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我們為您整理了13篇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范文,供您借鑒以豐富您的創作。它們是您寫作時的寶貴資源,期望它們能夠激發您的創作靈感,讓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1.前言
隨著我國現代化程度的加深,人們用電需求不斷提高,這也需要電力系統更加完善,并保證系統輸送穩定。
2.基于PDCA的電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工作流程
在百度百科中,將工作方法定義為:是指人們在實踐的過程中為達到一定目的和效果所采取的辦法和手段。最簡單的工作方法和思路是PDCA循環,展開來就是凡事有記錄,有計劃,有執行,有結果,有改進,在這個過程中時刻體現目標驅動和用數據為證。一般而言,電網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的工作,包括前期準備工作,中期的查評及整改、撰寫自查自評報告、申請達標評級工作,后期的迎接第三方現場查評工作。其三個階段之間是承前啟后關聯的,是PDCA循環的,而每個階段內部,也是PDCA循環的。
3.電網企業培訓體系建設難點
雖然電力體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進行,但幾十年的大型國有企業外部機制和管理體制加劇了電力企業培訓體系建設的困難程度。
3.1 訓文化與理念認識存在誤區
目前有些電力企業內各部門對培訓重要性較為認可,但往往基層部分員工對培訓工作的認知存在一定的誤區。廣泛存在“培訓萬能論”“培訓是教育培訓工作人員的事情”“培訓能立刻見效”等認知誤區,由于這些認知誤區,員工培訓心態往往過于放松,導致培訓效果欠佳。
3.2 員工參與培訓積極性不高
目前有些電力企業內各層級員工對培訓工作重要程度認識較高,但落實到個人,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高,其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工學矛盾突出,員工工作量較大,造成培訓時間與工作時間沖突;二是培訓針對性不足,導致員工參與培訓意愿不強;三是培訓費用報銷流程復雜,導致員工培訓心理懈怠;四是培訓考核與員工崗位晉升關聯不大,導致培訓積極性不高。
3.3 培訓針對性不足
目前有些電力企業內培訓項目計劃設置針對性不足。在計劃制訂過程中,很大程度站在企業發展角度,根據組織需求制定培訓項目,然后確定參與課程人員,對員工崗位勝任能力的差距分析偏弱,課程與員工個人需求有差距,降低了員工培訓積極性。
3.4 培訓需求收集有效性不足
目前有些電力企業內部分員工缺乏對培訓需求的思考,出現班組需求與崗位職責和工作能力不相關的情況,員工個性化需求與崗位勝任能力契合度不高。培訓需求收集形式與渠道不夠多樣,反饋機制不完善,使得需求分析缺乏有效的來源。
3.5 培訓相關激勵不足
部分企業內由于考核激勵未能和員工績效、薪酬、晉升緊密結合,人力資源各模塊未能有效聯動,導致很多工作有要求無考核、有考核無激勵或是激勵措施太少、效果不足。此外,員工培訓與績效晉升無關聯導致積極性、主動性不高。
3.6 培訓評估難度大
培訓結束后,多數企業主要開展一級評估、二級評估,雖然可以通過培訓前與培訓后的測試,觀察員工培訓后的成績改善,但對實際工作的指導缺乏有效的觀察手段。三、四級評估在開展過程中,沒有一定的標準,跟蹤時間長,投入的人力較多,存在一定人為主觀性,很難持續開展。
4.電力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措施
4.1 前期準備工作應關注解決的主要問題
4.1.1在遴選人員取得內外審資格方面。一是遴選人員不嚴肅,許多參加內外審資質取證人員,多是即將退休或者部分對此感興趣的員工,或是工作比較休閑員工;另一個是遴選人員時,沒有考慮專業覆蓋問題,形成專業空當;三是單位中層干部少有參加,特別是作為牽頭部門的領導干部或專責參加內外審資格培訓取證更少。沒有認識到,遴選人員是開展達標評級的“播種機、宣傳隊”,也是企業開展此項工作的專家隊伍。
4.1.2企業達標評級工作方案往往是一人擬定,征求極少數人意見建議,主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簽發,一紙文件流轉,少有將此項工作作為提升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在企業安委會或辦公會議上研究決策。其結果是工作方案不細、考慮不周、可操作性不強,執行落實乏力。
4.2 中期工作應關注解決的主要問題
4.2.1企業自查常見問題表現
目前在一些企業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對企業的管理制度體系梳理不深不細,如注重對企業管理制度目錄體系查評,缺乏對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規性查評等;二是習慣性做法認識根深蒂固,如以職工健康體檢代替職業病檢查等;三是以母公司要求或企標、習慣代替查評標準;四是自查自評不認真,漏洞百出;五是企業自查報告討論審核不足,用詞模糊,如部分變電站、部分 10 千伏線路等存在某某問題等等。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就會出現第三方查評時的窘態,更是達標評級成為走過程,過后一切如故,返回原點!
4.2.2自查自評工作方法
開展企業自查自評有兩種工作方法,一種是自上而下方法,另一種是自下而上方法。但實施中,各個專業都存在并行工作。
自上而下工作方法是先從梳理查評企業組織體系、管理制度體系、每個管理制度(含管理的、技術的、工作的等企標)等與國家、行業已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等的耦合度查評,從而歸納總結出存在的問題,進而進行修訂、補充、完善。第二步,以《電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為標準,分專業按照查評項目內容同時查評。第三步是開展問題的整改,包括問題整改責任領導、部門、班組、完成時限、資金等,進而進行整改監督。
自下而上工作方法是直接以《電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為標準,分專業按照查評項目內容同時查評,再歸納分析查評問題,是什么問題,整改什么問題,對于不需要停電的問題,立即整改,對需要停電才能整改,進入檢修計劃整改。但無論采用哪種方法都有必須收集、歸類、存檔查評結果,對以達到標準要求的,提供佐證;對于需要整改才能達到標準要求,提供已整改的佐證或已列入整改計劃的佐證。他們是自查報告中必不可少的,也是自查報告以及結論的最重要依據。
5.結束語
綜上所述,由于電力生產作業技術復雜,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對安全生產造成不利條件。因此,我們要提高對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保證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篇2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國內外對比
時代背景、經濟發展使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設起步較晚,并且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相比之下,西方國家最先進入工業革命,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發展,先進的技術和各種工業涉足領域為他們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健全和完善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因此我國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設較為落后,但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大的進步和改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介紹
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出臺,標志著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達到了一個覆蓋全方面的階段,向著“整分合”的趨勢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全面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它既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也規定了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更加嚴格地強調了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重要性,既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又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全面系統且符合實際地規定了實現安全生產的途徑及形式;二是它涉及到除去消防、公路、鐵路、水上和航空交通以外的安全生產各行各業,無論一般的生產經營單位,還是是高危行業,如礦山、建筑等。
3安全生產法律特點的國內外比較
與我國相比,國外的安全生產法更強調法律的權威性,其特點如下:(1)立法層次高,權威性強;(2)法律體系嚴密,完整性強;(3)法律條款明確,操作性強;(4)技術規程、標準上升到法律層次。這與各國的社會文化背景不同有直接關系。拿我國來說,我們中華民族講究以和為貴,因此在處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問題上主要采取社會監督和法律制裁的體系。而對于外國,比如美國,他們有私家槍做自為用途,為了避免惡性事件的發生,必須強調法律的地位。因此,社會文化背景影響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立。
4《安全生產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關系
在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處于中心的位置,是其他法律的基礎。因此在處理安全生產事故中,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作為根本,與其他相關法律相結合,一道解決安全事故。以一個案例說明其中的關系:
"3.17"道路交通黑火藥爆炸特別重大事故: 2005年3月17日凌晨4時,浙江省衢州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浙H00517大型臥鋪客車行至江西省梨溫高速公路上饒境內路段48公里785米處,追尾碰撞前方同方向行駛載6噸黑火藥的贛A24929貨車(該車掛靠江西省銀輪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引發爆炸,造成31人死亡(客車28人,貨車3人),直接經濟損失924.9萬元。
經分析,這起事故違反的法律法規有違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中的第四十四條煙花爆竹的運輸,由購買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證》后方準運輸;省外購進煙花爆竹的運輸,購買單位應憑省主管部門審查后的合同和核發的封簽向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申領《爆炸物品購買證》、《爆炸物品運輸證》后方準運輸。到達目的地后,收貨單位應在運輸證上簽注貨物到達情況,并在七日內將運輸證交回原發證機關。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審批并實施監督管理。違反《汽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租賃經營人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經營管理的各項制度,加強內容管理,對從業人員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第二十四條 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汽車租賃業有關法規,認真履行職責,違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法》是一個覆蓋面廣的綜合性法律,其內容還不夠完善和具體,因此必須依靠相關法律才能夠合理、全面地處理事故,才能增強其可信度和權威性。
5對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分析性總結
俗話說“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中華民族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具備基本法律和安全法律法規的基本特點,因此從對它的分析可以總結出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現狀:
5.1趨于完善依然需要健全;
國務院二十三號文件的出臺使得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更加健全,是加強新形勢下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推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起到重要作用。
5.2體系存在漏洞,需要長期的經驗積累來完善;
5.3不能夠滿足工程技術飛速發展的要求,有些惡劣行為依然處在法律規范范圍之外;
5.4安全生產法律的普及任務依然艱巨。
參考文獻
篇3
一、目前我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1、在我市場經濟初級階段,不符合安全生產發展客觀規律的快速發展模式,安全生產法治建設滯后于建筑業快速發展的需要。雖然,黨和國家隨著經濟發展相繼出臺、完善了一系列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標準,企業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但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防范不到位、監管缺失和安全責任不落實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其根源就在于長期積累的深層次問題,導致建筑市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法律意識淡薄,安全責任不落實,不安全行為時有發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嚴肅性還未到充分體現,法治社會風氣尚未形成,安全發展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
2、安全生產投入資金不落實。在各利益驅動的社會背景下,利益集團通過其社會人際關系,采取各種非法違法手段,以其無施工資質或不具備施工安全資質等級的人,借助具有建筑安全資質等級的企業名義實施中標、以掛靠、聯營方式等手段壟斷建筑市場,再通過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給不具備施工安全資質等級的人或無施工資質的個體承包商施工。由于各利益集團追求利益最大化,工程層層轉包分包,個體承包商為獲取利潤而減少安全投入,直接導致保障安全生產必須的防護設施、設備、用品、器材、機具、材料等嚴重不足或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導致安全隱患增多和事故頻發。
3、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淡薄,責任不明,措施不到位,以包代管,形成了只是名義上的中標施工單位,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不能實施有效管理,即使派出項目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也是有職無權,施工隊伍選用、管理權和安全資金投入的使用權掌控在掛靠聯營方的實際控制人手中。從所周知,建筑市場形成的非法違法的掛靠、聯營生產經營現狀,以包代管的安全管理模式,是造成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隱患不斷,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
4、安全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從我國歷年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案例中不難發現,一些地方還存在著執法不嚴,監督缺失,未能依法堅決取締非法違法招投標、掛靠、聯營等混亂的安全管理狀況。一些監督執法人員法律意識不強,素質不高,不能正確履行職責,監管不到位不及時,查處不力,,不能及時發現問題。對已發現的問題和事故隱患也因深層次的問題而查處不力,措施不到位,致使問題未能及時解決、安全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消除。
二、解決對策
1、針對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的社會問題,以及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亟待立法“頂層設計”,建立完善適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依法規范建筑市場,保障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確保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使安全生產經營活動運行在法制軌道上。
2、建立強有力的執法隊伍,確保法律法規的有效施行。構建公正廉明的執法隊伍,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提高依法管理的執行力,加大各級監察、監督的查處力度,堅決取締一切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確保企業依法開展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深化體制改革,構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新機制,開創我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的新秩序。
3、筑牢法律觀念、安全意識之基。在我國市場經濟初級階段,安全生產意識基礎仍然比較薄弱,是導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的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安全教育滯后于建筑業快速發展,大量未經專業安全教育培訓或雖經安全培訓但仍不合格的人員進入建筑業,人的不安全行為是安全事故頻發的主要因素。因此,依法強化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勢在先行,建立規范的教育培訓機制,規范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上崗標準,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和安全素質,筑牢安全生產之基,是預防和減少事故之根本。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等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把廣泛深入持續地開展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安全技術等宣傳教育培訓法制化,努力做到從業人員知法、懂法、守法,使安全深入人心,人人自覺抵制“三違”行為,形成不安全不生產的安全氛圍,預防和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和事故發生。
4、依法規范建設方(出資人)、監理單位及相關單位的安全責任。建設方(出資人)是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龍頭”,是決定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在建筑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必須依法嚴格審核有關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材料供應等投標企業的安全技術資格等級的合法性,誠信度,從源頭上預防非法違法投標行為;對中標企業,嚴格監控其依法安全生產,防止非法違法變相轉包、分包,應依法取締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及不履行安全主體責任的中標企業;在建設過程中,應依法確保安全投入資金及時到位,并切實監控安全投入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防止安全資金投入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安全措施不落實而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5、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建筑施工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構建與法律相適應的、有效的、可行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依法建立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治理下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責任,并以法律文書的形式加以規范。建立獎懲嚴明的安全責任制考核管理制度,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確保各級各崗位安全責任的落實。
(2)依法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監管隊伍,并賦予依法監管的查處權限;強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和執行力,確保對施工現場非法違法、違紀、違規、安全隱患等的查處和整治力度,確保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
(3)強化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必須嚴格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未經安全資格培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嚴禁上崗。打牢安全教育培訓這個基礎,抓住對生產一線的農民工、特種作業人員等安全教育培訓考核這個重點;制定和實施嚴格的高危從業人員安全資格標準,嚴把安全關,是預防和減少人為安全責任事故的關鍵。
(4)全面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標準化建設必須堅持實效安全原則,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切實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提高施工工藝標準,強化企業日常安全管理,提升企業安全管理能力,構建完善的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
(5)依法保障安全投入。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是保障安全投入的決策者,必須依法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必需的安全投入資金,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機制,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為從業人員提供安全衛生的生產、生活、辦公環境;企業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有關勞動保障的保險法規,依法切實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確保企業和諧安全穩定。
(6)加快技術革新改造,創新施工生產。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的應用,提高機械化施工能力,減少從業人員繁重的體力勞動,改善施工現場危險場所安全條件,提高施工質量安全;實施生產現場計算機遠程安全監控,提升企業安全管控水平,創造新的人、機、環境安全生產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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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產工作的目標
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企業的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企業的安全水平,推動所出資企業實現科學、協調、可持續、安全發展,確保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實現全系統安全生產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和措施
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自覺把安全工作擺在各項工作的首位,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與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結合起來。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層層分解,認真抓好落實,不斷修訂、完善和細化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制度有效地落到實處。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不斷完善企業績效工資制度,加大與安全生產掛鉤比重,有效落實安全生產獎懲措施。生產班組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最前沿,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環節,因此,要進一步強化生產班組的安全責任意識,實行安全生產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產目標和責任落實到生產崗位。將安全承諾簽訂到每一位在崗職工,形成從領導覆蓋到全體職工的共同安全責任體系,最終實現大安全格局。
(一)市國資委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國資委對所出資企業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督促所出資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2、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對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與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掛鉤;
3、參與或組織所出資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督促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防范和隱患治理措施。
(二)所出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所出資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認真執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工作部署,逐級建立健全覆蓋企業全體職工和崗位,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所出資企業應當建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分級負責制,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組織制定并實施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督促、檢查子企業安全生產措施的有效實施;
(5)督促、指導、檢查子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所出資企業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管理領導責任。負責協助主要負責人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協調和綜合管理本企業及子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3、所出資企業主管生產的負責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負責協調并落實企業生產過程中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4、所出資企業其他負責人對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應當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5、所出資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素質。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依法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6、所出資企業及子企業工會組織依法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與勞動防護進行民主監督,依法維護職工安全、健康等合法權益。
7、所出資企業應監督子企業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個人。監督子企業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所出資企業應對子企業的安全生產履行如下監督管理責任:
(1)監督管理子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具備情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情況;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情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2)將子企業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與其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嚴格安全生產的檢查、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
(3)對控股但不負責管理的子企業,應當與管理方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要求,通過經營合同、公司章程、責任書等形式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目標和要求等。
(4)對委托管理或承包經營的單位,所出資企業應當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與受委托方或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三)組織領導
對系統內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考核在市國資委領導下,由市國資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并提出獎罰意見。所出資企業對子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由所出資企業研究決定并組織實施。所出資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包括:
1、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作為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統一領導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決策企業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委會主任應當由所出資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應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例會制度。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所出資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監管職能部門或指定一職能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專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配置數量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內容和性質、管理范圍、管理跨度等情況進行配置。此機構是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對其他職能機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
3、所出資企業應當明確內設各職能部門的具體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各職能部門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具體分解到相應崗位。
四、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一)所出資企業應當將安全生產納入所出資企業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積極推行和應用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體系等,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現代化。
(二)所出資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加強對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的檢查、督查。
(三)所出資企業應當制定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和督促子企業開展預案演練,提高企業有效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能力。
(四)所出資企業應當按照本實施意見,結合行業特點和企業實際,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或制度,逐級全面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機制。加強對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加大安全生產獎勵力度,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紀行為。
(五)所出資企業應當監督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督促、指導、檢查子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全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確保企業各種證照齊全有效,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政府有關部門核準、許可范圍。督促、指導、檢查子企業在重大危險源以及易燃、易爆、強腐蝕、粉塵、高溫、毒物、輻射、電力設施等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督促、檢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
(六)所出資企業應當按要求將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活動、重要會議、重大舉措和成果、重大問題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項及時報告市國資委。
五、考核與獎懲
安全生產管理考核,采取自查自評與上級組織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并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完善工業國資系統綜治考評制度和獎懲體系,增強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的科學性、操作性,充分發揮考評工作的推動作用。將安全生產目標、事故控制指標等逐級分解,建立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二)要嚴格安全生產考核標準。嚴格目標責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分為“工作目標”和“事故控制”兩大指標。工作目標主要考核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完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夯實安全基礎、隱患排查與整治、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事故調查及應急管理等。事故控制指標主要考核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十萬從業人員事故死亡率等。
(三)要嚴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罰措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按照自查自評與組織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采取評分制,標準分為100分,采用逐項扣分的辦法,每項扣分直至該項標準分扣完為止,并根據得分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實行獎懲。對國家和行業有明確提取安全生產費用額度規定,但未能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企業,市國資委從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業績利潤中予以全額扣減。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因安全生產問題受到降級處理的,取消其參加該年度市國資委組織或者參與組織的評優、評先活動資格。市國資委對年度安全生產相對指標達到國內同行業最好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者達到安全生產考核獎勵標準的企業予以表彰;對認真貫徹執行本辦法,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予以表彰獎勵。
篇5
二、活動主題
遵章守法,關愛生命。
三、活動內容
(一)開展安全宣傳咨詢活動(6月12日)
1、按照市安委會和市交通局的要求,市局道路運輸處派員參加市安委會和市交通局組織的在市中心廣場設立咨詢臺咨詢活動,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咨詢活動。
2、各級各單位結合各自實際,廣泛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咨詢活動。車站、交通工具、施工現場、辦公樓等公共場所懸掛或張貼橫幅,大力營造“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的濃厚宣傳氛圍。橫幅的式樣和內容由各單位參照附件1,自行確定并制作。
(二)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1、各級、各單位要以此為契機,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開展以《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和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交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活動,不斷增強依法監管的能力,提升交通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積極向有關信息、報刊報送稿件,擴大信息交流,提高宣傳效果。
2、道路運輸企業要多形式、多渠道組織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杜絕違章作業。一是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創建活動。通過黑板報、壁報欄、橫幅、張貼畫等形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倡導以人為本、以車輛(設備)為中心的管理理念。二是開展“為了家庭,我要安全”主題實踐活動。發動職工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合理化建議,增強安全意識。三是開展安全生產普法教育活動。通過學習班、知識競賽等形式,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特別要以近年來省內外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為案例,汲取教訓,引以為戒,營造遵章守紀的良好職業道德氛圍,進一步增強全體職工的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
(三)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活動
1、各級、各單位要對照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重點檢查管理職責是否履行到位,法律法規、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針對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和歷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事故發生情況,逐項逐條加以改進、解決和落實,對發生的重特大事故進行責任倒查,嚴格做到“四不放過”。
2、道路運輸企業要認真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安全自救、應急預案演練等活動,檢查《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檢查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修改補充安全質量標準化內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特別要重點檢查歷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是否徹底整改、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是否得到真正加強。
(四)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按照省廳《關于印發道路危險貨物及旅客運輸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魯交運〔20*〕15號)和省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魯安監發〔20*〕48號)要求,開展道路客運、危險品運輸安全整治活動。按照市局道路運輸處制定的《道路旅客運輸安全整治方案》和《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切實做好安全整治各項工作。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集中消除和解決一些影響較大的事故隱患和問題。
(五)開展安全法律法規知識萬人答卷活動
以《安全生產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廳近年來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萬人答卷活動”(競賽試題在《現代交通報》刊登)。競賽活動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四、活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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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男,漢族,19**年10月出生,xx祁縣人,畢業于xx礦院,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歷任xx市經濟委員會副處長、處長、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局長,現任xx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兼黨組書記,xx省煤炭協會常務理事、全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理事;20*年被評為xx省煤炭科技專家、優秀煤炭科技工作者等光榮稱號。
多年來,他認真踐行黨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工作,開拓進取,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他先后榮獲xx市勞動模范、省安全生產立功個人、200*年連續三年省政府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全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先進個人等光榮稱號。
九十年代,xx市作為省會城市、全國能源重化工基地,由于技術結構重型化,形成產品結構的重型化和不合理,造成全市調整產品結構步伐艱難,xxx同志在摸清全市技術機構的底數情況下,對xx市的工業技術結構進行了現狀分析,提出了xx市工業技術結構調整的思路和對策,撰寫的《xx市工業技術結構現狀評價》、《xx市工業產品結構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全市工業技術結構的調整、促進工業技術結構的優化、推動全市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并獲得了省市科技二等獎、一等獎;近幾年,xxx同志先后主持編寫了建國以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匯編、《小煤礦安全知識讀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匯編》、《xx市煤炭工業可行性研究報告》,撰寫的《以人為本安全為天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出了當前安全監管的有創新且行之有效的做法,發表于《中國安全生產報》,先后被《xx安全監管》、《鮮紅的黨旗》等雜志轉載;由于現行的有關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礦山安全保障的規定過于籠統,對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不具體,處罰力度不夠,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執法隊伍難以操作,導致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20*年,他組織制定《xx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行為,預防和減少礦山安全事故,保障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促進xx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出積極貢獻。目前,《xx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已經省人大批準實施。多年來,通過他帶領安監局全體同仁努力工作,推動了xx市煤炭行業及全市安全生產逐年好轉,創歷史最好水平,得到國家局、省政府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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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男,漢族, 1955年10月出生,山西祁縣人,畢業于山西礦院,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歷任太原市經濟委員會副處長、處長、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局長,現任太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兼黨組書記,山西省煤炭協會常務理事、全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理事;20__年被評為山西省煤炭科技專家、優秀煤炭科技工作者等光榮稱號。
多年來,他認真踐行黨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工作,開拓進取,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他先后榮獲太原市勞動模范、省安全生產立功個人、20__年連續三年省政府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全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先進個人等光榮稱號。
九十年代,太原市作為省會城市、全國能源重化工基地,由于技術結構重型化,形成產品結構的重型化和不合理,造成全市調整產品結構步伐艱難,__*同志在摸清全市技術機構的底數情況下,對太原市的工業技術結構進行了現狀分析,提出了太原市工業技術結構調整的思路和對策,撰寫的《太原市工業技術結構現狀評價》、《太原市工業產品結構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全市工業技術結構的調整、促進工業技術結構的優化、推動全市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并獲得了省市科技二等獎、一等獎;近幾年,__*同志先后主持編寫了建國以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匯編、《小煤礦安全知識讀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匯編》、《太原市煤炭工業可行性研究報告》,撰寫的《以人為本 安全為天 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出了當前安全監管的有創新且行之有效的做法,發表于《中國安全生產報》,先后被《山西安全監管》、《鮮紅的黨旗》等雜志轉載;由于現行的有關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礦山安全保障的規定過于籠統,對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不具體,處罰力度不夠,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執法隊伍難以操作,導致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20__年,他組織制定《太原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行為,預防和減少礦山安全事故,保障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促進太原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出積極貢獻。目前,《太原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已經省人大批準實施。多年來,通過他帶領安監局全體同仁努力工作,推動了太原市煤炭行業及全市安全生產逐年好轉,創歷史最好水平,得到國家局、省政府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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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堅持以人為本,廣泛宣傳“安全發展”理念。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發展”的科學內涵和以“安全發展”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理論體系,宣傳安全生產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地位,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3、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學習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重點宣傳新頒布的法律法規,采取多種形式,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穿到全年工作中,貫穿到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中,不斷提高全社會對安全生產的認識。
二、以關愛生命為主題,營造良好安全環境
4、以“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為主題,組織開展好第八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圍繞“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啟動儀式,開展集中咨詢日活動;開展安全生產服務隊下基層活動;舉辦安全生產專題講座;組織突發應急處置演練。
5、做好安全宣傳“五進”活動。繼續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科技和安全文化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等“五進”活動。制作、發放安全宣傳資料,加大公眾安全知識,提高公眾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增強公眾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6、運用榜樣力量,抓好典型宣傳。積極推出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一線的先進典型,讓社會更多地了解一線安全生產監察監管人員對社會做出的貢獻和他們的崇高精神。積極發現總結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的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圍內進行交流、借鑒和推廣。同時,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曝光,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濃厚氛圍。
三、以“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活動為載體,落實兩個主體責任
7、繼續深入宣傳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兩個負責制。加強對《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規定》的宣傳,從企業講求誠信、政府依法監管、行業有效指導、社會廣泛監督四個基本途徑,推進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的落實;從切實履行好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四項職責,推動政府行政首長制的落實。
8、宣傳突發事件的應對常識和應急救援案例。宣傳化工、礦山、人員密集場所等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引導公眾了解黨和政府在安全生產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和相關法律規定,掌握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重大經濟損失和對個人的傷害,維護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穩定。
9、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宣傳“四個戰役”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道道路交通、公眾聚集場所、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民爆物品、職業衛生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經驗和取得的成效,及時曝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擴大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社會影響力。
四、以完善宣傳工作機制為抓手,強化陣地建設
10、做好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建立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健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機制,本著有助于事件的妥善處置、有助于維護社會穩定、有助于解決問題的原則,及時、主動、準確地對外權威信息,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同時,密切注意有關媒體特別是互聯網上有關我縣安全生產的新聞報道,防止出現不實信息。
11、建立安全宣傳隊伍,提升宣傳報道水平。建立鄉鎮、部門、企業安全生產通訊聯絡員隊伍,規范我縣安全生產宣傳報道。鼓勵各級、各部門、單位踴躍向《中國安全生產報》和《大眾日報》、《*安全生產》、《臨沭安全生產簡報》等刊物和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網站投稿。
12、理順安監系統的宣傳渠道,加強與主流媒體的溝通合作。發揮縣級安監機構政府網站的宣傳陣地作用,加強與主流媒體的溝通與協調,積極爭取《中國安全生產報》和地方報社、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的合作和支持。通過開辦專欄、專題和安全生產公益性廣告等形式,及時在主流媒體重要信息,傳播安全格言、順口溜、歇后語等大眾性安全文化,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
13、疏通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渠道。充分發揮“行風熱線”節目的作用,對廣大人民群眾反映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重大隱患進行輿論監督,開創我縣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新局面。
14、加強縣級安全生產網站建設。抓好縣級安全生產網站更新工作,不斷完善和充實網站信息資源,面向社會及時國家和省市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動態、重要文件等內容,為各級、各部門、各企業及廣大職工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安全生產信息資源。
15、做好宣傳工作的綜合考評。結合鄉鎮安監站考核細則,建立定期通報和年度考核表彰制度,評比安全生產優秀宣傳單位、個人和優秀宣傳稿件。通過評比,推出一批優秀安全文化作品,推動企業安全文化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宣傳工作邁向新臺階。
五、以健全安全培訓制度為重點,推進依法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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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年開始,市政府安委會對本輪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各鎮鄉(街道)各部門要做好充分準備。在此之前,各鎮鄉(街道)各部門要逐項對照有關級別評定的工作要求,對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要采取得力措施進行補救,以迎接省、市政府安委會考核驗收??己蓑炇展ぷ饕Y合安全生產專家組提出的咨詢意見,推進企業安全管理內業資料健全完善,推動隱患整改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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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主題
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
三、活動時間
全鎮“安全生產月”活動于2013年6月1日——6月30日在各單位、各企業同時開展。
四、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由鎮政府工會主席任組長,宣傳辦、政法辦、工業辦、財辦、城建辦、中心學校、人社中心、衛生院、廣播站、文化站、農業辦、國土資源所、交通站、工商分局、派出所、工會、供電所以及各辦、村、企業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監辦,具體負責業務指導、協調各部門、有關行業和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同時負責組織實施全鎮性活動。
五、活動內容
1、開辦安全生產宣傳專欄。各部門要利用廣播、墻報,開設安全生產宣傳專欄,刊登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
2、安全生產活動期間,鎮“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在人員聚集場所開展一次面向廣大民眾的安全生產主題宣傳咨詢活動,通過現場展板宣傳、電視廣播宣傳、橫幅標語宣傳、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營造人人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良好輿論氛圍。
3、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網絡競賽,各部門要依托省安監局門戶網站,組織干部職工積極參加全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網絡競賽,各戰線要組織所轄單位、企業參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網絡競賽活動。
4、具體活動。一是5月28日結合我鎮實際召開動員會,部署安排安全生產月活動各項工作,6月的第二周為宣傳周,即6月9日組織觀看“安監局長”電影,觀看主題片《安全發展成就輝煌》,督促企業舉辦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擬教育展覽,組織反思大討論,提高企業全員自我防范意思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工作;二是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確定6月的第三周為演練活動周,鎮安監辦安排在化工園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各部門各企業也要通過開展應急救援演練,進一步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鍛煉應急隊伍,強化全員應急意識和技能;三是開展安全文化周活動。確定6月第三周為安全文化周,各部門、各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推進安全文化“六進活動”每個企業要有2-3塊警牌,放在醒目的地方,以提高職工遵章守紀意識;四是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各部門、各企業要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作為“安全生產月”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識;五是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各部門各企業要結合《鎮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的方案》,對所屬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自查自糾活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責任,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迎接鎮和市的安全生產檢查;六是務求實效,加強督辦。各部門、各企業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組織活動,鎮“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將成立督導專班,對各部門各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情況進行督查,對“安全生產月”活動情況進行全鎮通報,并納入年終責任目標考核結帳。
六、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內容和主要舉措,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和運行機制,確保組織機構、人員、經費落實到位,各項活動順利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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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繼采取了一系列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和辦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基本穩定。2005年建筑業傷亡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了11.4%和6.5%。但當前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與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安全發展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業安全管理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目前負責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僅對建筑業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實施監督管理,而對其它各類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實施依法監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關交通、鐵道、水利、電力等行業主管部門在本職責范圍內,對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界定不清,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主體責任還未完全落實;安全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管職責不明確,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難度大;有些建設工程(如化工、冶金及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等)的政府行業安全管理職責不明,行政監管主體缺失,建筑施工安全處于失控狀態,存在管理盲區。
(二)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基礎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涉及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等諸多責任主體,從歷次安全檢查特別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問題看,有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流于形式,責任制未落到實處,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不到位,執行安全法規和標準規范意識差,“三違”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業沒有大橋拱架施工安裝組織方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北京市西單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嚴重設計計算缺陷等。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規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執法監督乏力。目前與建筑安全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相適應的安全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如1997年頒布的現行《建筑法》,關于建筑領域調整的范圍和對象,特別是有關建設管理和責任主體各方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許可、職責定位、行政處罰等方面的規定不明確或缺失,有的內容與有關法律法規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術標準及規范已明顯落后,特別是由于缺乏強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造成企業在招投標中,不規范競爭,為保證低價中標,壓減應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隱患。執法監督不力,對逾期未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未制定明確、有效的處罰規定和辦法,從嚴執法不到位,動態監管不及時;此外,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發生事故的企業和責任人處罰力度不夠等。
(四)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滯后,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不高。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大量農民工涌向市場進入“門檻”低的建筑業。目前,建筑業從業人員達4000萬人,80%為農民工,占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三分之一。不少農民工未經培訓教育就上崗作業,有的雖然進行了培訓,但不務實、不嚴格,也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難以滿足施工安全的需要,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發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對策措施和建議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多個部門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從其特點看,點多面廣,勞動密集,流動作業,層次較多,事故易發,屬高危行業;從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看,涉及建設、施工、監理,以及勘察、設計、設備供應等多個環節;從政府監管主體看,涉及建設、鐵道、交通、水利、電監和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應積極推進“四個轉變”:一是由對單一部門管理轉向對全行業統一監管;二是由治標為主轉向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現場的應急管理轉向強化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轉向隱患治理和事故預防。為此,提出以下對策措施和建議:
(一)依法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加強建筑行業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產監管主體。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權、責統一的原則,依法全面落實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各類建設工程實施監督管理,對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鐵道、交通、水利、電監等專業建設工程主管部門,應負責有關專業監管,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管,指導、協調和監督各有關部門加強相應的全管理工作。同時要進一步研究和明確、細化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的職責定位,形成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統一監管,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協調運轉的建筑業安全生產管理格局和工作機制。
(二)強化安全基礎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置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真正落實到位。特別是要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班組、崗位、項目經理和施工人員。政府有關部門要強化對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履職盡職情況的監督和考核,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同時,要加強施工現場的生產管理、技術管理和勞動組織管理,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作業,大力推進建筑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礎,確保施工企業本質安全。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勘察等單位要依法認真履行有關安全職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定責任,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各方相關安全責任。
(三)研究和實施建筑安全生產的治本質之策。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實現安全生產長治久安的基本途徑。一是要加強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安全標準、規范的修訂、制定工作。當前應加快《建筑法》的修訂工作,增加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特別是要明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體地位,明確其對建筑安全生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責;在從業資格和施工許可前置條件中應補充有關安全生產許可的規定;修訂、完善“兩個責任主體”安全職責、責任和行為等方面的內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處罰辦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及建筑事故死亡、傷害的經濟賠付標準和實施辦法,發揮經濟政策對建筑安全生產的引導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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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局研究制定的活動方案,4月6日到4月30日,我局緊緊圍繞“加強法治建設,爭創全省法治城市”這一主題,結合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際,開展了一系列宣傳活動。
1、開展集中宣傳活動。4月27日,我局組織政策法規科、監察支隊、職業健康科等科室人員于在城南電信廣場開展了一次集中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為《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六五”普法相關知識和創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的相關知識,接受群眾咨詢、舉報和投訴。據統計,此次宣傳共散發宣傳資料3000余份,接受群眾咨詢200人次。通過集中宣傳,對于提高我市市民素質、提高群眾法制意識、普及職業病防治的有關知識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市安全監管局局長黃永鴻、副局長王志軍參加了集中宣傳咨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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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基本概述
從1981年起草的勞動保護法草案,到2001年正式通過我國的“安全生產保護法”,可以說是中國近代工業崛起的一個縮影。從改革開放以來,雖然說我們國家在經濟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但是生產事故卻一直是居高不下,這在很大程度上對我們黨和政府的形象是一個極大的損失。雖然說導致安全事故頻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立法方面的不足,卻是一個會動搖到我們經濟根基的問題。而且當每次我們國內出現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同時,國外的一些媒體總會發出一些不和諧的聲音。是的,我們的安全生產保護法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誕生的。這方面的法律的完善能夠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而且還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更是以法律的強制性為優勢,對當下企業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打擊。所以說這是我國法律體系的一次完善,更是我國經濟不斷騰飛的重要動力。
二、當下企業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一)安全生產意識薄弱
要說中國的制造型企業生產事故頻發的原因,其實很大一部分是因為生產者和相關的管理者缺乏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因為這種觀念上的疏忽,所以說他們對待日常工作中的問題自然不會重視,但是要改變這個問題是需要企業長年累月去進行投入的。因此不少企業不管是從成本還是其他方面來考慮對這部分的工作都是“能省則省”,而相關的勞動部分因為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參考,在很多問題上都是顯得有些無能為力的。而這時候安全生產法的提出,就對如何監督企業這方面的疏忽做出了明確的界定,這為相關的勞動部門的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參考,為企業提高生產的安全性打下了基礎。
(二)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不扎實
隨著經濟水平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很多企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管是在數量還是在質量上,但是對于一些偏遠地區的企業和工廠,不僅資金匱乏而且缺乏技術和人才,甚至說不能按照規定設置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業人員和相應的安全生產設備。近年來新技術、新人才、新設備不斷的推陳出新,他們在原來的基礎上不斷的被優化,改進了容易出現安全事故的漏洞,但是由于價格較貴等原因,沒有被廣泛的應用。再就是我們安全生產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重在意識,但是人員受教育程度的差別,也使得安全生產意識沒有印在每個人的心里。就例如在建筑行業,絕大部門的施工人員都是農民,他們沒有接受專業的安全生產培訓,缺乏專業的技術指導,也就無法將安全生產的意識真正的應用到生產當中。也就更難說安全生產法和勞動法在他們當中的普及程度了。
(三)對生產安全的監督力度不到位
在我國目前的很多企業都存在這樣的問題,有的企業沒有設置相應的監管部門,另外就是雖然設置了這樣的監管部門,由于缺乏專業的知識和系統的管理模式,不少企業都面臨著不少的安全意外。例如在安全生產法中的煤炭安全法律體系,煤炭生產很容易出現意外,使得施工的工人缺乏安全保障,如果不能相關部門不能落實煤炭安全法律體系的實施和應用,監督力度不到位,就不能真正的體會到法律帶來的安全保障。
三、在企業生產過程中落實好憲法和相關政治法的重要舉措
(一)加強員工的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這不是一個人的責任,在思想上需要大家的高度重視,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員工的人參安全。面對企業生產中時常出現的安全意外事故,加強員工的思想教育已經變的不可小覷。首先要讓員工了解憲法和相關政治法對于安全生產的硬性規定,對于禁圈區的法律底線不可以觸碰和以身試法。員工也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能夠及時反映企業的相關安全生產出現的問題,定期檢修維修機器設備,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當然最主要的還是以法律的形式,對企業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承擔的責任進行劃定,讓企業把對于員工的教育當成一項義務。
(二)完善職業傷害保險制度
當然,除了法律層面上的規定,要想真正的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推進,還需要在經濟方面完善職業傷害保險制度。這樣那些在生產當中權益受到損害的工人就能夠用這種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很多不和諧的事情發生。而對于現在的建筑企業意外傷害保險當中存在的問題,就比如工商保險難以滿足現在的補助要求等等問題,我們就可以從法律層面上對這類問題進行限定,這樣就等于變相的提高了企業的違規成本。當然就比如建筑公司來說,想要促進安全生產,還可以通過完善招投標環節來提高行業的準入標準,這樣的經濟促進方式也能夠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的標準。這樣從法律和經濟兩個層面來努力就能夠幫助企業形成良好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企業文化。
四、結語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相關的安全事故問題也一直是居高不下,因此人們對于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也是越來越重視了。為了凈化企業的生產環境,相關的法律政策規定也一直沒有間斷出臺。但是要想正確的發揮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當中的作用還是需要多方來共同努力的,上文根據筆者的經驗對安全生產監督過程中落實憲法以及行政法規的問題進行了總結,希望能夠對改善這方面的行業現狀有所思考。
參考文獻:
[1]曹秋龍.黨內“兩規”問題的憲法學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5.