業的學生也非常注重對法律課程的學習,以掌握法學知識作為求職及自身綜合素質提高的目標。據2010年的全國碩士招生報名統計,法律碩士仍居報考人數最多的十個招生專業之列,位居第二。全國具有法律碩士授權點的院校有115所,大連海洋大學是我國北方地區唯一的一所以海洋和水產學科為特色,農、工、理、管、文、法、經、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在眾多設置法學專業的學校中,我校要突出藍色大學的特色,培養一批精通涉海法律實務工作的優秀人才。同時,為服務遼寧沿海經濟,實現海洋強國夢,依法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培養高素質的涉海涉漁法律人才迫在眉睫。而“法學教育的正確定位和創新發展決定了法律人才的培養的效果”,因此,明確我校法學專業的定位及特色發展是重中之重。
二、藍色大學法學專業定位及特色發展的理念
藍色大學法學專業的學科定位與特色發展與一般綜合類學校的發展有所不同,要在“藍色海洋”學科背景下謀求自己最大化的發展,而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因此推行適應海洋經濟發展的法學教育,構建涉海涉漁特色法學課程體系,凝練大連海洋大學法學專業教育的特色須遵循以下理念:
1.科學定位
羅伯特· 赫欽斯曾指出,“大學需要有一個目的,一個最終的遠景。如果沒有遠景就是無目標性,就導致大學的極端混亂?!彪S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我國民主、法制建設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各項事業必將逐步納入法制軌道。為適應海洋經濟發展,要對藍色大學法學專業進行科學定位。要以科學的方法推行適應海洋經濟發展的法學教育,所謂科學定位是指:以科學的方法明確目標、制定方案、優化資源、彰顯特色。結合涉海涉漁法律事務所需要的人才,制定法學教學計劃,將涉海涉漁教育貫穿到培養計劃中,按照寬口徑、厚基礎、能力強、素質高的要求,制定教學計劃。
“法律學是一門現實科學,而不是純粹的規范科學”,法學教育的意義在于培養適應社會各行業發展所需的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作為地方涉海高校,結合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與我校自身辦學的內在條件,我校法學專業教育的定位及特色體現在培養適應海洋經濟發展需要的法學專業人才,培養適應區域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復合型、應用型涉海涉漁高級法律人才。
2.特色發展
我校明確指出,要建設成為特色鮮明、國內一流,具有重要行業影響力的高水平海洋大學。以涉海學科為先導,帶動相關學科,堅持學科滲透,圍繞海洋經濟發展設立涉海專業方向,突出學科中的海洋特色。因此,建設藍色大學法學專業既符合我校建設的總體目標,也適應了國家發展海洋戰略的整體要求。
3.全面提升
“法之立也,為民造福耳?!蔽倚倓偲鸩降姆纱T士教育正在探討以法學基礎教育為依托,結合我校建設“藍色海洋大學”的目標,進行法律碩士培養目標、培養模式的探索,將法學知識與海洋漁業管理實務結合起來,法律碩士教育不僅要為立法、司法、執法、法律服務、法律監督等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大批的高素質的訴訟型法律人才及大批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發展經濟的高層次、復合型治國人才,更重要的是作為具為法律碩士授予權的涉海高校,要著眼于為海洋經濟發展服務培養涉海涉漁的法律專才。全面提升我校法學教育的質量。
三、藍色大學法學特色發展的途徑探究
1.夯基礎——鞏固法學本科教育,將已經取得的專業建設成績為法律碩士教育奠定基礎
“學術是支配大學的核心與根本,大學正是在學術這一本質特點上確定著自己存在的根據?!鄙鐣陌l展使法學廣泛滲透到生活的各行業、各領域,社會分工趨于精細化,如法官、檢察官、律師、政府執法者,盡管很難掌握各行業全部的知識和技能,但作為法科畢業生,掌握法學的基礎理論與基本技能是“應有的共同規格和最基本的要求”。法律的基本原理及價值理念仍是未來從事法律職業的基礎。
法學專業課程體系通常分為三部分:基礎理論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和專業技能課程。其中,基礎理論課程是專業知識學習的基礎和鋪墊,專業基礎課程是法學專業課程的核心和重點,專業技能課程是將專業知識運用于實踐的技巧。
近年來,法學專業本科教學工作積累為本項目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要整合現有的師資力量,強化法學基礎專題課,使學生在具備基本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強化法律專業技能,如解決問題的能力,法律的研究能力,事實調查能力,交流溝通、談判、訴訟、非訴訟爭端解決、接待、組織和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等;通過扮演角色來鍛煉學生的職業判斷力。
2.抓機遇——以法律碩士授權點建設為突破口,以應用型為培養目標的綜合實踐,實現法學本科、碩士教育特色一體化
大學作為一個開放性的社會組織,若自我封閉將會導致發展的落后與停滯。
對外界環境的辯證吸收是保持其活力發展和優化進化的必要途徑,在強化涉海涉漁特色課程、加強法律教育的同時,優化專業核心課程,與全國指導性培養方案相適應不可缺少。要增加涉海涉漁法律實踐性課程,如海事案件活用校內模擬法庭,增加校外海洋管理體驗等環節。
3.筑特色——將法學知識與海洋漁業管理實務結合起來,堅持特色辦學,構建涉海涉漁特色法學課程體系
《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指出:高等教育的發展要區別不同地區、科類和學校,明確發展目標和重點,制定高等學校分類標準和相應的政策措施,使各種類型的學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層次上辦出特色。我校法學專業突出了大連海洋大學“藍色”學科優勢,順應了我國社會發展的需要,將藍色海洋經濟相關的國際海洋法、海洋漁業法、海洋環境保護法以及涉海訴訟作為培養學生能力的主要方向。本專業特色突出,突破了一般高校法學通識教育的模式,更專注于海洋管理、海洋環境等法律教育,開設了國際海洋法、漁業法規、海商法、海洋管理等特色課程。
理論方面,構建涉海涉漁特色課群體系,將法學知識與海洋漁業管理實務結合起來,構建涉海涉漁特色法學課程體系,突出“藍色大學”法學理論教育特色;由法學涉海實踐教學中心,負責涉海實踐教育課程的設置和開展,建立涉海實踐教學體系化,形成大連海洋大學法學實踐教學特色,最終為國家培養一批精通涉海法律實務工作的優秀人才,為涉海涉漁管理機關培養管理人才,為涉海涉漁訴訟培養專業律師。
實踐方面,邀請大連海事法院、大連市行政服務中心等實務部門的領導、專家以及畢業生代表共同研討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圍繞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結構、課程設置、實踐教學等方面多角度、多層次地展開討論,特別是針對學生專業基本素質、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法律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培養方面。隨后,借鑒其他法學專業類院校人才培養模式的經驗,制訂我校人才培養方案。
(1)結合海洋漁業法理論及實務,做好法學專業課程的設置
按法學一級學科為主設置課程,課程結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外語、法理學專題、中國法制史專題、憲法專題、民法學專題刑法學專題、刑事訴訟法專題、民事訴訟法專題、行政法專題、經濟法專題、國際法專題等。選修課按我校專業特色,設置海洋法專題、漁業法專題、海事訴訟等專題。實踐教學包括法律文書、模擬法庭訓練、法律談判。實務實習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公證處、海洋漁業管理等實務單位或政府法制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工作部門進行。在職業能力上采用多種途徑和方式開展職業能力的培養。職業能力包括法律職業思維、職業語言、法律知識、法律方法、職業技術等方面的法律職業從業技能。學位論文應以法律實務研究為主要內容,但不限于學術論文的成果形式。論文內容應著眼實際問題、面向法律事務、結合法學理論展開,重在反映學生運用一定的理論與知識綜合解決法律實務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的能力。
(2)成立法學涉海實踐教學中心,設立開展法律涉海實踐教育的平臺
首先,由法學涉海實踐教學中心,負責涉海實踐教育課程的設置和開展,建立涉海實踐教學體系化,形成大連海洋大學法學實踐教學特色。
其次,“法庭進校園”就是把人民法院的真實審判活動搬移到學校進行。具體而言,就是通過與人民法院協商溝通,選取人民法院在審的案件到學校的模擬法庭開庭審理,在校學生參加全程旁聽,觀摩庭審現場,以達到使學生切實了解人民法院真實審判活動目的。法學專家工作站和交叉任職是經學院與大連海事法院協商推出的雙方合作的新方式,即法學專業優秀的師資受聘大連海事法院人民調解員,同時,海事法院的法官經學校聘任擔任在校學生教學指導教師。這種方式不僅為學校的優秀師資提供了接觸實務,提供了實踐教學能力的有力支持,也使得審判機關共享學校的法學教育資源,實現共贏。
4.謀發展——突出藍色大學法學教育的特色,全面提升我校法學專業辦學層次和社會知名度
強化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的作用。成員來自政府、司法實務部門、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大膽嘗試“法庭進校園”、模擬示范庭、法學專家工作站、交叉任職等多種方式,保障法學教育具有一定數量的技術人員和專家。不僅方便了在校學生直接學習法庭審判,而且對于人民法院和主審法官也是一種督促和提高。有效地推進了學校與審判機關之間的合作雙贏。
四、特色與創新之處
1.解決法學教育中標準與個性的矛盾,突出了我校法學專業特色
傳統法學人才的培養,是單一的人才培養方式,所培養的人才局限于狹隘的法學專業范圍內,是標準化與同質化的。本課題在此基礎上進行創新,采取實際措施凝練“藍色大學”具有涉海涉漁的法學特色教育,特別強調和注重法學學生解決涉海涉漁法律事務的綜合能力,解決了法學教育中標準與個性的矛盾,突出了我校法學專業的特色。
2.重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之間的銜接
本項目研究法學專業定位,不僅強化扎實的法學理論教育,還認真安排涉海涉漁法律職業教育內容,并與司法部門聯合實施開放式辦學,增強了法學專業教育的適應性,縮短了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之間的距離。
3.實現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接地氣”
本課題法學專業教育必須先參加法學專業專題教育階段的學習,再有所側重參加其他平臺的某些特定涉海涉漁法律課程和實務環節,這樣保證重點突出,能使掌握法律知識和具有解決涉海涉漁法律問題能力相互促進。
五、結語
篇11
在專業碩士擴招之前,因為種類少,招生數量小,且廣受社會追捧,以致人們只知MBA這樣具體的專業碩士類型,對專業碩士則鮮有了解。然而,近3年來,專業碩士卻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視野,甚至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這緣于國家推行的專業碩士擴招政策。2009年3月,教育部做出大幅度增加全日制專業碩士招生名額的決定。當時,這一政策并沒有引起多大關注。在金融危機尚未消退、大學生就業嚴峻的形勢下,許多人甚至將這一政策當做緩解大學生就業的法子。事實上,在這樣的節骨眼,相關部門也的確有這樣的考慮。
2008年12月初,教育部和國家發改委就做出“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國內大學生就業的影響,2009年研究生將適度擴招”的決定。而在2009年新增的招生計劃中,在擬下達的2009年研究生招生計劃基礎上,又增加了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5萬名,主要招收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我國的全日制專業碩士由此誕生。
然而,專業碩士擴招背后還有更深層次、更長遠的考慮。首先源于國家對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需求。
為了應對金融危機,我國推出了4萬億投資計劃,同樣引人矚目的還有高端制造、生物醫藥等十大新型產業振興計劃;而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產業結構升級的關鍵時期,這對高校人才培養提出了新的要求。
還有就是高等教育結構調整的需要。專業碩士實際上是一個“舶來品”。在英美等西方發達國家,專業碩士已有超過100多年的發展史,已然成為研究生教育的主體,同時也是許多人進入行業、個人發展提升的重要渠道,尤其在工商、教育、工程和護理等領域。國外專業碩士培養規模非常大。據有關資料:在20世紀90年代,美國的專業碩士就已達到碩士研究生總數的55%以上;2003~2008年,英國的專業碩士更是達到了碩士研究生總數的75%左右。
反觀我國的研究生教育,學術性碩士數量占絕大多數,重理論輕實踐的教學方式導致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脫節,以致碩士就業后“就業比不上本科、研究比不過博士”,“夾心層”地位讓碩士畢業生尷尬不已,就業率一路走低,目前整體就業率已經低于本科生。
顯然,研究生教育的結構失衡讓高端人才培養無法充分體現出“服務社會”的功能,結構調整勢在必行。作為培養高端應用型人才的專業碩士無疑成為首選,增招專業碩士也就變得順理成章。
而事實上,專業碩士擴招政策效果可謂“立竿見影”。自2009年3月教育部決定增招以來,我國的專業碩士比例3年內急劇擴大。在碩士研究生結構中,2010年我國專業碩士的招生比例為15%;2011已達25%,并新增19個專業碩士學位;2012年更是占到了碩士研究生總量的30%。
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擴招趨勢并沒有放緩的跡象。據教育部相關人士介紹,預計到2015年,專業碩士招生將占研究生總招生的50%以上。
擴招背后的“尷尬”
從2009年擴招至今,首批專業碩士已經走上了工作崗位。那么,專業碩士們是否如當初構想的那樣受到社會的追捧呢?
誠然,從設計看,專業碩士與社會對接更加緊密。專業碩士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可以培養在專業和專門技術上受到正規的、高水平訓練的高層次人才,正好解決了供需不對口的人才脫節問題。然而從實際結果看,理想與現實還有一定距離。這一點在就業上有所體現。大量專業碩士畢業生步入社會,所帶來的并不是碩士就業率的走高,相反,在高校各層次畢業生中,碩士畢業生上交了一份“灰色”的成績單——碩士就業難的報道頻頻出現在各類媒體中。
如此,對于專業碩士人才培養是否能夠符合社會需求的問題,很多人表示懷疑。南京大學教育研究院教授操太圣表示,擴招政策更多關注的是如何應對大學生就業難帶來的挑戰,至于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問題成為其次。
事實上,擴招后的專業碩士正面臨多方考驗。上海交通大學教授、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直言:在部分高校,不管是“軟件”還是“硬件”,其實都沒有做好迎接大批量研究生的準備工作,尤其是質量無法跟上研究生規模的膨脹。
這一點在專業碩士培養中體現得尤為明顯。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碩士培養,專業碩士注重實踐能力培養,與社會聯系緊密,需要采取獨特的教學方式、獨特的教材,比如需要相關的實踐設備,需要“雙師型”教師等。而這些方面,對于教育資源短缺的高校而言,是無法在短時間內完全達到的。正如北京師范大學副校長葛劍平所言:“我們需要一批應用型研究生的領跑性人才,但應用型研究生培養的產、學、研鏈條斷了,缺乏雙師型導師。”
于是,一些學校的專業碩士培養不自覺走上了學術型碩士的老路。小芳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學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她的宿舍室友是一名國際新聞學學術碩士。她發現,她們只有極個別的外語課程不一樣。由于授課老師相同,風格也沒太大差別,“不同的課同一個老師教,甚至留的作業、要求看的書都是一樣的?!?/p>
對此,操太圣認為:“關鍵是沒有準確定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功用?!币恍└咝⑵湟暈榈陀趯W術型研究生的一個學位類型,甚至是增加學校收入的一個來源,這些都導致學校在師資配置上、課程設置上、培養方式上不能根據專業學位的特點進行設計,影響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發展。
更為嚴重的是,相比于傳統的學術型碩士,專業碩士的社會認可度并不高。據某網站的一份大型在線調查顯示:大學生對專業碩士的認可度不到三成。打算保送法律碩士的小張,就遭到了親朋好友的勸阻。某高校農學院的一位大四學生說:“我們專業保送到專業學位讀研究生的同學中,有一多半都放棄了保送資格,轉而報考學術型研究生。”
除了認可度低以外,高昂的學費也是考生對報考專業碩士“望而卻步”的原因。據了解,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每年學費1.6萬元,北京大學法律碩士每年2.2萬元,而復旦大學今年新設的金融學(基金管理方向)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更是達到了3年10萬元。
眾所周知,大多數高校會給學術碩士發放高額獎學金來抵充學費,另外還發放生活補助金,而專業碩士卻享受不到如此待遇。某知名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明確規定:該校碩士研究生獲得獎學金的平均覆蓋面一般不低于90%,專業學位研究生除外。
因此,專業碩士在招生時,往往出現招不滿的情況,有些最終就讀專業碩士的考生,也是因為分數不夠才不得不接受學校調劑。小李因為報考學術碩士失利,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接受了調劑。然而到了學校后,他發現班上只有10名同學,而招生計劃是接近30人。
校內遭遇困境,校外情況也不樂觀。天津濱海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招聘主管黃先生表示:“公司尚未招聘專業碩士,在以后的招聘中,也會更傾向于學術碩士。”在他看來,專業碩士雖然是以就業為導向來開展研究生階段培養的,但是對企業而言,看重的一方面是現在會干什么,但更重要的是成長潛質。專業碩士所學的東西,和企業的真實需要還是差距比較大。
小王是去年畢業于某重點大學農業推廣專業的碩士,本以為拿著名牌大學的研究生文憑應該很好找工作,誰知卻因為所學為針對專業碩士新開設的專業而比別人多了一道坎。原來,小王經過層層面試殺進最后一關,卻被面試官告知沒被錄用,原因在于沒有聽說過這個專業。
當然,各個公司的業務不同,招聘需求也不盡相同,MBA、MPA、法律碩士等幾個起步較早、發展相對成熟的專業還是比較受用人單位青睞的。但從以上用人單位的態度中,人們不難發現專業碩士的確面臨“尷尬”局面。
專業碩士如何“破局”
專業碩士目前的處境,讓人不自覺想到1999年開始的大學擴招政策所引發的人們對大學教育質量的擔憂。然而,無論是從國外專業碩士發展情況,還是國家發展需要看,專業碩士自身有著獨特的優勢,擴招專業碩士是大勢所趨。
問題在于如何在數量增長的同時保障專業碩士培養質量?!按蜩F還要自身硬”,只有培養質量高了,社會認可度才會高,招生質量也會自然提高。如此,才能實現良性循環,達到專業碩士擴招的政策初衷。
專業碩士教育行進到現在,專業碩士與社會的期待還是有一定距離。作為一項大的教育政策,從政策決策、配套政策到具體實施,要做好非單方能力所及,需要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
華中科技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別敦榮認為:長期以來,整個社會重學術、輕應用是社會不認可專業碩士的重要原因。對此,我國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專業學位的保障體系,樹立起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品牌。
建立和完善保障體系,對政府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挑戰。這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扶持,使專業碩士教育的各個環節有序開展;加大資金扶持,提高對專業碩士的獎助標準;加大師資扶持,使專業碩士學有所成;加大就業扶持,使專業碩士學有所用。為了保障各培養機構順利執行相關文件及指示,還需教育部門定期對各專業碩士招收學校進行考察,同時合理介入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過程,對高校課程設置、學分、教學等方面進行評估認可。
據悉,為了保障全日制專業碩士順利入學和就業,教育部早在2010年就發出了《關于切實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資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政策措施、經費投入、條件保障等方面與學術型研究生一視同仁。然而據筆者了解,目前距離這一目標尚有距離。顯然,建立和完善保障體系,迫切需要教育部和其他政府相關部門統一布局,加大監管,確保政策的貫徹實施。
作為培養方,高校更是責無旁貸。首先高校應該“解放思想”,認識到專業碩士的價值,尤其是專業碩士對高等教育結構調整的重要意義。在此基礎上,相關高校要針對專業碩士特點,在課程設計、師資培訓、教學方式等方面進行適當的資源傾斜。
為此,有學者建議應該賦予高校一定的辦學自。受困于現有教育體制,目前一些高校的專業碩士專業設置十分狹窄,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烙印。高校在專業設置上毫無自,導致高校的專業設置和招生名額分配與當前學科發展趨勢和人才需求錯位嚴重。這一點不妨借鑒職業教育的發展經驗,采取校企合作辦學、訂單定向培養、鼓勵企業參與教學等方式,著力建立培養與就業相互促進的長效機制。
實踐基地對碩士研究生培養意義重大。北京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劉明利建議:應由政府出面,建立高校實習基地,以科研項目和研究課題,以及實際工作平臺為依托,由社會單位主動與高校對接,發揮其培養應用型人才優勢的主動性,結合高校系統的科研理論教育優勢。
在師資方面,《關于做好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文件中,對專業碩士培養的師資作出了明確規定,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建立健全校內外雙導師制,吸收不同學科領域的專家、學者和實踐領域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員,共同承擔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工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校長徐德龍坦言,改革專業碩士培養模式,首要突破口就是師資。對此,廈門理工學院校長教授黃紅武表示認同:“學校不能只根據現有師資力量和導師研究方向來設置專業碩士培養方向,要根據職業需要來設置培養方向和聘任老師。”
時值專業碩士教育快速發展時期,根據職業需要來設置培養方向和聘任老師,為各專業學位配備有實戰經驗的教師隊伍,制定專門的培養計劃,在實踐中落實雙導師制,是高等教育遭遇市場化選擇的必要措施。當然,作為專業碩士教師,在教學內容和方式上應當有所創新,根據行業最新變化和產業需求及時調整課程教案;在授課中重視對學生的專業技能訓練,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式。
專業碩士招生考試改革也應提上日程。目前,招考形式自主仍停留在復試階段,初試的考核內容和復試分數線依舊由教育部統一規定。對此,河北科技師范學院馬海民認為:應從考試內容上進行改革,對有些專業采取取消外語考試或降低外語分數線,建立并施行同一學科采取有外語考試和無外語考試的“雙軌”招考方式。有學者建議:考慮到專業碩士特點,可以考慮讓高校發揮特色與優勢,自主設定招考方案。
可喜的是,在一些具體政策層面,一些高校不斷尋求突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招辦副主任周明生介紹:該校在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復試時,除了學校導師,還邀請相關企業或公司的專家一起參與,導師負責考查考生理論知識,專家則從行業角度考查考生與專業相關的實際應用能力。
廈門理工學院賦予專業碩士在校生和企業員工的“雙重身份”。按照學院要求,全日制專業碩士學制中至少要在企事業單位待一年,并實行彈性學制;課程設置與職業資格認證相銜接;考核形式主要看學生在讀期間參與產品研發、工程設計、調研報告、工程項目管理等情況。
去年年初,經教育部批準,清華大學等64所學校已開始了改革試點工作。試點學校研究生的課題和訓練項目必須來自實踐,并與行業、企業的需求盡可能一致;論文答辯可以是項目完成報告,企業人士參與考核。
其中,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改革走在了前列。為了突出法律碩士的基礎性、層次性和實踐性,人民大學法學院設計編制出一套明顯區別于法學碩士和本科層次的法律碩士課程體系;采取法學院教師與外聘律師、法官相結合授課的辦法,并專門就法學新興應用學科和社會熱點領域開設選修課程;同時,充分利用校內外資源,組建了一批常規化教學實踐基地,包括法律診所、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校友結對教學實踐基地”,用以逐步培養法律碩士職業素養和技能。
篇12
一、現狀與問題
目前,國內多數高校開設的診所法律課程主要以本科生為教學對象。但大多數本科學生在知識領域尚未做好充分準備,社會經驗則更加欠缺,既無法應對純粹的法律技能訓練,又難以有效承擔法律診所服務于社會的功能。加之學生負擔過重,使得真實診所教學難以全面推行。
(一)學生的參與能力不足
任何有意義的法律實踐訓練都必須以足夠的知識積累和一定社會經驗為基礎。但多數在讀本科生并不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社會經驗更是闕如;即使進行單純的法律分析都不免吃力,更勿論從法律、情理、價值、功利等多種層面獨立地對法律事件進行理性而全面的判斷。我校已經考慮到這一問題,故選擇在大三開設本課程,且采取了擇優選取學生的方法,但即使如此,不少學生仍然難以熟練運用法律基礎知識并結合社會經驗以解決實際問題,以至于旨在培養實踐能力的診所課堂經常演變為傳統的理論講堂或者案例分析室,學生們只是在補課,而非接受訓練。
(二)診所法律教育目標的沖突
美國診所教育是在20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的背景下誕生的,學生自發為生活窮困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診所教育的雙重任務――教學和法律援助至今沒有改變。我國的診所教育同樣如此,很多法學院開設的診所都對外開展法律援助服務,或者與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合作?!敖虒W理念和服務功能的沖突是診所式法律教育與生俱來的內在張力”,而由本科學生作為實際的法律援助者使得這一張力被進一步激化。本科生通常很難獲得當事人的充分信任。在真實診所教學過程中,當事人并不太愿意將系關其重要利益的法律事務委托給“乳臭未干”的學生,而學生基礎知識和社會經驗等方面的欠缺又增強了這種本能的排斥感。這是診所“接案率”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坦白講,在涉及大額財產、名譽、婚姻甚至人身自由的時候,指導老師也并不放心將如此重任交付給本科學生。由此,診所教育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服務于下層民眾的雙重目標便產生了難以調和的沖突。要實現前一目標,就應當放手讓學生去獨立處理案件,老師只提供參考意見;要實現后一目標,又不得不擔憂于學生的實際水平及由此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
(三)真實診所教學無法全面推行
完整的實踐訓練包括接受咨詢、受理案件、分析、調查取證、撰寫法律意見甚至出席庭審,這些工作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其進程也很難提前預測。大三學生面臨課程學習、司法考試、研究生入學考試、職業規劃等多重任務;在診所課堂上,盡管學生們都盡可能努力投入,但還是能經常體會到他們的力不從心。大四學生遭遇的上述壓力有增無減,大一大二學生則在知識功底和社會經驗上更顯不足。因此,診所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真實診所(即辦理真實案件)僅被局限于極少數有時間且能力超強的優秀學生,對其他學生只能代之以進程和方案更為可控的模擬診所。但模擬診所的最大缺陷在于難以創造出真實案件的緊張感,同時,模擬診所也無法實現診所的社會功能。
二、美國的經驗
上述問題在診所的發源地――美國并不存在。美國法學院教育是研究生教育,學生在心智方面都較為成熟,平均年齡為25歲,而且有自己獨立的經濟來源。法學院的學生畢業后,參加律師考試之前,通常會留在學校學習一些短期課程。這些特點表明,他們一般有足夠深厚的知識功底和較為豐富的社會經驗可以應對普通的法律實踐問題以及獨立承擔法律事務,也一般有比較充足的時間投入訓練和真實診所服務。更為重要的是,這樣一群診所學生,顯然比正在知識積累過程之中的在讀本科生更容易獲得當事人的信任。具備了這些條件之后,指導老師才能真正起到指導而非替代的作用。
知識精英以法律援助為實踐訓練和自我實現的渠道,法律援助以知識精英為智力后盾。由此才能真正體現法律診所與法學院其他部分的區別:“診所將法學教育轉換為一種走出法學院高墻之外的服務于社會的形式”。
三、兩點建議
(一)診所教育的開設對象應當局限于法律碩士,由此既可在相當程度上緩解由在讀本科生接受診所教育所帶來的諸多問題,還可實現法律碩士教學模式的定型化。我校也正在嘗試朝這一方向改革。本科生的實踐性教育仍適宜通過傳統方式即在律師事務所或司法部門的實習來完成;不過,應當改革舊有的實習模式,給予學生以更多主動參與的機會。
(二)如果仍然在本科開設診所課程的話,則應當考慮完全放棄社會服務目標,專心于教學意義上的實踐能力培養。在方法上,只采取模擬診所教學,并讓案件處理過程從內容到形式盡量接近真實。
【參考文獻】
[1]周蒔文,梁燈.我國診所式法律教育的價值反思[J].華南理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6(5).
篇13
如今,每年的考研大軍中,非應屆考研的隊伍越來越龐大,比例高達50%,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職考研生。相對于應屆考生,目前國家在職人員獲取碩士學位方式共有三種:第一,參加每年1月份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獲得國家認可的“雙證書”(學歷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這是我們最為熟知的也是競爭最激烈的獲得碩士學位的方式;第二,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這是國家在現行的碩士學位教育渠道之外開辟的一條使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獲得學位的渠道;第三,參加在職專業碩士學位教育。這是近年來比較流行的方式,尤其是隨著我國專業碩士學位教育的迅猛發展,除了我們熟知的工商管理碩士外,工程碩士、教育碩士、法律碩士等也開始成為在職人士深造的熱門方向。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須具備的條件
讀者:
我是一名非應屆的本科大學畢業生,我聽說現在國家有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政策,請問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須具備哪些條件?
一般來說,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須具備以下條件:1.獲學士學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2.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審查;3.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課程考試;4.通過在每年的5月進行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5.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
從表面上看,該方式是“免試入學,邊學邊考”,應該很容易獲取學位,其實并非如此。按照規定,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如果未在4年內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則本次申請無效。由于不少學校奉行“寬進嚴出”的政策,因此這種方式獲得學位并不容易,有些專業的通過率甚至不到10%。此外,不少學校還要求學生在讀期間必須公開發表一定篇數的學術論文,這無形中也給畢業增加了一定的難度。
專業碩士有利也有弊
讀者:
我是一名在職人員,聽說現在有一種在職專業碩士的考研方式很流行。請問什么是專業碩士?與其他在職考研方式相比,它有什么特點?
專業碩士是我國研究生教育的一種形式,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定位,專業學位為具有職業背景的學位,培養特定職業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碩士在規定學習期間,修滿規定學分、成績合格并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者,即可獲得碩士學位證書。目前,我國高校共設有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法律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建筑學碩士等39種專業碩士學位。
在職專業碩士與其余兩種在職考研方式相比,獲得碩士學位的難度最小,但其花費可能是最高的。不少工商管理碩士的學費動輒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其他熱門專業的學費也在3萬元至5萬元之間,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很難順利完成學業。此外,目前在職專業碩士的選擇面相對來說還比較窄,不是所有的在職人員都能找到與自己職業相對應的方向。
三種在職考研方式的選擇與比較
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